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22-12-08 Mon 11:02 pm
您说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我想正式回应也不容易,因为怕误解您的原意。leesen兄何时变得“含蓄”了?呵呵...leesen wrote:是不是打击华教我不懂啦。我又不是庄迪澎。
可能事情就是那么巧呢。我小人啦,小人之心啦。
别放在心上。
您说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我想正式回应也不容易,因为怕误解您的原意。leesen兄何时变得“含蓄”了?呵呵...leesen wrote:是不是打击华教我不懂啦。我又不是庄迪澎。
可能事情就是那么巧呢。我小人啦,小人之心啦。
别放在心上。
这叫报应。呵呵。准备被人SHOOT到够力够力。大风 wrote:
您也怕被shoot?似乎平时您shoot人也是“很有爆炸力”的嘛!
况且,在《法情》被shoot几下也不是坏事,您去卖年饼,被shoot的机会更多呢!
祝您:欢喜被 shoot!
在我读法律的时候,我曾经读过一个法官的论述,说到,在强奸案或非礼案的时候,很多时候法官都会先入为主的认为也认定有关的嫌犯是有犯错的,这是因为建立在我们的道德观念及同情心上,所以法官在处理这类似的案件时都会反复的想象其他可能性的发生。大风 wrote:在进一步评论陆老事件之前,或许该先读一读当事人(女记者)对该事件的记叙及其感受(《 陳述我遭華教名人性騷擾的過程》) 。
http://donglim.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20.html
(前面是别人的评述,原文在下端)
原来不是我有面子,是您给我面子,不敢当,不敢当!leesen wrote: 喂,别假假。年饼要买吗?在法情里,我跟你推销而已咧。多么给你面子。
再不然, 先拿饼, 然后免利息餐后付款。大风 wrote:原来不是我有面子,是您给我面子,不敢当,不敢当!leesen wrote: 喂,别假假。年饼要买吗?在法情里,我跟你推销而已咧。多么给你面子。![]()
A. 当你是外人,我会说:“没问题,买多少都没问题,看什么时候我们见面啦∽罱液苊Γ俚阄一嵴夷愕睦玻鸬P模 ?twisted:
B. 当你是朋友,我会说:“鬼啦!你明知道我们从12月开始就没薪水,饭都快没得吃了,还有钱吃什么年饼?吃‘蒙’你啊?”
thepplway wrote: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依然很尊重陆老。我写公开信只是希望他免去更多的指责,我相信陆老是明白人。
关于造神之说,先生您的回顾历史对新一代华社子弟应该是最贴切的教育,谢谢。
我很想用真汉子这样来形容陆老的一生,但是怕得罪女性和那些女权者,所以我只好在这里说:陆老您是好样的!
不知道陆老写博客吗?
最后一点我想我们对陆老的尊重其实更多是因为我们感觉自己对华社与华教的亏欠,所以陆老一直是我们的好榜样。
被说造神也是因为鲜少人要成为一个比较像神一样性情与正义感、大公无私等等的习性。因此我们感觉他们这些华教斗士高不可攀,问题还是在于群众只满足在认识上认同斗争却缺乏在社会生活里参与运动。
所谓认识真理与实践真理是有差距的,如果大家能够认识这点就不会把陆老或华教的事情当笑话和当厌烦的事来看待了。
水梅 wrote:
有居心的人,一定具备一种本事。想要把某人某事‘置于死地’的话,就将事情局部放大或缩小,哈哈镜效果就出来了。这回是把英雄·斗士·伟大和神化这些字眼,张贴出来再踩几脚···于是,华社·华教顷刻间就成了一汪浑水···于是,右手握笔左手握麦克风的‘时评英雄’横空出世了。可惜的是:’英雄和斗士,是时势所造的,不是造神造出来的‘。小伎俩何堪大用,不怕人见笑么?
2. 求真给匿名的回复:看到你的公开信,我觉得有些谬误的地方,希望你能去“求真”。
你文中提到,“当当事人决定多年后才将这些事情透过媒体与网络揭发往事,这已经变为公众议题了。”其实这说法并不正确。
事实上,受害者是在今年11月份的第十届书香国际中文书展中被陆老非礼,过后她将其不幸遭遇写在部落格中并希望可以警惕他人,小心提防陆老的“热情”。她本选择息事宁人,并无通过媒体与网络来渲染此事,只不过许多人过于好心,通过部落格与电邮转载此事。过后事情闹大了,也有一些“旧”受害者表态且陈诉往事,并在独立在线的追查下,才有今天的局面。
但是很无奈,如今网上还有许多“神话人物”的拥护者,不相“圣人”会犯错,继续发表阴谋论,攻击受害者,把她们妖魔化的同时却把施害者转为被害者,呼吁大家不要追究,这是什么世界?
