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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9-09-11 Fri 3:01 pm
by 老黄
大风 wrote:
老黄 wrote:大风还真逗!
老黄刚刚也让我碎了一地的眼镜。幸好近视度数不深,还看得见,呵呵!
呵呵,送您一个打不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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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09-11 Fri 4:29 pm
by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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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废除恶法首相得分

实施了50年的“内部安全法令”的恶法,终于废除了,相信有不少人感慨不已,也有不少人感到宽慰。

感慨的是那些曾经在法令下未经审讯而坐穿牢底的人,大半生就这么蹉跎了;宽慰的是那些一生致力于废除恶法的斗士,总算看到斗争的成果。今后,搞政治的人不用担心成为“政治犯”了,因为这个罪名根本就是莫须有。

首相纳吉在马来西亚日宣布废除几条被人冠以“恶法”的法令,消息来得令人惊喜,这是几十年来最得民心的礼物了。感觉上,好像套在身上的枷锁减轻了许多。

同样关心的,应该还有曾经被流放限居的黑社会大哥,以及曾经雄霸一方的“阿窿”。驱逐法令废除后,他们若再犯法,就必须依法去蹲监牢。不过,依我的想象,被驱逐到别州去限制拘留,应该比坐监牢快活得多。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的关注点,新闻从业员最关注的当然是 取消报章每年更新出版准证的制度,不必每年到了年底就提心吊胆,不知道那张称为“KDN的灵符能不能到手。很多报馆都有“捏一把汗”的经验,就是到了一年的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准证还没有来,急死了头头们。显然,这是官员滥权,有意给人穿小鞋。

新闻从业员最怕的两件事,一是拿不到灵符,一是给官员叫去喝茶。 灵符魔咒算是解除了,喝茶的压力还在,因为印刷出版法令没废。即使是叫去喝茶也得看各人的造化,因为官爷有时客气,有时不客气。

我担任编辑部负责人的时候,曾经遇过一次很不客气的茶会,事隔多年,细节忘了。时间好像是大年除夕,不知为了什么新闻冒犯了官爷,那天一早大约六点多,内政部出版组打电话到我家,叫我“立刻”来,我要求洗个脸再出门,他说不可以,必须立刻到。我还能做什么,当然就风风火火赶到那座“海峡商行”大楼底层的出版组,以为官爷正铁青着脸在等着呢,谁知等啊等的,等到差不多十点才获得召见,官爷一副轻松模样,也没什么大事,只说了些闲话而已,当然也没有茶喝,却是着实领教一回官威。

一些赋予官员极大权力的法令,在制定时总是再三保证不会滥用,事实却证明百分百会被滥用 。印象犹新的,是火箭女侠郭素沁被关了七天,吃了比狗粮还要不如的食物,以及一位年轻女记者被扣留,竟说是为了“保护”她。

现在做人比较轻松,恶法的废除,的确是朝向更民主更自由的社会迈进一大步,但是离开“一个大马”还远。我们还有“物以群分”的政策,既然把人民分为这一群那一群,根本就与“一个”背道而驰。

李光耀赞了一句“ 纳吉是个想做事的首相”,有李圣人一赞,荣于华衮。纳吉首相敢做敢为,应予肯定,不必管反对党说这是选举操作,我就喜欢执政党为了选举多做好事。

Posted: 21-09-11 Wed 12:21 pm
by 老黄
http://teobakkim.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_21.html

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国旗飘飘,口水漂漂

民联建议更换国旗,引起政坛热议,连正副首相都上了火线,斥此议为企图改变历史和放弃国家遗产。

提出建议的是民联一位州议员马诺哈兰,来自雪州哥打阿南沙选区。此君官小口气大,宣扬的是“布城易帜”的历史性构想,像当前的利比亚,所以引起国家最高领导的重视,于是演出了一场有趣的“上驷对下驷”的剧目。

下驷先生要换旗的理由是我们的国旗太像美国国旗了,害得我们的非政府组织出国时容易被误以为是美国人而受攻击 。

我觉得下驷先生错了,国旗不可改,正是因为它很像美国国旗,这也是国旗最可爱之处,它会给我们带来一种自豪感。

记得某年本人初次出国,在某国际大城市中,遥见一高大建筑物上辉煌条纹飘飘,十分自豪,虽然走近一看,彼条纹非此条纹,有点失望。这种感觉,相信台湾前总统阿扁也有过。某次,阿扁去南美洲参加一项会议,他的专机刚好停靠在美国总统专机旁边,阿扁觉得很自豪,提了又提。

