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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5-04-11 Fri 11:05 pm
by 康琦
hueyling wrote:豪坤:
花些时间,好好引导。:lol:
特别是对方把善意的忠告想成是恶意的批評或是故意找碴时 ,
他就一时难细想交流背后的一番深意。
谢谢hueyling的提醒。我的确误会了豪坤。
我并没有下载来看,就以为他是找碴。对不起。
但他用了很多反话,令我误会他是找碴。

但豪坤贴这个文件让我看的用意是什么呢?让我知道真正的性教育是什么,对吗?但您又是否看过该讲师出的性教育书籍呢?看过后才讨论好吗?

Posted: 15-04-11 Fri 11:24 pm
by 豪坤
我看不到包容、体谅和尊重,我看到狂妄和只从自己的角度看事物。
康琦,别误会,不是质疑你的性知识,幻灯片纯属分享,没其它用意,之前已经在这里放了(http://faqing.org/forum/viewtopic.php?t=7257),怕您没时间爬帖,因此才贴在这里与您分享。去年学校有太多未婚先孕,奸夫淫妇,狗男女的个案,因此才应校方要求,弄了这玩意。

Posted: 16-04-11 Sat 1:35 am
by 老黄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7905.html

性教育,抑或性教训?
作者/谢伟伦
Apr 15, 2011

莎翁名句——“名字有何内涵?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肯定不适合用于霹雳州班台直民华小性教育讲座引发之争议。这场因引导小学生大骂非婚姻关系内的性行为,继而遭网友抨击的事件,就我看来几乎是反诠释的,因为对其主讲内容的解读竟然不及将“狗男女”,“奸夫淫妇”那七字真言咀嚼那么令人恍然大悟。

主讲人庄双华饱受舆论炮轰,在校方及董家教背书下出面说明本身用心良苦,“讲座内容是给学生的反面教材”,“站在教育角度灌输孩子们要洁身自爱,不要在结婚前跟人发生性行为”【注一】,由始至终未对这场半年前的谈话表示半点反省,还说主讲过两三百场性讲座从没被投诉,意即过去如此演出都没有问题。陪同背书的校方及董家教成员还认为“讲座达致教育学生的目的”【注二】,会后没接获投诉,也没对学生有负面影响。

什么叫“从前都没问题”? 律者不正,师道焉存?把这项离谱演出视若无睹的所谓教育工作者,其本身就是问题!如果教育环境本身失去了自省能力,甚至伤害他人仍不自知,沾沾自喜于制造了引人注目的奇观,未来谁敢期待校园性别事件止息告终?各中文报刊纷纷称这项动作为“道歉”,无疑是强作解人,让来自基督教团体的庄君尽早解套。

除了用字政治不正确外,从讲座会内容大纲中,检视庄双华及其“双沛感恩教育团队”巡回各地的“儿童及少年身心成长感恩教育:一堂青少年必修的身心辅导课” (Pendidikan Ke Arah Kedewasaan),究竟传达了哪些讯息?相关题旨可见一斑:一、我从哪里来?(感恩母亲十月怀胎);二、男孩女孩大不同(生理与心理的分别);三、小种子(男生的精子和女生的卵子);四、染色体(遗传—为什么你会长得像爸爸);五、青春期大变化(月经与梦遗的处理与护理);六、身体各部位(自由区、限制区、禁止区);七、性侵犯以及防范措施(别成为受害者);八、我的身体我有权说“不”(怎么说不?);九、友情与爱情(别误会,我们不过是好朋友!);十、丈夫和妻子(灌输正确的婚姻与家庭观念);十一、完美的爱情与婚姻(亲密、激情与承诺);十二、SAY NOTOPS(拒绝婚前性行为!);十三、冲动的代价(爱滋病、性病……);十四、你想要问什么?(解开心中的疑惑)。

爱→婚姻→性=幸福家庭的理想模型?

