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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1-05-09 Mon 4:35 pm
by 豪坤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9592.html

法院判尼查是合法大臣!

作者/本刊曾薛霏 May 11, 2009 04:04:45 pm

【本刊曾薛霏撰述】吉隆坡高等法院今天裁决,民联霹雳州大臣莫哈末尼查(Mohamad Nizar)胜诉,易言之,法院确认了尼查才是合法的霹雳州务大臣!
较早前,赞比里律师西西尔(Cecil Abraham)及总检察长阿都干尼(Abdul Gani Patail)力陈,由于尼查在2月4日觐见霹雳州苏丹阿兹兰莎(Sultan Azlan Shah)前已失去大多数议员支持,因此尼查只得以《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向苏丹要求解散州议会,而根据此条款,若苏丹不批准解散州议会,尼查就必须辞职。虽然尼查没有辞职,但其职位已当悬空论,因而苏丹委任赞比里和六位州行政议员属合法。

上周三(5月6日),西西尔力陈,苏丹并无开除尼查,而是《霹雳州宪法》开除了尼查。

尼查代表律师苏莱曼阿都拉(Sulaiman Abdullah)则强调,苏丹无权开除尼查,若《霹雳州宪法》要赋予统治者如此大的权力,理应会在宪法中列明此权力。由于苏丹无此权力,在尼查没有辞职的情况下,不能当作其职位已悬空,因此苏丹根本无需确立尼查是否失去大多数议员支持。由于职位没有悬空,苏丹不能委任赞比里当大臣。

上周一(5月4日)至周四(5月7日),吉隆坡高庭聆听了申请人和答辩人双方律师盘问州法律顾问阿末卡玛(Ahmad Kamal)和尼查,以确立两人的法定宣誓书内容相左之处;并聆听双方律师的陈词,然后择定今天下判。

尼查在2月13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高等法院就霹雳州夺权事件展开司法复核;他在申请书中要求法院依据《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裁决他为霹雳州合法大臣,理由是:(一)霹雳州务大臣已提出解散州议会的要求、(二)霹雳州议会没有解散、(三)议会没有通过不信任大臣动议,(四)尼查没有辞职,以致职位悬空。

Posted: 11-05-09 Mon 4:57 pm
by qq
有时候还真怀疑州会或国会像是个现场直播的摄影棚。

棚内的导演一声“开麦拉”之后,主角、配角或跑龙套的,便各就各位,无须预先彩排或对稿,七情上面,互相飚戏。有者的内心戏拿捏到位,一个“Take”就okay,摄住观众的目光,能叫你不被他/她的演技给折服吗?有者NG频频,连累剧组,浪费资源,无法成为聚焦,甚至被认为是做作的“花瓶”,或“票房毒药”!

阿哥、阿姐级的最会耍大牌,上位之后对粉丝的承诺均被抛到九霄云外。新扎小生花旦,花边新闻不断,无法不让读者记住他/她的一颦一笑。近年来新晋菜鸟也挺会抢镜头,增加曝光率、博版位,意图不小!
本地娱乐圈不愁没好戏之人哦!

演员啊,无论如何,莫忘“初心”!!!

Posted: 11-05-09 Mon 5:04 pm
by kuanghong
高庭裁决仍是霹雳州合法大臣
尼查要马上觐见苏丹解散州会

5月11日 下午3点53分
傍晚5点更新


备受瞩目的大臣双包案今日终于有了结果,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原任民联霹雳州大臣尼查(Mohammad Nizar Jamaluddin)仍是合法大臣。

高庭阿都阿兹(Abdul Aziz Abdul Rahim)是基于霹雳州宪法没明文规定苏丹有权革除尼查的大臣职位,州议会也没有通过不信任动议推翻尼查,尼查没有辞职、以及大臣职位也没被悬空,裁决尼查仍是合法的霹雳州大臣。

只能透过不信任动议革除大臣


高庭指出,若霹雳州苏丹要求革除尼查的大臣职位,他应该召开霹雳州议会,以提呈针对尼查的不信任动议。

在高庭裁决尼查为合法大臣后,答辩人赞比里的代表律师西西尔阿布拉罕(Cecil Abraham)便向高庭申请站换执行这项裁决,不过却被高庭拒绝。不过高庭的裁决并未是最后的决定,赞比里的律师仍可以提出上诉,霹雳州的宪法危机及政治局势仍未有最后的了结。

