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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6-06-11 Mon 8:32 am
by 老黄
yufan wrote:今天,我发现了南洋商报所刊登的几则挽词(启事),不再是“他的令尊了”。可见法情帖子威力非比一般!
yufan高估了法情的威力。
那是yufan的功劳,我们不敢掠美! :P :P
(我的观察则是“令”还是存在的)

不过,我怀疑yufan是不是混淆了讣告和挽词,因为我看您贴图的例子和讨论的内容有时是混淆的。
挽词也有多种,有些是针对某个人的家属去世而刊登的;也有些是针对某人去世表示哀悼刊登的。

不晓得yufan对于这样的情况会倡导用什么词语呢?

A和B是生意伙伴。A的母亲去世了,B想在报章上登个挽词,向A致哀,同时也让其他生意伙伴知悉A的母亲仙逝,他该如何写?

Posted: 08-06-11 Wed 10:33 am
by yufan
呵呵!yufan可没有把讣闻和挽词混淆。
老黄 wrote:我怀疑yufan是不是混淆了讣告和挽词,因为我看您贴图的例子和讨论的内容有时是混淆的。
挽词也有多种,有些是针对某个人的家属去世而刊登的;也有些是针对某人去世表示哀悼刊登的。
讣告/讣闻:死者家属向亲友报丧的通知(由死者家属发布)。

挽词、挽辞:哀悼死者的词章、语句。由“唁文”演变而来(唁文一般是在外地或相距较远的人或机构听到某人逝世后向其亲属或有关人员发出的吊丧文字,既表现对逝者的悼念,又对丧家表示安慰和问候。按传递方式不同,使用电报称为“唁电”,採用邮政投递的信件称为“唁函”)。如果哀悼者非死者亲属,不管是以死者或死者亲属名义刊登,都属于挽词。

如果以死者亲属弔信,应以该亲属身份称谓,如张某某 博士 家严,岂不庄严敬重,意义明确?(对比张某某 博士 令尊之下)

Posted: 08-06-11 Wed 1:35 pm
by yu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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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谦词敬词婉词词典(增补本)
编者:洪成玉
出版:商务印书局
年份:2010
售价:36元(人民币)

Posted: 09-06-11 Thu 11:59 pm
by 老黄
yufan wrote: 如果以死者亲属弔信,应以该亲属身份称谓,如张某某 博士 家严,岂不庄严敬重,意义明确?(对比张某某 博士 令尊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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