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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Posted: 20-08-07 Mon 12:53 am
by 蠹鱼
AH GAN wrote:父亲痛斥儿子,儿子忍气吞声是一种美德
http://www.southcn.com/news/community/s ... 280880.htm


老黄按:蠹鱼推荐文章——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Posted: 20-08-07 Mon 9:58 am
by 微沁
哇,这里真热闹。。。。

鲁迅"论"特别国情
  这是什么缘故呢?有人说,我们中国是有一种“特别国情”〔注〕。——中国人是否真是这样“特别”,我是不知道,不过我听得有人说,中国人是这样。——倘使这话是真的,那么,据我看来,这所以特别的原因,大概有两样。

  第一,是因为中国人没记性,因为没记性,所以昨天听过的话,今天忘记了,明天再听到,还是觉得很新鲜。做事也是如此,昨天做坏了的事,今天忘记了,明天做起来,也还是“仍旧贯”的老调子。
  第二,是个人的老调子还未唱完,国家却已经灭亡了好几次了。何以呢?我想,凡有老旧的调子,一到有一个时候,是都应该唱完的,凡是有良心,有觉悟的人,到一个时候,自然知道老调子不该再唱,将它抛弃。但是,一般以自己为中心的人们,却决不肯以民众为主体,而专图自己的便利,总是三翻四复的唱不完。于是,自己的老调子固然唱不完,而国家却已被唱完了。 (集外集拾遗.老调子已经唱完)
我想这个特别国情和马来西亚还真像,
是不是又不可以拿来和马来西亚作比较呢?

Ah Gan 始终认为黄明志不能拿国歌来开玩笑,但我们更关心的是歌里一些不容忽视的内容。
虽然那些不应该写的、触犯了他人的敏感问题的,也算是内容之一。

黄明志的创作,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代年轻人的想法与做法。(这样写感觉自己好像有些老。。。 :roll:

年轻:无拘束,敢怒敢言,没有想过后果,天马行空,现实与梦想之间的挣扎。

不过,他也已经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不是吗?

我个人真得满佩服与欣赏他的创作能力。 :good: 我想:他对国家的爱与恨,跟他是一名独中生有很大的关系。有什么能比国歌更能代表一个国家?所以他才选择了以国歌来改编,说出它的心声。

看他的MV会一边看,一边笑,甚至一边点头。看完过后,觉得他说得很对,可是有一点粗俗(因为什么大便都跑出来 :tahi: )。然后就开始替他担心,会不会被抓?结果真得如预料的,整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唉---

原来真话是真的不可以说出来的
若硬要改编之,躲在洗澡间唱给自己一个人听就好了,别宣告天下。

Posted: 20-08-07 Mon 10:13 am
by AH GAN
神秘的蠹鱼,您好!(我还以为您不要理我了!)
我是一个很少翻阅报章的人。(即使偶一为之,也比较注重娱乐版。)
会跟大家讨论时事,是一种巧合及心血来潮。(之前的帖子已明说。)
我算是这个版位的“初哥”吧!(一开始就用“鲁迅”来“反击”我这个“初哥”,还真是太看得起我了!)
起初,我确有几分玩玩的成分在内。(已向您说声对不起了。)
可是,您不能因为如此而否定我认真的部分。(多看我其他帖子就明白我没骗您!)
鲁迅的话是很有道理,只是有的部分并不能真正反映大马人的情况。(虽然皆是人也!)
再者,鲁迅的话也未必就是绝对。(参考无妨。)
何况,您还令到大家误会了鲁迅。(鲁迅《华盖集•论辩的魂灵》之“‘你说甲……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此一段落乃作者从反革命者的荒谬言论中概括出来的错误逻辑思维,非彼之意也!是故用“鲁迅‘论’叛国”这样的标题来配合他人的荒谬言论是会令人误解鲁迅的。我若说错,望海涵!)
对了,谢谢您推荐鲁迅《我们怎样做父亲》(老黄多加“现在”一词)一文。(我是相当叛逆的。)
祝福您!


亲爱的kuanghong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确才是正统的说法,我的“以严律己,以宽待人”则是自己改编而成的。不好意思,劳烦您费时指正了。(向来,不知为何就是喜欢“以严律己,以宽待人”这样的说法。其实,您指正我之前,我已知晓了自己的引用之误;只是还未自我修正,您就发帖了!真快!谢谢您!看来,我也像某人一样喜欢玩“改编”。)

您好勇,竟敢对国家有所要求!好一个愤怒青年!有了权势,钱财自会送上门来。不要质疑执政者的物质享受。他们也是人。我就没那么勇了,只想跟爱人共度余生。曾有人说我是华人的叛徒。我想说的是:与世无争有错吗?