尼查要求赞比里和平移交政权

随着这项裁决,尼查要求赞比里及国阵州政府马上悬空霹州大臣办公室,并和平地转移州政权。而民联州议员目前已纷纷涌向霹雳州政府大厦,准备接管政权及办公室。尼查也要求马上开除被指偏袒国阵的霹雳州法律顾问阿末卡玛。

在获得高庭裁决为合法大臣的尼查闻讯后,已经即时返回霹雳州要求觐见苏丹阿兹兰莎,征求殿下御准解散州议会,为重新举行州选举而铺路。

至于在法庭旁听裁决的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则欣喜欲狂地形容这是一项伟大的裁决,足以恢复人们对司法独立的信心。

在今年2月遭国阵推翻的民联大臣尼查,是通过律师公会前主席苏莱曼带领的律师团,向高庭申请司法审核,以宣布他是合法的州务大臣,并申请庭令禁止国阵大臣赞比里(Zambry Abd Kadir)履行职责。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04040

Posted: 11-05-09 Mon 7:56 pm
by 说剑
明天见苏丹求解散议会
尼查有信心民联可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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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曾薛霏撰述】民联霹雳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表示,他今天就赶返怡保,要求觐见苏丹阿兹兰莎,请求解散州议会,让人民重新选出新政府,而他有信心民联可获得压倒性胜利。此外,尼查也宣布即日起中止州法律顾问阿末卡玛(Ahmad Kamal)的职务。
尼查今天在吉隆坡法院大楼告诉媒体,法院的裁决符合法治精神,也是霹雳州和马来西亚人民的胜利。他透露,他会马上赶回霹雳州向苏丹要求解散州议会,让人民重选他们的政府,他说:“我们要还政于民,我们不会恋权。”

尼查(右图)也对记者说,若霹雳州苏丹同意解散州议会,他有信心民联可获得压倒性胜利,因为人民已看到民联政府执政10个月所做的事情。

尼查在一份预先准备的文告中称赞法官勇敢,并形容今天对珍爱民主的人民来说是历史性的一天,会留在人民的记忆中。这项裁决对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制度有正面意义,无论是国阵和民联都可从中受惠,因为司法独立对人民极为重要。

尼查也宣布,民联州政府将检讨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及行政议员所作的决定,但强调国阵在5月7日召开的州议会非法。他也希望赞比里和六名行政议员搬空他们的办公室。

尼查也将在近期内召开行政议会会议。

他也强调,霹雳州议会应该解散,因为这是3月3日树下州议会通过的动议。3月3日树下议会通过的三项动议,第一项即确认民联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Mohammed Nizar Jamaluddin)的州务大臣地位,也形同对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Zambry Abdul Kadir)投下不信任票;第二项则是授权合法州务大臣尼查,采取一切必要步骤打破现在的宪政僵局,包括向苏丹请求解散州议会。【点击:确认尼查为大臣支持解散议会 霹雳州议会大树下认可禁足令】

今天,近百名支持者和民联国州议员都出席打气,包括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人民公正党副主席阿兹敏阿里(Azmin Ali)、政策局主任蔡添强、宣传主任拉蒂法(Latheefa Koya)、妇女组主席朱艾达(Zuraida Kamaruddin)、回教党中委哈达南里(Hatta Ramli)、马夫兹奥玛(Mahfuz Omar)、青年团长沙拉胡丁(Salahudin Ayub)等。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9598.html

