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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7-04-11 Sun 4:25 pm
by hueyling
其实,他人的话语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种启示,即便是庄讲师的“谩骂论”。

即使经历相同的事情,因个人价值观念的不同,就会有不同的人生感悟,不是么?
康琦,您对人的宽容及您发帖的真诚,我确实感受到了,真的。

一直以来在《法情》发帖或回应网友的帖,我总提醒自己要有很敞亮的心怀,才能学习的更多更好……

我特喜欢这论语,愿与大家来分享: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论语•卫灵公》

孔子说过:一个人能够听你讲道理,但是你没去跟他讲,就叫“失人”,你把这个人错过了,不好;
相反,假如这个人根本就不可理喻,而你偏和他讲道理,这就叫“失言”,也不好。

Posted: 17-04-11 Sun 9:29 pm
by AH GAN
看到hueyling的帖子,灵感又来了……
是的,可与性而不与之性,失人;不可与性而与之性,失性。知者不失人,亦不失性。
你情我愿,即合情合理矣;还谈什么名份?
假若丈夫和妻子之间才可发生性行为,那一夫多妻者大家又怎么看?
一夫多妻,依然合情合理么?
我不是鸡蛋里挑骨头;我是在追求完美的定义。

当今社会,若二十一岁了还是处男一个,会被同性笑的;甚至于女性也会嫌弃之。
经验很重要的。
没有经验,怎么知道对方要的是什么?
不知对方要的是什么,怎么能满足对方的需求?
不能满足自己需求的另一半,要来做什么?
分手算了……
大势所趋,谁不“性”致勃勃呢?
劝人结婚后才有性行为,是非常不实际的。
免费派套才实际。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这世界没救了……
我很怀念梁祝时代……

Posted: 18-04-11 Mon 9:51 am
by 老黄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7922.html

沉默身体的呐喊:
我要性自主,不要性压迫

作者/杨洁专栏
Apr 16, 2011

台湾朋友看到马来西亚电视播放的娱乐新闻,女明星只要穿稍微低胸的衣装一律打上马赛克,觉得很不可思议,好奇地问那泳衣模特儿的广告怎么处理。只要官方认定伤风化、与性讯息有关的电影画面一律删剪,但是我们都知道在家附近的盗版光盘商店都有一刀未剪的原装版,甚至还有不同国家的A片选择。

强暴案比例攀升,政府呼吁女性不该穿得太曝露,以免引人犯罪,将责任归咎在女性身上。性骚扰的问题藉由“妇女专属车厢”隔开生理男性与女性的身体,一厢情愿地以为只要不碰触、不看见身体,就能有效地遏止性犯罪。情侣牵手被控一案曾经轰动一时。中学生谈恋爱牵手拥抱,学校向每个家长发通知信,要求家长同意签署 “自己子女不可以谈恋爱”。

执法人员趁情人节突击廉价旅馆,未婚情侣害怕被抓而逃跑,还曾经发生过从楼上跳下来不幸摔死的事。年轻人或学生买避孕药、保险套、事后避孕药或验孕棒都得闪闪躲躲,不好意思开口问,就怕有色眼光、惹人非议。未婚怀孕的,更难以启齿,除了对“不正经”标签感到深刻负疚感,还得自己面对情绪、身体与旁人的压力,最后因没有选择而被迫面对高风险的堕胎手术。

只要涉及性讯息的身体、画面与行为,一律不应“公开”,必须遮蔽之。这是禁欲主义式父权思维的性压迫,压制人们对性的好奇与渴望、威吓“不及格”与坏的性。只有“异性恋婚姻内的性行为”是被允许、好的性。

情色影片与性爱光蝶事件更透露唯有极少数优势位置的掌权者可以随意与主动地操作性话语,审判与界定“合法、合情、合理”的性行为。这样的性道德审判在任何微型权力关系随处可见,学校里头的校方老师经常是学生的情欲的守门员,家庭中父母是子女的性的监督者。

这个社会是对性噤声的、对“坏的性”认知,是隐晦的、淫秽的、神秘的、羞耻的、危险的,但是这并不等同现实中活生生的身体是去性化与无欲的。实际上,在禁欲乌云笼罩下,性愉悦、性好奇的探索从来不静止,性亲密、性需求的向往从来没停过,只是被扫至地毯底下,不谈。

在这样高度的性道德审判又极度性压抑弥漫的社会氛围,我们的性教育长成会是什么样子?