亲爱的kuanghong弟,我不是不知道现今的国歌是改编过了的,只是认为:只有执政者方有权力改编之。一般人无论如何是不能肆意改编的。至于“国家为我们做了什么或我们为国家做了什么”若要真正讨论起来还真没完没了。

还有,有理也好,无理也好,毕竟是父亲。我曾离家出走过,现在妥协了很多,父亲也更能体谅我的抉择了。说来故事长,此时此刻不想多说。

至于“拐杖论与弃拐杖论这两者之间孰为正也”之查证,谢谢您为我做功课!原来后者为正!我因为不确定,便问问大家。

亲爱的kuanghong弟,宗教习俗是非常难以评论的。“倘若有人宣告天下说华人烧香污染了空气,我想,该是时候反省烧香的习俗了。”这句话您怎么那么轻易就说出来呢?小心您的用词,我怕有人会反击您。祝福您!


敬爱的老黄,以超然的态度对待社会问题或与人争论到底皆可,是故您别“羞愧不已”。此外,谢谢老黄引用三个网络上已不新鲜的议题,受教了!最近,我的确过于懦弱怕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我最高兴。向来对时事不大重视的我发表时事帖时还真感吃力。我还是比较喜欢与世无争的感觉。祝福您!

亲爱的微沁,擅自改编国歌宣告天下究竟有罪与否就让有关部门去决定吧!
的确,此一社会正如您所言般:原来真话是真的不可以说出来的。
有才华跟懂得如何做人是两回事。
祝福您!

Posted: 20-08-07 Mon 12:31 pm
by AH GAN
跟黄明志并无深仇大恨,只是认为他若被判有罪,我不会力挺就是了。

在新加坡乱丢垃圾而被罚款的时候,不能说为何在大马乱丢没问题而埋怨起新国来;
同理,改编大马国歌而被判刑的时候,不能说为何其他国家的国歌擅自改编也没问题而埋怨起祖国来。

恋爱自由,在大马是行不通的。
因为同性恋是不会受到承认的。
有的国家同性恋合法化是他们的事,与大马无关。

在大马,携带微量白粉就足以被判死刑;
其他国家没那么严厉。

敢问一句:假若我裸奔控诉政府,你们会支持我吗?
途径要合情合理,不然,自讨苦吃!(即令大家支持我,我也不会如是而为,因为我不够勇气。)

国情,不重要吗?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容乱来!
错就错在谁叫自己是大马人!

Posted: 20-08-07 Mon 1:07 pm
by AH GAN
一曲“Negarakuku”而已,就足以令到大家如是唇枪舌剑,黄明志此人果然“非同小可”!
或许,压抑久了,大家不吐不快!
我AH GAN若有强词夺理或牵强附会的地方,深感抱歉!
你们相信我的为人也好,不相信也好,甚至质疑我身为华人的身份也好,我要说已说。
其实,现今政府对我们华人在一定程度上可谓仁至义尽了。
至少,对华人来说,宗教信仰是自由的。
单凭这一点,我就无怨无悔了!
一切误言误语之处,于此说声对不起!
谢谢大家的回帖,受教了!
有缘再见!(想念宝贝学生!)

Posted: 20-08-07 Mon 4:54 pm
by AH GAN
我又来了!
想跟大家分享一个经验:
我当副校长的时候,不时会到某一文具店买买东西或为学校办办货。
一次,所给的钱跟收据上的数目有段距离。(例:给九十令吉,收据上的数目是一百令吉。)
老板私底下主动给我折扣,我欣然接受了。(没跟校方提及此事。)
后来,把有关收据交给校方,校方就给我跟收据上的数目相应的款项。
就这样,我从中赚了跟有关折扣相应的一笔小数目。

钱自动送上门来,有谁“忍心”拒绝对方的好意?
不能说我贪钱(非我本愿也)!
亦别嫉妒我有这样的机会(谁叫你们自己要推选我做有权力的副校长)!
政治亦然(所牵涉的数目简直难以想象)!

想说的是:别嫉妒执政者愈来愈富有,亦别质疑来历不明的款项。
这不是执政者的错,而是商业竞争使然!

我是在很无奈的情况下富有起来的。
我不想那么富有,可钱财自动滚入我家,怎样赶也赶不走,怎么办?
别因为嫉妒我富有而乱说我的坏话!
毕竟,跟大家一样,我也是商业竞争下的“牺牲品”啊!

亲爱的kuanghong弟,下次看到有关执政者又买新车时,视而不见吧!
别再浪费时间做无谓的调查追问!