Posted: 11-05-09 Mon 8:03 pm
by 说剑
行政权公然侵犯立法权
三权分立走入黑暗时代


作者/独立新闻在线陈慧思 May 11, 2009 06:48:30 pm

【本刊陈慧思撰述】我国政体腐败已是举世皆知的事实,但在2009年5月7日以前,无论我国司法权和行政权如何滥权腐败,议会制依旧基本保存完好。5月7日以后,就连维持了51年的议会制都遭到破坏,我国三权体系终于进入黑暗时代。
雪兰莪州议会议长邓章钦向《独立新闻在线》形容,5月7日当天霹雳州议会撤换议长事件,是一起“不文明的夺权事件”。他说,议长的决定可通过议会程序推翻,国阵还是可以寻求提呈罢免议长动议;国阵在5月7日议会会议的作法非但违反《议会常规》,也抵触《霹雳州宪法》,使到议会制遭受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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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者黄进发则说,每次新会期开始时,苏丹需先发表开幕御词,过后才进入会议议案;5月7日的州议会,皇储未致开幕词前就已宣布罢免议长和遴选新议长,已然破坏议会体制。因此,在他而言,西华古玛依旧是霹雳州议长,国阵差遣警员把西华古玛从议长席上抬走,无异于“用暴力取代民主”。

据曾旅英十年的政治评论人唐南发所知,西欧和英国的议会皆从未出现警察进入议事厅“主持大局”的事故;就算是传出爱尔兰共和军要袭击国会之际,英国警方也只是加强国会的保安,检查进出车辆、搜查建筑物,可完全没有进入下议院干扰议会进行,只在议会休会及清场之后,才入内进行搜索。

台湾、韩国等国都曾发生议会暴力事件,可是就算议事厅内闹得如何天崩地裂,也没有出现过大批警察侵入州议会或议长遭警员抬走的画面。唐南发指出,如果议会出现乱局,议长通常会下令议会的卫士(Bentara)维持秩序;卫士们皆听命于议长,没有议长的指示,他们不会擅自行动。他也强调,除非议会内出现刑事案,否则警察不应该进入议事厅。

我国奉行三权分立制,《联邦宪法》规定议会权可独立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干预。早前法院议长审判霹雳州夺权事件,且推翻霹雳州议长的决定,已打开了司法权干预立法权的先例。5月7日,隶属行政权的警队侵入霹雳州州议会抬走议长,已说明霹雳州的行政权已干预了立法权。

国阵颠倒议会程序

前首相阿都拉巴达威上台时宣称要打造“世界级国会”,可是,我国的国会未见追求世界级水平,反倒州议会的制度先遭到破坏。5月7日霹雳州议会复会当天,议长西华古玛(V. Sivakumar)坚持七名遭禁足的国阵州议员和三名独立议员离开州议会,否则他将拒绝开始议会程序。

在僵局之中,仍坐在议长席的西华古玛的麦克风竟遭消音,而倒戈支持国阵的副议长许月凤越俎代庖,在自己的议员席位上主持会议,先后宣读罢免西华古玛及推举甘尼申的动议,并获得国阵州议员一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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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Sinar Harian

之后,大约50名便衣警员,包括数名身穿制服的警官,进入议会强行把坐在议长席位上的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抬走。霹雳州总警长祖基菲里亦亲临现场,向警员发号施令。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议会的程序尚未开始。按照议会程序,代表霹雳州苏丹阿兹兰莎(Azlan Shah)为州议会主持开幕的皇储纳兹林(Raja Nazrin)该先在议事厅致开幕词,随之才由议长主持会议。可是,当天州议会中休前,纳兹林一直没有进入州议会,反之待国阵“遴选”的“新任议长”甘尼申(R.Ganesan)穿上议长袍,在警员的护送下坐上议长席之后,才步入州议会及发表开幕词。

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和民联州务大臣尼查(Nizar Jamaluddin)皆认为,霹雳州议会会议由始至终没有正式开始,因而拒绝承认州议会。5月7日当天,西华古玛一开始就表明,只要十名议员没有离开议事厅,他就不会开始会议程序。

唐南发指出,在议会内,议长的权力凌驾于一切,就算州务大臣人在议会,他也没法逾越议长的权力。国阵州议员在纳兹林开幕前,就展开议会程序,罢免议长及推选新议长,根本就是“颠倒议会程序”、无法无天。

国阵可挑战议长决定

无论如何,邓章钦指出,尽管议会程序确然如此,可是《议会常规》也提到,没遵守《议会常规》的规定,并不影响议会的决定。因此,议会会议是在纳兹林开幕前或后开始,并不影响议会的决定,也无法在法庭上提出挑战。

反倒是副议长许月凤在议长在场的情况下主持会议,已然违反《霹雳州宪法》第36A(3)条款,人民联盟可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判507当天“撤销议长、推选新议长”的程序不合法。