性教育的道德姿态:坏的性与否性

“性教育”一词源自美国,白人中产阶级医师或教育人士为因应当时社会急速变迁延伸的社会问题,而提出“性教育”方案,以解决性病传播、少女怀孕与卖淫等问题。在马来西亚,官方纪录显示未婚女性怀孕、堕胎弃婴的案例逐年增多,并认为青少年性教育不足是其中的导因,因此去年政府提出将性教育纳入学校课程。

按照这样的脉络发展出的性教育,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并不是从青少年主体本身的情欲进行沟通与了解。若再放置在马来西亚一贯对付“坏的性”的手法的历史背景里,更不难理解为什么霹雳州班台直民华小性教育讲座主讲人庄双华可以理所当然地使用高度道德审判的言语,引导与强化“非异性恋婚姻内的性行为”的人是“狗男女奸夫淫妇”。

因为一直以来,社会对于性的好坏是壁垒分明的,判断的标准狭隘至婚姻这道防线,并预设青少年不应有情欲或对性是无知的,因此要控制与消解他们的情欲探索与好奇,用威吓、污名、丑化、歧视的“否性”(sex-negativity)词汇加诸在坏的性。教育者只以道德审判或标签来表述单一的性观点,并从中获得性道德的自我感觉良好,却从不正视青少年情欲的多元与差异,反而不断围堵学生的情欲出轨,实施的是“防卫性教学”的鸵鸟教育 。

这种“否性”的思维黏合着整个社会对性的禁欲主义与父权力量网中,渗透入每个人对性都得抱持高姿态的道德态度,禁锢流窜在血液里对美好的性愉悦的追求。所以,讲座举办两三百场都没引来投诉、校方与家长依然肯定讲座具有教育的功能,这样的结果不令人意外。毕竟,要跳脱整个主流性论述的禁欲思维,并不容易。谢伟伦撰文的《性教育,抑或性教训?》也同时批判讲座内容与主流的性教育背后僵化的逻辑思维即是以异性恋家庭视为常态与唯一的。

关于讲座的上载影片之所以引起网络一片鞭挞声,一般认为主讲人不该引导小学生学习这种激烈不良的词汇,但是应该进一步思考的是,谴责这种教法与觉得不妥的背后态度是什么。如果只认为小学生不适合接触,其实并没有否认“狗男女奸夫淫妇”的界定,更假定学生是性无知的,忽略学生其实在学校范围以外的讯息接触早已是多元混杂的现实情形。我们,是不是也变成将学生去性化的另一种道德姿态?

按照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的说法,性教育是纳入小学标准课程(KKSR)中的“社会和生育健康教育”科目中,并非纯然教性行为。【注一】这样的表态其实透露当局对性教育认知是矛盾与模糊的。推行性教育,又惟恐大家误会性教育是教导性行为,所以不能直称“性教育”,但是推行的方向却又以生育/生殖作为课程的想象,其实是另一种把性教育局限在性行为结果的狭隘思维。性教育的确不是只教性行为,但是按照性教育推行的背景(解决堕胎弃婴问题),与课程方向多以防卫为主,可预知这个性教育是以生理结构、生殖医学、工具性观点为基础的。

在教导学生保护自己时,通常都预设青少年(尤其女生)的性是暴力、受害的、负面的、不成熟的,否认青少年不会在愉悦自愿主动地进入性活动,否定他们的主体性与情欲。在这样的性教育内容里,教导学生认识身体器官,仅与生殖相连,却不是从学生多元差异的自我认同与情欲去了解自己的身体;灌输学生与性隔离的观念(不允许婚前性行为)与拒绝性诱惑,却鲜少教导学生如何理解自己的情欲并健康地表达性邀约。

