Posted: 12-09-08 Fri 11:22 pm
[转贴]《独立新闻在线》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645
警方援引《内安法令》
拉惹柏特拉被扣留60天
■日期/Sep 12, 2008 ■时间/01:40:43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陈慧思、庄迪澎
【本刊陈慧思、庄迪澎撰述】警方今天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扣留擅揭政坛内幕的《今日马来西亚》(Malaysia-Today)网站主编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in),他将被扣留60天。
除了援引《内安法令》这个未经审讯即可扣留任何人的恶法逮捕柏特拉(左图),政府昨日也向《星洲日报》、《太阳报》(The Sun)和人民公正党党报《公正之声》,发出要求解释信(show-cause letter),限定这些报章在一周内解释为何其出版准证不应该被吊销或应该获得更新。
政府昨日开始启动的打击异议行动,令人想起21年前的“茅草行动”。1987的10月27日,当时首相马哈迪政府展开“茅草行动”(Operasi Lalang)逮捕106名朝野政党领袖、工会领袖、华教运动分子、非政府组织人士等,同时吊销了《星洲日报》、《星报》(The Star)及周刊《星报周刊》(The Sunday Star)和《祖国报》(Watan)的出版准证。
今天下午1时20分,《独立新闻在线》接到拉惹柏特拉被扣留的消息后,即刻拨电到拉惹柏特拉的手机,但拉惹柏特拉和其妻子玛丽娜李(Marina Lee Abdullah)皆没有接听电话,反倒是其女儿莎拉(Sarah)接听。
她告诉记者,她的父亲和母亲皆没法接听电话,警员正在搜索他们的家,且准备以《内安法令》逮捕其父亲。问及警察是否有出示拘捕令,她说:“没有拘捕令。”
玛丽娜李在下午三时接听《独立新闻在线》电话时说,共有10名警员分乘三辆车,到他们的家搜索及逮捕拉惹柏特拉,其中九人穿便服,只有一名警员身着制服。
她说,警察取走了一些光碟、文件和书籍;至于警察是否扣查柏特拉的电脑,玛丽娜说:“我们家已经没有电脑了啦!”
玛丽娜李说,10名警员带走拉惹柏特拉,可是并没有告知他们把拉惹柏特拉带到哪里。赶到拉惹柏特拉和玛丽娜李住家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权律师哈里斯(Haris Ibrahim)告诉《独立新闻在线》,警方通常不会告知,他们会把《内安法令》扣留者带到何处。
记者提问,为何警察逮捕拉惹柏特拉?玛丽娜表示,警察只告知事关他的文章煽动仇恨(inciting hatreds),但没有点名哪一篇文章煽动仇恨。
问道她目前情况如何,她说:“我还好,非常谢谢。”
此外,内政部长赛哈密过后证实,警方是基于拉惹柏特拉威胁安全、和平及公共秩序,而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第73(1)条款扣留拉惹柏特拉,后者将被扣留60天。
英文《星报》(The Star)引述赛哈密说,警方将在60天的扣留期内评估,拉惹柏特拉应否再延长扣留60天,然后再向他报备。
赛哈密告诉官方新闻社《马新社》,58岁的柏特拉是在下午约1时10分在其位于双溪毛糯(Sungai Buloh)的住家遭逮捕。他说,柏特拉遭扣留的原因是,已经查明柏特拉可威胁国家安全和捣乱公共秩序。
部长表示,柏特拉是因他在《今日马来西亚》刊登的各类言论遭代表,最新的是一篇被指奚落回教和回教先知默罕默德的评论。
他说:“他的言论发表之后,我们已经致电和劝告他很多次,可是他依旧继续写,以至于它们(这些言论)可(对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威胁。”
能源、水务与通讯部长沙兹曼阿布曼苏(Shaziman Abu Mansor)昨日宣布内阁指示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解除遭阻截网站的封锁时,就已预告了政府或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及《1960年内安法令》对付“散播影响国家安宁的讯息”的人士。
他昨日在记者会上说,虽然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不再封锁《今日马来西亚》网站,但若再有影响国家安宁的讯息散播,政府将援引更严厉的法律处分,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及《1960年内安法令》。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645