早前政治学者接受《独立新闻在线》的访问时皆反对法院检讨议长的决定,他们认为如果议员不满议长的决定,他们理应回到议会寻求推翻议长的决定或罢免议长。此说合情合理,可是问题是,如果议长可拒绝接受议员提呈的动议,诚如西华拒绝接受国阵议员在《议会常规》规定的时限内提呈的罢免议长动议,那么议员该如何在议会内推翻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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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章钦(上图)指出,议长有权力拒绝接受议员提呈的动议,《议会常规》阐明,议长就任何议会条规所作的决定是最后决定,不能受到挑战,可是《议会常规》同时阐明,不满议长决定的议员可以提呈议案,以检讨议长的决定。因此,议会内还是有健全的制衡议长的机制。

他说,不满议长的议员必须在当下接受议长的决定,较后再提呈议案要求检讨议长的决定。根据《雪兰莪州宪法》,议员要提呈检讨议长决定的动议的话,只要给予议长两个小时的通知,只要得到三分一的议员支持就可通过。

因此,邓章钦认为,按照议会规矩和程序,国阵该提呈议案要求检讨议长的决定,以寻求三分一议员支持通过提呈罢免议长动议,而非违宪让许月凤在议长在场的情况下主持会议。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在野党在国会提呈的动议,一般上都遭议长拒绝,可是在野党从未动用武力,迫使动议在议会上通过。国阵5月7日的作法,已然破坏了我国立国以来从未遭到侵蚀的议会法纪。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9597.html

Posted: 11-05-09 Mon 8:10 pm
by 说剑
球又回到霹雳苏丹脚下了
若不解散议会政局更动荡


作者/本刊黄书琪 May 11, 2009 06:23:48 pm

【本刊黄书琪撰述/苏晓枫摄影】霹雳州政变结果峰回路转,吉隆坡高等法院今天裁决莫哈末尼查(Mohammed Nizar Jamaluddin)为合法的霹雳州务大臣,令一切回到原点;尼查明早将在近打行宫觐见苏丹阿兹兰莎(Sultan Azlan Shah),请求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解铃还需系铃人,苏丹的决定将会是今明二日的关键。

吉隆坡高等法院在今天下午接近四时宣判尼查为霹雳州合法大臣,是一项口头庭令,因此尼查若要以合法大臣身份进入州政府大厦,势必要拿到书面庭令,以避免任何公务员拒绝承认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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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承审“州务大臣双胞案”的法官阿都阿兹(Abdul Aziz Abdul Rahim)也驳回了赞比里的代表律师团提出暂缓执行庭令的申请;不过赞比里还可以入禀上诉庭,只不过司法程序必须耗上时间,倘若霹雳州苏丹阿兹兰莎几日之内答应解散州议会,国阵无疑大势已去。

尼查在获知判决后第一时间表示,他将回到霹雳州,并觐见苏丹阿兹兰莎请求解散州议会;虽然今年二月政变之初,苏丹拒绝解散议会要求,还命令尼查辞职,不过此举今日已被高等法院判定违宪,即苏丹无权革除州务大臣。

因此,现阶段而言,面对合法州务大臣尼查提出的解散州议会要求,苏丹只能“答应”或“不答应”。

假设霹雳州民联政府赶在赞比里上诉前获得苏丹同意解散州议会,那么接下来国阵、民联就必须面对霹雳州选举,由选民用手中一票决定谁才是霹雳州最适宜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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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若再拒绝解散
霹州政局将更动荡


另一方面,若苏丹阿兹兰莎依然执意拒绝解散州议会的请求,那么尼查可能就必须面对州议会里面对信任或不信任动议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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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既然赞比里(上图)被宣判为非法州务大臣,由他所召开的5月7日州议会理应视为不合法,当天所通过的动议当然也无效,不过,5月7日至13日的会期是由苏丹阿兹兰莎御准,因此会议究竟合法与否,依然会存在许多争议。

另外,撇开5月7日与3月3日树下议会的合法性不谈,霹雳州上一次的议会是在去年11月中旬举行,根据《霹雳州宪法》36(1)规定,苏丹有责任确保六个月内州议会未曾中断。