相似不是问题,依傍一会也不要紧。譬如,我觉得新加坡国歌听起来有“马赛曲”的味道,也就是有点像法国国歌。但他们的国歌是原创的,正如我们的国旗是原创,不是山寨。 人有同名,旗有同纹,歌有同律。但我们的辉煌条纹有14条,行政上却只有13州,多出的一条既不是新加坡,也不是汶莱,未免遗憾,现在有人强说那多出的一条代表三个直辖区,很是牵强。

说到国歌,有一事本人至今耿耿于怀。

又要说当年。那是1963年,有一项“亚非新闻从业员大会”在耶加达举行,我国有派团参加,那时马印还在搞对抗。大会结束之后,苏卡诺总统设宴招待,饭后余兴节目 是跳舞,风流总统满场飞,乐队奏起印尼民谣《月亮光》。

啊哟不对,那不正是咱们的国歌“哪嘎啦咕”么?苏卡尼当然知道,他也知道我们的代表团在现场。他这么做是存心轻蔑,笑我们拿别人的XX当脸皮。尴尬的我国代表只好退席抗议,回酒店睡觉。事隔50年,还是令人难以释怀,但仔细想想,我们确实没权力禁止别人唱他们自己的歌。

根据资料,月亮光也不是印尼原创,曲子是法国人写的,流行于法国,后来传入法属印度洋群岛如赛舌耳,再流传于马来群岛,印尼乐队编写成《月亮光》唱出。

《月亮光》毕竟是花前月下哼唱的歌曲,上世纪初霹雳州采用为州歌,独立后又成了我们的国歌,一首情歌就如此由乡野走入殿堂,变成庄严的国歌。我们曾经因为采用了别人的歌曲而受到侮辱,却不曾因为国旗像美国旗而受到攻击,民联那位下驷先生不知为什么不提这个。

Posted: 21-09-11 Wed 12:49 pm
by 老黄
网上早流传这样的说法:

Lagu "TERANG BOELAN" terkenal di INDONESIA dan BELANDA sejak akhir tahun 1930-an.

Lirik "TERANG BOELAN" diciptakan oleh SAIFUL BAHRI dan dinyanyikan pertama kali di tahun 1938. SAIFUL BAHRI pernah dipercaya sebagai Direktur Musik di PERUSAHAAN FILM NEGARA MALAYSIA pada tahun 1960-an. Lagu ini telah digubah dalam berbagai versi dan dinyanyikan oleh banyak penyanyi, baik penyanyi INDONESIA maupun BELANDA. Irama lagu ini juga dijadikan sebagai irama lagu kebangsaan salah satu negara di Asia Tenggara, dan diberi judul "NEGARAKU".

Pada tahun 1947, FELIX MENDELSSOHN & HIS HAWAIIAN SERENADERS merilis lagu ini dengan judul "MAMULA MOON". Di tahun 2009, muncul kontroversi tentang asal-usul lagu ini. Beberapa sumber menyebutkan bahwa lagu ini aslinya merupakan karya komposer PRANCIS, PIERRE JEAN DE BERANGER dengan judul "LA ROSALIE". Namun hingga saat ini belum diketahui apakah lagu "LA ROSALIE" itu benar-benar ada atau tidak.

TERANG BOELAN视频

Posted: 09-10-11 Sun 3:45 pm
by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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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9日 星期日
伊斯兰不只叫伊斯兰

回教党宣布把它的中文译名定为伊斯兰党,理由是中国早已把回教定名为伊斯兰教。

回教党改名已不是第一次。早期用英文名简称PMIP , 华译泛马回教党。后来改为马来名简称PAS,华译回教党。对华文的译法该党向来并不关心,如今也许受到华社青睐,改个他们认为更恰当的名,或许可以改变形象,或许可以与华人套近乎,都是有趣的谈资。

不过,该党这么一改,可能引起一些人的错觉,以为今后“回教”两个字就不能用了。

有些传媒很快地就把喧闹不休的“回教法”改称“伊斯兰”法,虽然没错,却是没必要。如果要这么改下去,那么除了回教法、回教刑事法、还有回教堂、回教徒、回教国、以及回教历法、回教世界、回儒对话等等通通都得改了。