唐人街——背景与含义

Posted: 20-08-07 Mon 6:37 pm
by kuanghong
唐人街——背景与含义

资料来源:华社研究中心 http://www.huayan.net.my/news.php?id=12 ... 317b3f5e1f

文平强
(华社研究中心)

几天前,一位日本地理学家来华研找“唐人街” 的资料。他正在研究唐人街的课题,並到世界各地進行实地调查。当被问马来西亚有没有唐人街的时候,严格來说,他认为没有。他说得对!新加坡华裔馆在 1998年出版的«海外华人百科全书»,提及英国、加拿大、美国、澳洲、纽西兰、古巴、日本、韩国及所罗门岛的唐人街。在东南亚,泰国、印尼和菲律宾也有唐人街,但是并没有提及新加坡与马来西亚

外国學者认为马来西亚没有唐人街,什么原因使本地的“唐人街” 突然冒出来呢?繼第一个“唐人街” 在吉隆坡出现後,苏邦市又冒起另一个“唐人街” 。如果外国学者要對马来西亚华人的文化历史進行研究,这两个“唐人街” 会不会就成为最好的研究对象?

“唐人街” 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经济和文化含义。在西方国家,严格來說,唐人街是當初华人集中在大城市,从事小生意的地方。随着华人人口的增加,新的华人集中地也被视为新的“唐人街”。依照严格的定义,马来西亚是没有出現如同其他国家的唐人街。筆者认为,在“成立” 唐人街时,需要考量“唐人街” 对华社地位的含义。

唐人街历史背景

唐人街出现在中港台以外的国家。唯獨新马,因特殊的历史背景,没有出现過如同西方的唐人街。

唐人街主要出現在華人人口比率非常小的國家。最著名的唐人街包括位于英國的倫敦、美國的紐約及三藩巿、加拿大的多倫多等。在西方国家,唐人街是华人移民的集中地,發展經濟及社會的大本營。他们遷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更為进步的地方。经过奋斗后,华人慢慢在當地买或租下小店铺,經營小生意。经过長时间的演变,發展成为一个华人人口密集的商业区。与当地人相比,华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低微。经过不断的努力、开拓和创新,唐人街面积逐渐扩大及商业呈多元化。

明显地,唐人街是早期华人移民和“后来者” 的集中地。他们是经济弱势群体,没有與当地人較高低的競爭能力。18至19世紀, 中国商船工作的华工开始出现在英國伦敦与利物浦码头区。没落的满清帝國,與當時世界上最强大的大英帝国地位相比,可想而知,华人集中地被当地人妖魔化。一位英国记者在1902年把华人集中的码头区称为“Chinatown”;后来伦敦唐人街才出现在目前的Gerrard街。

早期的华人只能从事当地人不愿意或不做的工作。唐人街是在早期华人经济“桥头堡”和出发地。他们开创小餐馆、杂货店、洗衣店、理发店等。一些不正当的活动如赌博、色情行业、帮派与黑社会争斗等,在早期的唐人街相当盛行。在伦敦,著名的“红灯区” 是唐人街的“邻居”。华人以自力更生和发奋图强的精神,並以传统经济组织,成立储蓄自助“会”,使华人很快地开拓他们的经济天地。在美国,有学者认为黑人社会的经济停滞及落後,是因为他们没有组织自助会的传统。20世纪后期,华人逐渐在较有潜能的行业如饮食业,专业服务如旅游、医药、法律等高层次服务擴展開來,並在當地占有一定的地位。

在西方国家,唐人街是华人社会和经济的缩影,并具有某種象征性的意含,就是确保华人的身份认同及在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地位。在“适者生存” 条件下,也象征了华人的勤劳和贡献,在異域闯出一个新天地。唐人街不仅是华人社会的经济集中地,也成为文化活动与传播的中心;离开了唐人街,华人的角色就不明显了。

在日本,华人不容易被主流社会所容納。华人居民的经济中心只局限在横滨、神户、长崎的三个唐人街。近期在东京的池代区(Ikekuburo)也出现了日本最新的唐人街。

成功的華商迁出唐人街,搬遷到较高级的住宅区。成功“冲出” 唐人街也是当地华人成就的象征。華裔后代往往不再从事“唐人街” 行业,而偏向于社会声望更高的专业如高等教育、研究和从事医业、法律工作、财经事务,甚至参于政治等。随着变化,西方国家的唐人街渐渐地失去以往的重要性;相反的,当地政府”利用“唐人街” 来促进其旅游区。


唐人街的文化含义

华人在马来半岛的经商贸易已有數百年的歷史。马来西亚的发展和繁荣是建筑在华人不可沒滅的贡献与血汗上。两百年前的马来半岛,和西方国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當時马来半岛和东马大部份的地區是无人居住,及未開發的荒野地带。華人领先开发资源和土地。20世紀初,在馬來半島的某些地区,华人人口甚至比其他族群还多。相較於美洲与澳洲一些地区.同样是未开发,但都是属于欧洲人统治的地方。华人是少数族群,而且绝大部分是以遭歧視的“苦力” 身份为西方人干活。