以日期推算,5月13日将是开会最后期限,吊诡的是,《霹雳州宪法》没有明文列下未在六个月内召开州议会,能够有什么后续处置。

所以,可能的情况之一,就是民联握有行政权,却失去议会多数,必须面对法案、预算无法通过的窘境。

人民公正党霹雳州新邦波赖州议员曾敏凯(下图)则表示,就现况而言,民联已经成为“合法少数政府”,倘若苏丹阿兹兰莎依然不愿解散,霹雳州民联现阶段的情况也只是能够拿着庭令,阻止国阵掌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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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民联现有议员28人,国阵加上三名独立议员共31人,因此民联若继续执政,一定得面对国阵在议会里的叼难。

加上赞比里一方仍能上诉,只要没有遭上诉庭拒绝,高等法院今日的决定就有可能被推翻;民联之前坚持在法庭还未下判之前,不宜召开州议会,那现况亦如是,在没有最终决定之前,就阻止国阵掌政,民联却也未必能够确定执政,政权反复移交,或导致州政府运作瘫痪,皆有可能伤害民联形象。

与此同时,由于国阵依然握有多数,且5月7日至13日为苏丹御准的开会日期,所以不排除国阵将在接下来两天召开州议会,提呈对尼查的不信任动议,挟多数之势革除尼查。

届时,尼查就非得辞职不可,再由苏丹从名单之中选择他认为适宜、获得多数的人选担任州务大臣;若此,民联一样前去无路。

接下来可以预见,霹雳州政局依然充满无限可能,唯一最快最直接解决僵局的办法就是苏丹同意合法大臣尼查的要求,解散州议会,由人民决定霹雳州的执政权落谁家;否则,在法院上诉官司、议会合法性、实质行政权上,依然会存在众多争议与灰色地带。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9596.html

Posted: 11-05-09 Mon 8:17 pm
by 说剑
国阵虽败诉但仍可扭转乾坤
立即开州会投尼查不信任票


郭史光庆 | 5月11日 傍晚5点19分

nizar jamaluddin scah forum 230409 08虽然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原任民联霹雳州务大臣尼查(下图)才是合法大臣,为民联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的诉求提供最佳的法律基础,但是经过上周四的“抢夺州议会风波”后,国阵依然能够扭转乾坤,关键就在于谁是合法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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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正党霹雳迪遮州议员郑立慷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对裁决表示欢迎,不过他却担忧国阵将透过上周四以“警方暴力”抢夺而来的州议长职,在最短时间内对尼查提呈不信任动议,正式撤除其州务大臣职。

高庭今日裁决尼查为合法大臣的其中一项理由,就是州议会并未通过不信任动议来推翻尼查。换言之,只要国阵成功在州议会内通过不信任动议,就符合革除大臣的法律程序。

预测判决不利先抢议长职?


police state forum 141206 chang lih kang郑立慷(左图)也是公正党霹雳署理主席,他怀疑国阵就是预测到今日的法庭判决将对他们不利,因此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包括出动百名警察闯入州议会强行拖走原任议长西华古玛,护送本身属意的议长甘尼申接任,以掌控州议会。

“国阵夺取州议会后就能提呈不信任动议,我相信他们会一边上诉,一边在州议会内推动不信任动议。”

根据议会常规,议长有权力拒绝州议员所提呈的动议,因此甘尼申可以轻易批准国阵议员所提呈的动议,然后让掌握州议会多数优势的国阵通过动议革除尼查。

目前国阵与民联各拥有28名州议员,不过另外3名脱离民联的独立州议员却支持国阵,形成国阵31席对垒民联28席的局面。

新议长是否合法成下个焦点

不过,郑立慷指出,民联依然能够挑战甘尼申接任议长职的合法性,因为上周四的州议会是在违法的情况下召开。

这是否意味双方将针对上周四的州议会展开另一轮的法庭论战,则有待双方如何进行下一步的政治博弈。

尼查和赞比里都与时间赛跑

zambry abdul kadir interview 200409 10另一边厢,尼查接获法庭判决后已马不停蹄从吉隆坡赶回怡保,要在最短时间内觐见苏丹寻求御准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赞比里则恰好相反,他从霹雳赶往吉隆坡,除了出席今晚的巫统63周年庆典,预料也将与巫统最高领导层商讨对策。