虽未身历其境听讲,但亦不难推断:幸福美满的家庭,是庄双华性教育论述的终极关怀。这种笃信“家庭”是满足两性生育、心理(心灵)归属和社会身份需求的最基本组织,因而影响个人对性、婚姻等问题的认知,因此庄氏构想的家庭,是经过“爱—婚姻—性”的发展建立,按照这样的发展路径,性必然发生于婚姻的范围内,而它的主要功能就是生养下一代。然而,这种性教育观的最大问题是充满理想性,认为从“爱”必然会发展成为“婚姻”,遂可以合法的拥有“性”。但这其中只要有一项无法成立,或顺序不同,庄的论述就无法成立。流风所及,当前的性教育多在卫道之士和辅导工作者主导下,用单一价值观、道德尺寸、人生选择来塑造性的意识和实践,经常在有意无意间诱导学生对性产生罪恶和焦虑。

国内各源流小学并没有正式的性教育课,在教育部今年起推行的小学标准课程(KSSR)中,性教育不过 “寄居”在“体育与健康教育”(Pendidikan Jasmani dan Pendidikan Kesihatan)科目下,至于中学方面在2014年才开始推行。2010年,当朝野与媒体争辩性教育应否纳入小学一年级课程之际,副教育部长魏家祥忙不迭地澄清性教育强调家庭价值观、教导学生如何自我保护、男女生殖结构、性病防范等知识,“并非教导性行为”【注三】。这也呼应了教专总秘书骆燕萍较早前提出“无须独立设置性教育科”【注四】的说法。

性教育若只锁定在个人与人际层次,高谈尊重宽容,却漠视男女双方资源与权力的不对等,将使“尊重”沦为强者要求弱者服从的障眼法。以性别(gender)观点来看,这种主流的性教育论述将“异性恋一夫一妻”的家庭设定为正常形态【注五】,排斥任何不以繁衍子嗣为目的的性活动,如同性恋、婚前或婚外性关系。如果有人染上性病,是因为他们的性活动溢出了一夫一妻制的框架,招致惩罚。在“异性恋一夫一妻”的家庭里,性是为了生育后代,所以只有与生育有关的性生理知识需要被传授。

目前的校园性教育只停留在宣教方式,并未积极关心学生在情感以及性知识方面的需求。性教育谁来教?怎样教?绝非如槟州教育局主任依布拉欣所言“不需要接受特别训练,只要照课本内容讲授就可以” 【注六】。若师资与专业不符,让未受过性教育专业训练者讲课,只教疾病与性生理,跟学生需求脱节,易被学生认为无聊。又或者,教师苦于教材、教案无处寻觅,在了解不足的情况下,也会担心在课堂上被学生开玩笑、冒犯,甚至被询问个人性经验,也造成许多老师认为只教性生理,甚至不教,就能避免这方面的困扰。

以这起讲座事件为例,挞伐非婚姻关系内性行为,竟用上如此强烈字眼,这种教育方式跟交通安全宣导相差无几——展示各种车祸的血腥照片,要所有人注重交通安全。用恐吓式的教育方式,对老师而言是最简便的手段,但对学生而言,各种恐吓不断持续累积,也让学生不敢求助。例如在描述非预期怀孕时,用“未婚怀孕”、 “未婚妈妈”等字眼,就是告诉学生怀孕不应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发生,然后又告诉学生未婚怀孕会进入庇护所等机构,更加深学生的恐惧心理。当学生有性或是感情相关问题,也不敢向询问这些被贴满道德标签的问题,出了状况更不敢求助。

性教育及情感教育需要更多的关怀及对话,肯定青少年、儿童主体性,重视青少年与儿童的经验与声音,才能建立正确且多元的性知识与观念。时下主流的性教育论述多认为,若学生提早并充分接受性教育,就能避免减少未婚妈妈、堕胎,以及月经规则术等伤害女性身心健康的现象产生。同时,也相信对性的无知与误解,是造成未婚怀孕、堕胎、性病、娼妓等问题的根源。这种认为“性知识”可以解决“性问题”的观点,缺乏对性别权力结构的分析,也使两性平等的理想至今沦为空谈。追溯媒体报导与其主讲纲要,可证庄双华之言与右派宗教团体 “婚前守贞是防范堕胎利器”的保守观点并无二致——将性等同性行为,将欲望简化成性兴奋与性冲动,把性教育宣导当成性教训防范。