回教党有绝对的权利为党改名,它要追随中国的用法而摈弃本地用法,也是它的自由,但是关于整个回教文化的用语如何规范,却不是由一个政党说了算。

也就是说,除了回教党今后改称伊斯兰党之外,其他的用语应该保持不变,该怎么用就怎么用,习惯怎么用就怎么用,只要符合汉语规范,不必跟着一个党起舞。

说到中国的用语,我发现有一个本地没见过的名词“阿訇”,是从事讲经传道的宗教人员,如果是回教堂的主持,就叫“教长阿訇”,查谷歌的译法,阿訇就是Imam,本人常识差,不知这个Imam本地的中文是怎样译的,也不知回教堂的主持叫什么,只知笼统的就叫宗教司。

根据维基百科,回教在历史上曾有不同的称谓,包括:天方教、大食教、清真教,回教、回回教 ,主要是指意,即指出它是来自天方的宗教,来自大食的宗教,回鹘人信仰的宗教,至清至真的宗,直到1956年才确定用译音“伊斯兰”,但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定于一尊,其他名称仍然在用,譬如回教堂叫做清真寺而不叫伊斯兰寺,回教徒可食的食品称为清真食品而不叫伊斯兰食品。

回教堂在中国称为清真寺,或礼拜寺,或清修寺,或清净寺,或真教寺,或清教寺,都用上了个“寺”字,这点相当有趣,因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自从汉朝建立了第一所佛庙“白马寺”之后,这个“寺”就是佛教专用,连本土的道教和民间信仰都不用而用道观、神庙,但是回教的祈祷场所却用了“寺”字,还真与佛有缘。

回教特别受华社关心的是回教法和回教刑事法,特别是回教刑事法,因为刑罚有断手、削足,石刑,甚至斩首,所以也称之为断肢法,不过有人出于爱护回教,特地写文章为它辩护,认为以刑罚取名是在恶意地吓唬人。

联想到伊斯兰党长老聂阿兹说,回教刑事法并没有死刑,不必像小孩子见到鬼那么害怕。

会不会连长老也骗人?回教刑事法(音译为胡杜德)中规定的六大罪之中,通奸、抢劫罪都 有死刑。已婚男女通奸除了鞭笞之外,还要用石块击毙;杀人越货者处以斩首。斩首啊,难道不是死刑?难道不比鬼更可怕?

Posted: 13-10-11 Thu 12:52 am
by 老黄
张木钦 wrote:
回教堂在中国称为清真寺,或礼拜寺,或清修寺,或清净寺,或真教寺,或清教寺,都用上了个“寺”字,这点相当有趣,因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自从汉朝建立了第一所佛庙“白马寺”之后,这个“寺”就是佛教专用,连本土的道教和民间信仰都不用而用道观、神庙,但是回教的祈祷场所却用了“寺”字,还真与佛有缘。
张生这个说法有待商榷。
寺是中国原有的词,白马寺更加不是为了接待僧侣而建的。
因此,“寺”并非佛教专属用语。

Posted: 21-01-12 Sat 11:26 pm
by 老黄
http://teobakkim.blogspot.com/2012/01/blog-post.html

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
无好家神通外鬼

年关急。不知城里是否还有身为伙计的人在提心吊胆,怕看到那个鸡头。

父老相告,旧时店东要辞退伙计,不愿撕破脸当面炒人,而是依照江湖规矩,在吃年夜饭的时候,把一碟鸡的鸡头对那个倒霉的家伙,那人心知肚明,自动卷包袱。

这样的事听来好笑,显然是“唐山佬”的婆妈,时代的新老板炒人鱿鱼不看时日,大信封随时送出。但是唐山佬也有比较特别的,他们就是不肯祭出鸡头来炒人,我就知道有两个例子,可以拿来闲聊。

例子之一:年轻老板子承父业,把一盘家族生意做大,成了挂牌的大企业。我认识那个年轻老板,二毛子,讲究现代化管理,但是在他的机构里还有些员工早已超过退休年龄还在那儿晃着。福利如旧。他说,没办法,是“老的”吩咐,这些老伙计不可以辞退,要让他们做到自己不想做。