简言之,性教育的讨论往往只把焦点放在性行为、性防卫、生殖与卫生、堕胎是错的、性风险(例如:爱滋病),告诉你沉溺自慰与手淫会影响身体健康与课业,却不告诉你自慰与手淫其实是可以成为正面理解自己身体与欲望的过程的讯息。

学校的性教育除了长期性正式的课程(而非一场讲座),也包含课程外的校园性规范。台湾学者宁应斌和何春蕤(2000)指出:“有关性的价值、规范、认同、文化意义、知识、实践等等,不但是透过正式课程来传递,而且更常是透过“隐藏课程”(hidden curriculum)来传递,甚至被内化的(internalized)。”【注二】例如:老师的言行举止、学校的制服与仪表规定(规定女学生穿裙)、空间性别化设置(男女厕所与宿舍),都不断地定义与传播一套性与性别的价值与认识。

在校园里,学生互动与同侪压力更是强化“合宜的身体与性”的理解,小男生爱掀小女生裙子,通常都会被老师理解为是男生爱恶作剧加以训斥。或者,学生总爱拿身体特征取外号(例如:在同侪间,若女生的胸部比较丰满、男生个子比较矮小,就会有外号),若不符合主流异性恋性气质的学生也会受到排斥与嘲笑,较为阴柔气质的娘娘腔或阳刚气概的男人婆。师长们面对这样的情形,通常都直接训斥,更多的是视而不见,鲜少主动让学生进一步认识多元差异的身体与性气质。学校的性规范是异性恋(只有男生与女生)中心的,并且只有单一的价值观与模式。

围堵学生的情欲与亲密关系,或着将不符合“好的性”的身体与行为视而不见,都是一种鸵鸟的心态,因为学生接触性信息往往比我们想象中来得更多元与复杂。因此,若(不管有没有实施性教育)学校本身就是性规范的场域,并且学生老早已接触更多的性信息,那么性教育不足早已不是关键问题,要问的是,我们需要怎样的性教育?

我们需要怎样的性教育?

全国教学专业职工会( National Union of Teaching Profession ,NUTP)曾经反对性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原因是老师们缺乏性教育的专业训练。这当然与以往不注重性教育、缺乏教材的教学困境有关,但更关键的是其实整个社会对性的负面观感,令师长承担性教育的责任倍感压力,不愿更复杂勇敢地去正视学生的情欲与情感问题,通常都以阻隔的方式去面对,或者只道德式地倡导“好的性”与“好的身体”,学生将对身体与性欲的探索视为不道德与羞耻。另外,“坏的性”在缺乏理解与基于道德压力,最后都由学生各自去承担。无怪乎未婚怀孕的学生最后都休学或转学,性骚扰问题都被禁止浮上台面。

瑞典国家教育部针对全国中小学教师编着一本《可以真实感受的爱》的教育手册。【注三】有别于一般教条式的倡导与卫教教学方式,书中内容是以青少年为主体进行书写的,里头放入青少年在面对性的不同处境的经历事例,也以对话方式呈现师生的平等尊重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此书是以“性肯定”(sex- positive)的积极思维,从多元的视角——性别气质、身体、性别角色、自我认同、情欲、安全性行为、同性恋 、堕胎、自慰、情感追求等,将性、身体、自我认同、爱与亲密关系环扣起来,让学生了解自己、理解他人与学习尊重性别平等关系。

女性主义性教育研究者Michelle Fine研究美国性教育论述(discourse)发现,对性的隔离与丑化并不会令青少年在性事上表现出成熟负责的态度,相反的,当青少年被教导性是错事时,他们进入性活动时根本不愿使用保险套,因为用了保险套就表示自己明白而且必需为所做的“错事”负责。结果,否性的态度使得青少年根本不想采取避孕措施。另外,对性抱持负面态度才是形成暴力行为的主要动力——性既是不好的事,那么敌意当然可以用它来作为发泄的主要管道(引自宁应斌、何春蕤,1997:15)。