咳,换个角度想想,若受害者是你家人、亲属,你会怎样?
无论如何,敬请留意以上所指,谢谢!
3. 匿名给求真的回复:非常感谢您的评论,其实我在早些时候在网络论坛里的新咖啡店看过这类文章,但是由于写的人态度轻浮文字充满挑逗,过后也没有跟进了。
至于匿名先生/小姐所说在书展的事,我未有所闻,而且我是以沉重的心情写给陆老的公开信,原本要批判关于造神的言论,为了专心慎重的写信给陆老所以暂时作罢。
当时我非常希望看到陆老表态后可以平息双方的风波。今天我从朋友的博客链接到其他博客里写了一些留言,这让我感觉所谓造神是冤案,我简单的说陆老为华教所奉献的一切,但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个普通有热情有理想并且能够不屈不饶的实践理想的一位可敬的前辈。当然是人都会犯错,只是有些错误伤害的可能不止是自己还可能是其他人。我对那些不相信领袖会犯错的言论会比较谨慎,因为毕竟不能靠猜来说明事情。而且关于性骚扰的传闻我们更加应该谨慎处理,因为涉及的是双方的清白,但是对于那些明明知道事情是真的还把受害人妖魔化的做法我不苟同。
关于你说我有“谬误”之处其实我在公开信里很清楚的表达了,我是根据网上报导的严重性来请求陆老表态的。
另外如果您能够持平的,好好冷静的想想就不难明白为什么许多人将女性受害者的言论“妖魔化”了。网络文章一直都不能被看为一定正确,也可能是恶作剧也可能是某些人的抹黑与报复,这在网络上是很平常的事情。我个人是透过比较权威的网络媒体的主编自己写的文章才感觉是真实可信的。
那些评论人或部落客喜欢用造神,妖魔化来表达自己的愤慨但是却没有很仔细的思想在网络上除非了解对方为人否则没有必要对博客内容照单全收的。
所以我觉得评论人与受害人的同情者对读者与华社动用“造神”与“妖魔化”等字眼表达思想是相当缺乏考虑的。当我们要评论一件事情不能只凭感受而说更应该考虑主客观因素。在网络上或在一个价值观纷乱的社会里对任何不熟悉的环境先有怀疑甚至抵触是正常的,我想我要表达的是大家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冷静,就算事情是真的也要去想办法克服而不是自以为是的认为人家是神,我讲不动他,为什么不能找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去调解呢?当然根据报导许多受害人的诉苦不被领导采信,这涉及很多层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
如您所言那位受非礼的女士在网络上写其实是无心伤害,只是希望提醒其他人,其实如果事情是真实的是好事。但是看的人可能有怎么样的想法,您或那位写博客的女性是否预料过?男性读者会怎么看?女性读者又会怎么看?当我浏览有关写陆老的博客里的留言一般都说:男人好色是天性,然后却指责陆老。看见现今许多男士根本不会尊重女性,他们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没事了。女性读者看了当然马上会同情受害者,并且至少 80%相信是真的了。
经过这样的事情我反而觉得如果尽早教育群众如何尊重女性,及有关职场性骚扰的规则应该可以避免这类非礼事件而且可以当机立断的警告侵犯者。如果尽早处理了,教育了一可以减少其他人的受害另一方面也可以教育男士了解自己在犯错了,如果教育成功可以避免法律诉讼对各方都是利多于弊的。
无论如何谢谢您在我博客的跟帖提醒,因为我认为这篇文章能够提供大家好好的思考怀疑、尊重人、尊重女性等思想,我相信对读者的思考有所帮助。
上文转载自http://thepplway.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20.html老实说,受害者在事情闹大后所遭受的压力与批评并不会比陆老来的轻,这也是她意想不到的演变。
我也清楚,在事情未晴朗化之前,我们对于网络文章的内容不能照单全收,但是除了怀疑,那些人干嘛要攻击与抹黑受害者人格,难道还要对受害者做出二度伤害吗?(你可到佳礼中文论坛看看,有人对受害者做出的人格毁谤)
无论如何,对就是对,错了就要认,陆老愿意承担责任而道歉,这也是不失长者风度。当然,接受与否就留待受害者自行表态,我们旁人并无权力替她们作出选择。
无可否认,陆老对华教甚多贡献,但是在这事件中,并不能将功抵过。我们要肯定陆老的付出与贡献,但也要清楚了解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谈举止、所作所为负上责任,尤其是公众人物。希望此事件能成为众人借鉴,也希望事情将告一段落。
最后,我很认同贵文末段,教育群众如何尊重女性是极为重要的,部分男士常将无所谓挂在嘴边,从不理会或忽略女生感受,希望通过教育,类似事件将不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