警方援引《内安法令》
拉惹柏特拉被扣留60天
■日期/Sep 12, 2008 ■时间/01:40:43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陈慧思、庄迪澎
【本刊陈慧思、庄迪澎撰述】警方今天援引《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扣留擅揭政坛内幕的《今日马来西亚》(Malaysia-Today)网站主编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in),他将被扣留60天。
除了援引《内安法令》这个未经审讯即可扣留任何人的恶法逮捕柏特拉(左图),政府昨日也向《星洲日报》、《太阳报》(The Sun)和人民公正党党报《公正之声》,发出要求解释信(show-cause letter),限定这些报章在一周内解释为何其出版准证不应该被吊销或应该获得更新。
政府昨日开始启动的打击异议行动,令人想起21年前的“茅草行动”。1987的10月27日,当时首相马哈迪政府展开“茅草行动”(Operasi Lalang)逮捕106名朝野政党领袖、工会领袖、华教运动分子、非政府组织人士等,同时吊销了《星洲日报》、《星报》(The Star)及周刊《星报周刊》(The Sunday Star)和《祖国报》(Watan)的出版准证。
今天下午1时20分,《独立新闻在线》接到拉惹柏特拉被扣留的消息后,即刻拨电到拉惹柏特拉的手机,但拉惹柏特拉和其妻子玛丽娜李(Marina Lee Abdullah)皆没有接听电话,反倒是其女儿莎拉(Sarah)接听。
她告诉记者,她的父亲和母亲皆没法接听电话,警员正在搜索他们的家,且准备以《内安法令》逮捕其父亲。问及警察是否有出示拘捕令,她说:“没有拘捕令。”
玛丽娜李在下午三时接听《独立新闻在线》电话时说,共有10名警员分乘三辆车,到他们的家搜索及逮捕拉惹柏特拉,其中九人穿便服,只有一名警员身着制服。
她说,警察取走了一些光碟、文件和书籍;至于警察是否扣查柏特拉的电脑,玛丽娜说:“我们家已经没有电脑了啦!”
玛丽娜李说,10名警员带走拉惹柏特拉,可是并没有告知他们把拉惹柏特拉带到哪里。赶到拉惹柏特拉和玛丽娜李住家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权律师哈里斯(Haris Ibrahim)告诉《独立新闻在线》,警方通常不会告知,他们会把《内安法令》扣留者带到何处。
记者提问,为何警察逮捕拉惹柏特拉?玛丽娜表示,警察只告知事关他的文章煽动仇恨(inciting hatreds),但没有点名哪一篇文章煽动仇恨。
问道她目前情况如何,她说:“我还好,非常谢谢。”
此外,内政部长赛哈密过后证实,警方是基于拉惹柏特拉威胁安全、和平及公共秩序,而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第73(1)条款扣留拉惹柏特拉,后者将被扣留60天。
英文《星报》(The Star)引述赛哈密说,警方将在60天的扣留期内评估,拉惹柏特拉应否再延长扣留60天,然后再向他报备。
赛哈密告诉官方新闻社《马新社》,58岁的柏特拉是在下午约1时10分在其位于双溪毛糯(Sungai Buloh)的住家遭逮捕。他说,柏特拉遭扣留的原因是,已经查明柏特拉可威胁国家安全和捣乱公共秩序。
部长表示,柏特拉是因他在《今日马来西亚》刊登的各类言论遭代表,最新的是一篇被指奚落回教和回教先知默罕默德的评论。
他说:“他的言论发表之后,我们已经致电和劝告他很多次,可是他依旧继续写,以至于它们(这些言论)可(对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威胁。”
能源、水务与通讯部长沙兹曼阿布曼苏(Shaziman Abu Mansor)昨日宣布内阁指示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解除遭阻截网站的封锁时,就已预告了政府或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及《1960年内安法令》对付“散播影响国家安宁的讯息”的人士。
他昨日在记者会上说,虽然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不再封锁《今日马来西亚》网站,但若再有影响国家安宁的讯息散播,政府将援引更严厉的法律处分,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及《1960年内安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