学校可以是禁欲主义与父权思维的延伸场域,性教育受制于整体社会的性压抑氛围,但也可作为打破性压迫藩篱的空间,毕竟,情欲总是流动的。理想的性教育必然是与学生自我认同相互紧扣,体现性自主的主体能动性,并包容尊重不同的性与性别发展,不是道德宣判的否性态度,“性肯定”正面能量方能积极呼应性别平等的理念。

我们的性教育,要的是性别平等教育,而非残缺的性道德教育。我们的情欲与身体呐喊的是:我要性自主,不要性压迫。

注释:

一.〈性教育课非教导性行为‧魏家祥斥反对党混淆视听〉,《星洲日报》,2010/11/20。

二.甯应斌、何春蕤,1997,〈迈向多元文化教育视野下的性教育〉,论文发表于“多元文化的理论与实践国际学术研讨会”,台北: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另,也可参考2000,《从酷儿空间到教育空间》,页373-398,台北:麦田。

三.Eric Centerwall,1998,《可以真实感受的爱——瑞典性教育教师手册》(Love! You Can Really Feel It, You Know!),刘慧君译,台北:女书。

杨洁毕业于台湾大学社会系研究所硕士班。

Posted: 18-04-11 Mon 10:49 am
by AH GAN
老黄的转帖不错,很有学术味道;我灵感又来了……
AH GAN于《教学心得•Tokoh Guru 的秘诀》中 wrote:教师楷模雷夫•艾斯奎著作《第56号教室的奇迹》之“柯尔堡道德发展六阶段”:

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赏
第三阶段:我想取悦某人
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
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
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
……
庄君一直强调合法很重要;
这表示庄君处于柯尔堡道德发展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
第四阶段不是最高境界。
因此,可以肯定庄君不具备无上智慧。
你情我愿的境界更高;不是第五阶段,就是第六阶段。
总结:庄君道德层次不高,其作品不读也罢。

Posted: 19-04-11 Tue 9:44 pm
by 康琦
hueyling wrote: 康琦,您好!

读了您回讲师的帖子,特别是标红的部分,经字斟句酌后,心里有些许纳闷。
请问,您出席的正是霹雳州班台直民小学全校性教育辅导这一场讲座会么?
不是,是位于新山的讲座。

Posted: 20-04-11 Wed 1:19 am
by 老黄
康琦 wrote: 我并没有说该方法是好或坏。我只是认为他的出发点是好的。
您说的例子,如挂牌“我是懒惰虫”,让他们“游街”等等,一直都存在着,很多人也都在用
我认为,应该针对那个方法来讨论,而不是针对那一位讲师。如果真的如您说的,贻害无穷,那我们就要请教育部采取行动,禁止教育界人士使用那个方法,以保护学生。重点是要改善,而不是把重点放在该名讲师身上。这是我个人的意见。
上面的说法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很多人都在用的方法,不代表就是正确的。新时代的老师该是反思型的,也就是说常常会检讨自己的方法是否正确。
我前几天写过一篇文章,末段补充了那么一句:
近日有一名激励讲师自行公开他的性教育讲座,内容竟然是引导小学生骂有不合法的性行为者是“狗男女”、“奸夫淫妇”,引起网民激烈抨击。性教育工作岂能变成性道德批判?这名讲师可说是为“自以为行善事,行之未有不差者”做了注脚。
行善也要学习么?
古人对于“行善”的认识已经达到“要反思”的境界,懂得要自我检讨。
我对于有关激励讲师的批判,是他完全没有反思自己所做的事。
看看他怎么说来:
莊雙華今日向星洲日報坦言,上述講座是於去年10月進行,而You Tube上的短片是之前放上網的。

“只是不知道為何在事隔4個多月後,才有人提出批評,而我覺得批評者不會是父母和學生,可能是有些敏感的人無法認同這些字眼。”

……
他表示,他曾主講過兩三百場性教育講座,從來沒有被人投訴;如果有,講座內容就會作出改變。

他說,隨著這次因有人覺得講座內容出現一些強烈字眼,所以往後的講座上不會再出現這些字眼,以免被人大做文章。
他辯駁,“狗男女”、“奸夫淫婦”等字眼,並非他引導學生說出,而是他在詢問學生時,學生表達腦海中浮現既有的字眼,而他利用提問的方式,是希望可以通過反面教材的方法,將這些觀念灌輸。
显然,他认为自己没有错,错的是有人蓄意曲解他的做法,故意大做文章。
更糟糕的是,他竟然说那七字真言是学生自己说出来的。