例子之二:情况差不多,但不是大公司,也不是子承父业而是换了业主,老东家对新东家提出的条件之一是保留老员工。我认识其中一位老员工,七老八老,天天上班,其实也没什么事做,可能跑一趟银行就是一天的工作。公司里还特备一张小床,让他休息。他就这样年复一年上班,一直做到他忘记上班的路,甚至忘记回家的路,不用说,他是患了严重的脑退化,当然不再出来了。

唐山佬是把员工视为风雨通路、共同打拼的战友,宾主关系有始有终,大家义气博义气,体现了传统的价值观。

现代化管依法行事,抽离了人情,劳资之间,关系趋于冰冷。

或者说,唐山佬的方式必须是小生意才行,大企业就行不通。不见得,日本公司的终身雇用制度,多少也是这个意思,不景气时不裁员,风雨同舟,你有情,我有义。

现在终身雇用制度开始崩溃,有人说,日本货如今不再有品质保证,那么多汽车出毛病回收,可能就是职工的忠诚出问题。

员工和老板之间的恩怨,说来一匹布那么长。没有人规定老板一定要仁至义尽,也没有人规定伙计一定要无保留效忠。

最近有一场场边论战,牵出的正是这个课题,有的骂打工仔不忠不义,打工仔则说不必愚忠愚孝,张飞打岳飞,打得满天飞 。

我觉得,要骂老板尽管骂,但是一码归一码,不要牺牲优良的道德观念。毕竟,忠义是我们这个民族所崇奉的价值。

以最低要求来说,“食人之禄,忠人之事”应该是起码的职业道德,也就是说,还在任职期间,应该终于职守,不做破坏公司的事。至于离如何职之后,那就看各人的遭遇和品格了。


当年中国文化革命的时候,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把千年传统道德搁置一边,宣扬大义灭亲,儿子出卖父母,小子斗老子,成为进步象征。事后回想,那是一场灾难。

至今为止,大概还没有人不敬佩关公的忠义春秋,也不敢用愚忠愚孝来冒渎圣人。那些把一切忠孝说成愚忠愚孝的,只怕是在为自己的不忠不义强辩。忠义,依然是民族的中心价值。

这几天正是祭灶神的时节,潮州有一句俗语说:“无好家神通外鬼”。故事说,有一穷人家三餐不继,对家中的灶神供养极为菲薄,灶神 越想越有恨,恰好这时阎罗王要找个替死鬼,灶神就向阎王的鬼差推荐自己的主人。没料到这个鬼主意给主人在梦中听到了,怒不可遏,就把灶神扔出门去,流下这么一句“无好家神通外鬼”的俗语。

即使高贵如神仙,如果对服务对象不忠不义,是会被扔出门外的。

Posted: 28-01-12 Sat 10:55 am
by 老黄
http://teobakkim.blogspot.com/2012/01/blog-post_28.html

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给怪兽开凿一个窍

Image貔貅:龙头,马身,麟脚,像狮子。


龙年全世界都在说龙,因为龙的传人如今抖了起来。除了龙,我们崇拜的怪兽还有几种,这里只说一种叫做貔貅(读音皮休)的,很少人谈到它。

貔貅两个字,字形狰狞,模样也狰狞,是可怕的猛兽,乍看之下,还有点像狮子。它虽然凶猛威武,幸亏它与邪恶势力站在对立面,成了正派灵物,人们认为它可以辟邪,护身,镇宅,招财进宝。

招财进宝当然是最重要的了,那还用说。

我们虽然是龙的传人,但是龙先生平时吃什么食物?谁也不理会,但貔貅的食物却很受我们关注。它不吃草,不吃肉,它的食物很特别,叫做“财”,吃四方之财。也有一说,是吸食魔怪的血而化为财。

除了食物很特别,它在生理上还有更奇异之处,就是七窍少了一窍,换句话说,就是有口没有肛门,只吃不拉。不论吃了多少都不会满溢。

人们提醒别人不要做坏事以免生个孩子没屁股,证明没屁股是很糟糕的事,然而貔貅最忌的,却是生个孩子有屁股,有屁股是大灾难。

我看到网上有人问万能博士说,他佩挂的貔貅屁股有个洞,不知该怎么办,显得很不安。他说的那个洞,只是普通的洞,不是屁眼,居然紧张成那个样子,可见对貔貅来说,保持屁股没有洞是第一要务。

