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17-12-06 Sun 2:16 pm
借用这里告诉《法情》的朋友们:
请不要把类似的链接发到老黄的信箱,老黄不感兴趣,会直接删除的。
谢谢大家!!
如果你们觉得有好东西要和大家分享,可以将之发在《法情》,然后在底下附上链接。让有兴趣的人点击链接。千万不要滥用法情信箱。
谢谢大家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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