某些学校对于性教育有应付了事的心态,认为只要请个讲者,在大礼堂对着千百学生演讲,贴上一张海报,就可以完成成果报告交差。这种教学方式,只会让学生鸭子听雷,或断章取义的理解讲师上课内容,没有深入对话,对学生很难有实质帮助。庄双华的失言绝非冰山一角,不论中小学,掌校者若不清楚性教育的内涵,在邀请社会团体进入校园宣导时,难免引进对同志或跨性别族群不友善的讲者,这类滞后的性教育观往往会对“性少数”(sexual minority)学生产生更大的伤害。

注释:

一.《星洲日报》,“狗男女奸夫淫妇掀波·小学性教育讲座·激励讲师道歉”,2011.04.11。

二.《星洲日报》,“讲座会后没接投诉·校方:达致教育学生目的”,2011.04.11。

三.《星洲日报》,“性教育课非教导性行为·魏家祥斥反对党混淆视听”,2010.11.21。

四.《星洲日报》,“教专:推出生殖与社会健康教育‧无须独立设‘性教育’科”,2010.03.26。

五.魏家祥不讳言,健康教育里的重要元素之一是以“家庭”作为重要单位,防止社会问题衍生。见【注二】。

六.《光明日报》,“性教育课程料月杪获贷书”,2011.01.05。

谢伟伦曾任职主流媒体,现从事非政府组织工作。

Posted: 16-04-11 Sat 8:55 am
by 大风
《以同理心對待和尊重他人》
曾麗萍--2011-04-14 19:10

“直民小學性教育”短片事件被各大華文媒體大篇幅報導,主講人莊雙華被迫出面道歉,網民普遍不滿其道歉內容,莊氏道歉似乎也是為了息事寧人,不見誠意。大家的焦點都放在莊氏的言詞,各報章也把事件定調為他引導學生說出“不雅字眼”的不當做法,筆者認為“不雅字眼”背後的社會學意涵,更值得我們進一步深思。

現代的都市社會是一個充滿陌生人的社會,因此現代都市生活無疑是一種
將人分門別類的生活,藉著社會群體來區分人,是一種在充滿不確定性的社會中尋找安全感的方式。社會群體的劃分,一般是依據一個人的種族、性別、職業、階級、性取向、教育程度甚至喜好。“我”的自我認知取決於“我”屬於哪一個社會群體,進一步來說,我對他人的“認知”,取決於我對他人所屬的群體屬性的“印象”――往往是一種刻板印象。

這就是社會學家鮑曼所說的“內群”和“外群”,或“我們”和“他們”的區別了。鮑曼說:“‘我們’代表我歸屬的群體。我對這個群體內部發生的事情知之甚詳……相反的,“他們”代表我不能夠或不願意歸屬的群體。我對那個群體只有模糊和殘缺不全的印象,我很難理解它的行動……。(《社會學動動》)

根據鮑曼的說法,“我們”和“他們”通常通過兩者的對立性來認識世界。一般上,“我們”通過“污名化”或“妖魔化”“他們”,來加強“我們”的自我認知及消解內部的衝突壓力,比如“我們這種勤勞的人,他們那種懶散的人”、“我們這群有正義感的人,他們那些沒有良知的人”。這種“我們”和“他們”的二分法,雖然建立了自我意識,卻也製造了社會對立。

莊雙華的目的是宣導禁止婚前性行為的觀念,他試圖把社會分成兩類人――“我們”是不從事婚前性行為的人,是一群“合情合理合法”的人;“他們”是一群發生婚前性行為的異性戀和同性戀,是一群“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人。他試圖把“我們”建構成“正常人”,“他們”被建構成“不正常的人”。“他們”除了不正常,還帶有污名,“狗男女”和“姦夫淫婦”。

當然,我們有時並沒有辦法自由選擇進入哪一個群體,我們從兒童時期的社會化過程中,就自然而然地進入某個“我們”的群體中(比如華人群體),我們自然學會“他們”是一群和“我們”不一樣的人―通常是不太好的人。我們可能要等到長大後,懂得反思和自我批判,重新檢視自己認知世界和他人的方式,才能走出對立的框架,用一種開放、同理和尊重的心,來重新瞭解別人。

從這角度來看,“狗男女”何止是不雅字眼,更是製造對立和社會分化的手段。要阻止的不只是教小朋友罵人的行為,更要阻止教導小朋友選邊站、排除非我族類的二分法。

進一步言,如果認知到“我們”和“他們”的對立無益於社會文明的進步,我希望大家也能反思,在譴責莊姓講師的時候,是否又在製造了社會對立?