用错方法可以被原谅,错了却不承认,还要找代罪羔羊,说是别人蓄意曲解,这就连基本的“格”都典当掉了。

至于要教育部采取行动,禁止使用的说法,这也是要再三斟酌的。
这是惯性思维使然,总是希望有个权威机构来敲定一切。
要知道,一直让权威来断定一切,行使权力来教育群众的做法,是和“反思教育”,“醒觉教育”的做法背道而驰的。
教育的本质在启迪,引导人们去思考,去判断,最后的价值应该是自己来决定的。不要动辄就希望权威机构来断定,来禁止某种做法。
为什么我们不学习把最终的“权力”交给人类本身的自觉与智慧?

Posted: 21-04-11 Thu 10:44 am
by AH GAN
老黄VS庄君

老黄乃楼主,大问“狗男女奸夫淫妇”是什么感恩教育?
庄君说往后的讲座上不会再出现这些字眼,以免被人大做文章。
不是老黄过于敏感,就是庄君失言。
显然前者为“实”;因为人家校方及董家教都一致认为有关讲座会是成功及达致教育学生的目的。
人家校方及董家教事后都站在庄君这边,老黄可谓失算矣。
看来,老黄要自我检讨,而不是说庄君完全没有反思自己所做的事。

Posted: 21-04-11 Thu 8:46 pm
by 康琦
老黄 wrote:至于要教育部采取行动,禁止使用的说法,这也是要再三斟酌的。
这是惯性思维使然,总是希望有个权威机构来敲定一切。
要知道,一直让权威来断定一切,行使权力来教育群众的做法,是和“反思教育”,“醒觉教育”的做法背道而驰的。
教育的本质在启迪,引导人们去思考,去判断,最后的价值应该是自己来决定的。不要动辄就希望权威机构来断定,来禁止某种做法。
为什么我们不学习把最终的“权力”交给人类本身的自觉与智慧?
受教了。我认为权威机构需要扮演它应尽的角色来管制。如果教育部都不管,那还有谁能名正言顺地管制呢?

我很赞成您说的“反思教育”和“醒觉教育”,但不是每个人都适用的。有时候,需要权威机构的管制来双管齐下才能奏效。

不是动不动就希望权威机构来断定,来禁止某种做法。而是既然大家认为事态严重,我才建议由有关机构来处理,是不是比较恰当呢?

Posted: 24-04-11 Sun 4:10 pm
by AH GAN
康琦说得没错;双管齐下,万无一失。
一直强调醒觉教育不是办法,因为有的人类天生懒得思考;
一直强调权威教育不是办法,因为有的机构总是系统糟糕。
看来,康琦多多少少是明白中道的,很好。
建议康琦下次讲话要把话讲完,不然,就会有漏洞,就会让自己陷入困境。
祝福康琦。

Posted: 25-04-11 Mon 11:28 am
by AH GAN
诸位,庄君有引导还是没有引导学生说出“狗男女奸夫淫妇”这七个字,不是重点;
当学生说出“狗男女奸夫淫妇”这七个字后,庄君竟说这七个字骂得好,才是重点。
我们是文明人;我们不是野蛮人。
如是谩骂他人绝非文明人之言行举止!
我相信世界上最差的教师,当听到学生骂某某同学是懒惰虫时,也会训训几句;
更何况,是“狗男女奸夫淫妇”这七个更为不雅的字呢!
既然如此,为何人家校方及董家教都一致认为有关讲座会是成功及达致教育学生的目的呢?
道理很简单:人家校方及董家教提倡的是野蛮教育。
一群野蛮人邀请一个野蛮人到一所野蛮学校主讲一场野蛮讲座。
狼狈为奸是也。
是的,搞教育要的是文明,而不是野蛮!
若要野蛮,也只有爱情世界才欢迎野蛮,如《我的野蛮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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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教育不对!野蛮女友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