马来亚半岛和东马的华人,是劳动者,也是开拓者。华人先驱開挖锡矿业,經營也开发和建设城巿。不管是英国人创立的槟城及新加坡,或是在内陆的吉隆坡,怡保、太平等,都是华人在荒山野岭开拓的聚落,并逐渐演变成为今天的城市。

其實许多大大小小市镇的建立,都是华人的劳动与开拓工作的成果。比如叶亚来在吉隆坡或萧官姐在知知港,他們帶領當地的發展。

当时开发目前八打靈街一带,葉亞來是先驱者。把八打灵街变成为“唐人街”,好像意味着这里本来就有了一条大街,后来被华人迁入并成为吉隆坡的华人集中地,所以被视为“唐人街” 。我们知道这个“唐人街”不是这样“冒起”的,但是外国人怎么會知道呢?如此一來,我们便把叶亚来150年前,在这个荒僻的地方建設市镇的贡献給遺忘了。

华人是馬來西亞主要巿鎮的最初建设者,我们怎能成立西方国家式的“唐人街”?就华人在马来西亚的历史背景而言,在我國建立“唐人街”, 对华社絕對有负面的后果。

1. 西方国家的唐人街是“后来者”(late-comers)迁入的集中地。一些主体社会的居民不想跟被他们视为落后的族群为邻,於是放弃他们的产业,并搬離出此地。唐人街是新移民居住和经济活动的地方,早期華人在唐人街的生活条件简陋,社会地位底。

2. 在马来西亚设立唐人街,会造成非华人,及外国人对华人贡献误解。尤其是外国游客,他们會認為早期的华人集中在“唐人街” ,后来再迁出到唐人街以外的地区。

3. 另外,“唐人街” 的含义,就是华人对城市发展的贡献,只是局限于唐人街及其附近,而且是城市里中简陋部分。本国的非华人也会感觉到奇怪,为什么华人要提醒自己和别人,他们只不过是“后来者”?大馬华人是以“收购”方式把当地人原有的店铺与街道变成为“唐人街”的吗?

4. 塑造“唐人街” ,極有可能会对华人對本国历史認知的偏差。华人的贡献是全面的及多层的。相反的,“唐人街” 会否定华人对国家发展和成立的贡献。


需要谨慎的考虑

希望成立“人造”的“唐人街”的风气不可助長。华人的贡献,遠超於一个.或几个小小的没有历史根据的“唐人街”。即使是为了商业和旅游的考量,也应该以更合适的方法处理。既使以“文化街”来代替“唐人街” ,也是不恰当的。所要突出的“文化”是什么?“文化街” 以外的地区,华人的文化再也难见了吗?

西方国家的唐人街是华人身份认同和奋斗的象征;而马来西亚华人的历史和贡献.與西方的華人具有很大的区别的。“人造” 的唐人街带来负面的效果,它不仅给非华人和外国人帶來错误的史观,华人自我矮化,也会对先贤的贡献做出莫大的损害

(11/01/2007)

kuanghong按:放上此帖实在无意突出“种族论调”,只望能带出一个问题,“华人何必自我矮化?

Posted: 20-08-07 Mon 7:51 pm
by 蠹鱼
我有时候不知道究竟大家有没有看清自己的言论,时而说“凑个热闹而已,别那么认真”,时而说自己十分认真怕别人的不谅解。

如果什么都用“不是绝对的”、“特别国情”来推托,我想很多问题可以一夕“解决”,然而我们只好跟着被解决了。捧要捧出一番道理,批也要批出一番道理。不正视问题,左闪右躲,什么都是特别国情,一词可以吃江湖,我不知道我们的社会还有没有明天。

自命有文化的人,却收取佣金,认为钱是自动送上门来的,似乎很是委屈的样子,终于明白家总何以步步惊心,然而我们又能怎样呢。据说这是“商业竞争”使然,或者这也是“特别国情”吧。我当然希望我们这“国粹”可以安稳在脸上活下去,赘疣何至于让人笑做“灿若桃花”,乌呼,今日终明亭林先生所谓礼义廉耻,耻尤为要。

案:人民文学出版社81年版《鲁迅全集》第一卷有〈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特别国情版本未见,)特此言明,以正视听。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Posted: 20-08-07 Mon 9:29 pm
by 老黄
12年前,彭亨佛教会是这样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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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彭亨佛教会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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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发展?
因为群众对我们有信心。
彭亨佛教会上至会长总务,下至执行秘书,没有人会向世俗认同,接受抽佣的。

向现实妥协是很可悲的。

Posted: 20-08-07 Mon 10:31 pm
by 老黄
光宏在IPTAA区里的儿童文学课发表的一篇有关达芬奇的《金翅雀》寓言的读后感,颇有深度,值得一读。

14楼
http://faqing.org/forum/viewtopic.php?t=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