要打破“我們”和“他們”的社會群體區分,大概不太可能。但是除了對立,兩者之間其實是可以互惠的。互相成長、合作和提醒,比互相對罵、排斥和污名,更有向上提昇的力量。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曾麗萍‧2011.04.14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18946

Posted: 16-04-11 Sat 4:38 pm
by 豪坤
但他用了很多反话,令我误会他是找碴。
还真好玩,奸夫淫妇狗男女,您就没觉得不妥,反而我与您的对话和分享,就变成与你搞对抗、玩针对。

高兴得太早,还以为法情再诞 Ah Gan 般的人物,可以带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失望。

Posted: 16-04-11 Sat 6:21 pm
by 豪坤
讲师给的链接被去除了,放这个来代替:

你看这一对——狗男女,奸夫淫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t0Qm1lO ... re=related

Posted: 16-04-11 Sat 7:44 pm
by hueyling
康琦 wrote:
老黄 wrote: 有那么多人在场,没有人可以出来说明当时的实相?
康琦 wrote:该讲师也曾到过我校。他主讲时我也在场。无论他如何辩驳,我认为他确实有引导学生说出那些字。
其实,我只是为了回答老黄的那个问题,才来插上一脚的。
康琦,您好!

读了您回讲师的帖子,特别是标红的部分,经字斟句酌后,心里有些许纳闷。
请问,您出席的正是霹雳州班台直民小学全校性教育辅导这一场讲座会么?

Posted: 16-04-11 Sat 10:11 pm
by AH GAN
豪坤 wrote:还真好玩,奸夫淫妇狗男女,您就没觉得不妥,反而我与您的对话和分享,就变成与你搞对抗、玩针对。

高兴得太早,还以为法情再诞 Ah Gan 般的人物,可以带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失望。
豪坤,您怎么在我很忙很累的时刻“拖我下水”呢?真是的……
话说回来,我对“狗男女奸夫淫妇”此一课题倒蛮有兴趣的。
是的,凡是有关性的一切,焉能少了我这个“经验丰富”的绝世狂人呢?

丈夫和妻子之间发生的性行为才合法合情合理——此一前提大有问题。
要是妻子不愿意,做丈夫的硬硬来,怎么看?依然合法合情合理么?
依我之见,两性之间你情我愿,才合情合理(乱伦除外)——合法与否我不敢讲;不过,我习惯不当法律是一回事!
看来,最清醒的是我。

Posted: 17-04-11 Sun 2:59 pm
by 豪坤
谢谢 Ah Gan 捧场,也恭喜庄讲师,让本土独特性教育名扬四海。

希望大家借此机会,采纳康琦建议,细读庄讲师作品,体会主讲人的用心良苦与无上智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Nt1DjvY ... r_embedded

Posted: 17-04-11 Sun 4:16 pm
by AH GAN
豪坤,不好意思,我不满意您的用词——庄君怎么可能具有无上智慧呢?
这七个字骂得好——具有无上智慧者,怎么可能会如是提倡谩骂教育呢?
建议把该七字改为此八字: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文雅一点,不好么?
感慨或同情教育,怎么样也好过谩骂教育。
庄君的作品,不读也罢。
此外,两情相悦,情到浓时自然而然会有亲密动作,乃至发生性行为;这不是什么违反自然的事。
既然不违反自然,为何严禁?
只是,事后若怀孕倒是很痛苦挣扎的事。
那就戴套咯——问题解决矣。
其实,婚前性行为是不健康、不道德的。
如何克制情欲,是一门学问,一门难以掌握好的学问。
庄君的理念没错;手段错而已。
我是浪子,很明白欲火难灭的情况。
我没资格批评任何人的性生活。
总之,大家自己要好好照顾自己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