但是这个世界偏偏有人不信邪,偏要给貔貅补开一个窍,就是要给 它挖个屁股洞,医生说,是人造肛。

消息是从电视上一个访谈节目知道的。受访者是中国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大名叫曹德旺。在青海玉树大地震的赈灾筹款会上,他一出手就是一个亿,扬名神州。

他说,只吃不拉,迟早要胀死。他的貔貅雕像,就是故意挖个屁股。

他是世界级的企业家,肚子里已经有了数不尽的财,所以他也要追随比尔盖兹、巴菲特等人的脚步,将来把大部分家产捐做公益,取诸社会用诸社会,放弃貔貅哲学。

我觉得他给貔貅开凿个窍,真是开天辟地以来的惊天一凿!从前有个大神名叫混沌,没有七窍,他的朋友好心为它开凿,七窍完成,混沌就死了。给貔貅开窍,一旦泄了财气,即使它不死,它的主人也会心痛死,

世间貔貅太多了。看到吗?不是摆在商业大厦前那两个像狮子的东西,它不是石刻,不是铜铸,不是玉雕,而是与我们一样,会吃饭会拉屎。但他们是貔貅类,过的很快活。

最近政坛有小搞作,要做官的公布财产,就是要看看他有没有吃四方之财而变成政治貔貅。有的官爷倒真的公布了,更多官爷却不肯,都遵守财不可露眼的祖训,因此公布财产只是小打小闹,徒增咖啡店论客谈资。

本人非仁厚之辈,不大相信有人会一五一十坦诚公布的财产,更何况即使公布了,觉得其中很有蹊跷,那又怎么样? 谁能给政治貔貅们的屁股开个洞?

Posted: 28-01-12 Sat 5:56 pm
by kuanghong
老黄 wrote:http://teobakkim.blogspot.com/2012/01/blog-post_28.html

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给怪兽开凿一个窍


本人非仁厚之辈,不大相信有人会一五一十坦诚公布的财产,更何况即使公布了,觉得其中很有蹊跷,那又怎么样? 谁能给政治貔貅们的屁股开个洞? [/size]

放一篇杨照的文章,也谈财产公布。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2521

財產公佈,大家一起來?
杨照



如果有機會通過網絡,進入台灣“監察院”的網站,在首頁最明顯的地方,就會看到“陽光法案主題網”的字樣,這裡有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告相關的一切資料。

“陽光法案”中最核心、最關鍵的,是“財產申報”。依照目前法令規定,總統和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各院的政務官,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各級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主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及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主管,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各級公立學校之校長、副校長,軍事單位上校編階以上之各級主官、副主官及主管,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法官、檢察官、行政執行官、軍法官以及政風及軍事監察主管人員,洋洋灑灑一大串人,都要財產申報,否則就無法任職。

按規定,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各院的政務官及縣市首長的財產申報資料,還必須刊登在政府公報及網上公告,也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隨時查看這些資料。不在這範圍內的申報資料,則只要是“公民”,都可以到監察院申請查看。

另外一條規定,要求總統、副總統、院長、副院長及縣市長等最高階官員,財產不只申報公告,還要在任內交付信托,也就是說你自己不能隨便處分財產,財產的變動是由信托專業人員來經手代理的。

不過,所有這些規定,以官員本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為限,不包括已成年子女及其他親族。畢竟不能一個人當官,他的親戚都要喪失財產隱私權,不過這樣也就必然留下了一些“陽光”不一定照耀得到的地方。成年子女,家族成員,當然還是有可能運用官員的人脈上下其手,卻不受“陽光法案”的監督。

的確,有不少地方的政治勢力,就是靠這種家族關係來規避監督,維持其政治關係衍生的種種特權利益。不過我們別忘了,在台灣,“陽光法案”之外,還有更嚴格、標準更高的媒體、輿論,不時會查看這些試圖躲在黑暗中的台面下運作。

民進黨副手參選人蘇嘉全擔任公職期間,曾經申報過個人及配偶的財產,然而爆發了“豪華農舍”事件後,接著又被挖出許多家族成員在屏東地方的行為,承受了愈來愈大的壓力,為了平息風波避免影響選局,蘇嘉全他不得不公佈最新的財產狀況,其中包括兩位雖成年但尚未出閣的女兒的名下財產,不料引來國民黨再次質疑。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回應︰請馬英九和吳敦義也比照公佈財產。

“陽光法案”沒有杜絕所有的特權黑暗,也沒有真正取消政治家族在地方的勢力,不過“陽光法案”的精神,配合定期選舉給政治人物帶來的媒體監督壓力,卻在這些年來,對地方家族政治帶來了實質的“玻璃天花板”。意思是說,利用特權、謀求利益的政治家族,將財產藏在龐大家族體系中的做法,就算能夠在地方得逞,卻也就限定了具有這樣背景的政治人物,在參選的道路上往往走到一定的高度就上不去了。比如,蘇嘉全可以選上屏東縣長,可以參選台中市長,其家族行為都沒有被拿來放大檢驗;然而一旦層級高到副總統,變成了全台灣的話題,那麼政敵與媒體是不可能放過其家族連帶關係的,進而刺激出社會上對其家族作風排山倒海而來的質疑,自然就成為蘇嘉全要更上一層樓的最大阻礙了。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楊照‧台灣《新新聞雜誌》副社長兼總主筆)

Posted: 06-02-12 Mon 3:33 pm
by 老黄
http://teobakkim.blogspot.com/2012/02/blog-post.html

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昔日舞老虎,今天迎老爷

全世界都在庆祝华人新年,不知是当今传媒发达,或者真的是大中华已经抖了起来,觉得今年特别热闹,鬼佬们也知道这是龙年,真是龙行天下。在异国的街市,锣鼓喧天,龙狮翻腾,白皮的黑皮的洋人驻足围观,既好奇又迷茫。

这种情景,难免激起一点旧情怀。忘了在哪一本什么书中读到,当初华人大量移居这个地方时,也带来各种本地前所未见的奇风异俗,尤其是过年过节,神轿出游,娶亲出殡,都是穿街过巷,惊天动地,引得土著们睁大眼睛围观,恰似今日的洋大人。

那时也,人心未受污染,清净无垢,没有执着,没有分别心,你热闹自热闹,我观赏自观赏,各无猜疑。

后来出了政客,骑着脚踏车深入穷乡僻壤,声嘶力竭鼓吹分别心,强调“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要分得清楚,“我们”的要捍卫,“他们”的要远离。

七十年代有一句名言,烧成灰也不会忘记,那是一位飞机失事跌不死的高级部长说的,他说,华人为什么要舞狮?我们这里没有狮子,只有老虎,要舞就该舞老虎。

这是文化歧视不用说,更巧的是那个年代社会上正流行着一种“老虎秀”,所谓老虎秀说白了就是黄色架步里表演的活春宫。把舞狮改成舞老虎已经是一气,又联想到老虎秀,华人社会这个气可真够大,这个伤也真够痛,它的后果是到处开始设立醒狮队“反制”。

一句“舞老虎”标识着一个时代的暴虐。那是一个非常排斥舞狮的时代,既然舞狮不能接受,其他含有中华文化元素的就更不用说了。什么才可以接受,什么不可接受,由某些人说了算。

七十年代,一次又一次的马来人文化大会的召开,给国家文化下了定义: 马来回教文化是国家文化的基础,其他只有符合这个价值的才能接纳为国家文化。当然,华社的反弹是召开一次又一次的文化研讨会反击,可惜不记得有什么定论,只是强调多元。

很多不符合这个价值的东西都靠边站了。一位做广告牌的小作坊老板诉苦:国庆看板都已经做好了,却临时被拒收,因为上面写着“多元民族,多元文化”。他们要改为“一个民族,一个文化”才肯接收。

于是,很多人觉得国庆节目不好看了。

争取文化权利没有停止,偶尔也有好消息传来。有一次,传出国庆委员会已经决定接受象棋为国庆节目了,马华声明是他们的功劳,大家高兴到双手擦耳朵。

历史进入阿吉哥时代,进入“一个大马”时代。

阿吉哥日前宣布,柔佛古庙出游和槟城的大旗鼓,可以纳入国家文化。之前,舞狮舞龙也获得“平反”,不再弹舞老虎的老调。(古庙出游当地有方言说是 “迎老爷”)

消息值得欢迎,可惜迟了四十年。如果当年不要舞老虎而是接受大旗鼓和迎老爷,那是多么温暖人心的事;如今荣获国家认证,只能说迟来好过不来,但是作用不像是春风送暖,倒像是疗伤,多少有点苦涩。

古庙出游已有百多年历史,难得钦定为国家文化,游行时的吆喝声:“兴啊!发啊!”,也许会更灵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