目前双方都在与时间赛跑,而技高一筹或先拔头筹者,或就可改写霹雳与马来西亚的历史。

*预测判决不利先抢议长职?
*新议长是否合法成下个焦点
*尼查和赞比里都与时间赛跑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04054

Posted: 12-05-09 Tue 1:46 pm
by 老黄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9611.html

霹雳州僵局再起变数
上诉庭批准暂缓庭令

作者/本刊陈慧思
May 12, 2009 12:31:56 pm

【本刊陈慧思撰述】上诉庭今天中午12时开庭审理国阵霹雳州务大臣赞比里的上诉案,赞比里的代表律师西西尔阿布拉罕申请暂缓执行高等法院昨天的庭令,以免决定谁是合法州务大臣的上诉案变成学术性课题。 上诉庭在下午1时15分左右批准暂缓执行“尼查是合法州务大臣”的庭令,令霹雳州僵局再起变数!

暂缓执行高等法院昨天的裁决,意味着赞比里暂时还是保留霹雳州务大臣的身份。

尼查的代表律师蓝吉星说,他们将请示尼查,倘若尼查愿意,他们将尽快上诉,以推翻上诉庭的暂缓执行命令。
高等法院昨天裁决民联霹雳州务大臣莫哈末尼查才是合法的州务大臣后,谕令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及六名行政议员搬出办公室,而且也驳回赞比里的代表律师申请暂缓执行庭令的申请。

Posted: 12-05-09 Tue 11:13 pm
by 懿界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04163

民联律师明日入禀撤销暂缓令
尼查获得法庭背书合法性更高

5月12日 傍晚6点32分

民联律师表示,上诉庭只是暂缓执行吉隆坡高庭昨日宣布尼查是合法大臣的裁决,并非完全撤销有关判决,因此尼查的合法性仍然比国阵大臣赞比里来得高。

民联律师陈国强指出,两名闹双包的州务大臣对比之下,尼查比赞比里更合法,因为尼查至少拥有一个法庭的判决作为合法依归。

赞比里没法律依据任大臣

他说,赞比里不能够自圆其说的辩称本身依然是州务大臣,后者没有任何法律根据或权威继续执政。

“与赞比里相比,尼查与其政府拥有更高的道德与法律地位。虽然法庭指尼查是合法大臣的裁决暂缓执行,但是尼查至少拥有一个判决,而赞比里没有。”

“判决只是暂缓执行,并非撤销。道德胜利依然属于我们的,尽管法律上的胜利受到暂缓令‘瘫痪’了。”

高庭裁决比上诉庭有分量

他说,他们经过数周的准备及庭上的针锋相对,法官终于做出有利民联的判决;但是,这个裁决却在短短一个上午,就被区区一名法官谕令暂缓执行。

“我们相信,(高庭法官)阿都阿兹的裁决远比上诉庭今午的谕令,更有分量。”

赞比里勿重新占据办公室


另一方面,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指出,由于数名律师皆对上诉庭在区区一名法官的聆审下,即决定暂缓执行高庭的裁决,感到惊讶。

因此,他说,民联律师将在明日提呈紧急申请,要求撤销上诉庭批准的暂缓执行令。

“赞比里和行政议员们不应该重新占据州政府大厦,以免在数个小时之后又必须再次撤出。”

尼查:我还是合法的大臣


尼查在撤出州政府大厦后,在行动党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质疑上诉庭迅速批准暂缓执行令的做法,引起更多的问题。无论如何,他说,民联将会遵守这项决定。

他否认民联恋栈权位的说法,并强调昨日在获得高庭的判决后,民联第一件事就是要求解散州议会;相反地,他说,其实是国阵并未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才导致霹雳州如今的局面。

他表示,民联将会咨询法律意见,探讨下一步的行动;他也坚称,本身仍然是合法州务大臣,因此有权利要求觐见霹雳皇储。不过,至今仍未获得皇室的回应。

“自从我(在去年)宣誓就职后,州务大臣的职位从来不曾腾空。”

Posted: 12-05-09 Tue 11:29 pm
by 懿界
接下来可以预见,霹雳州政局依然充满无限可能,唯一最快最直接解决僵局的办法就是苏丹同意合法大臣尼查的要求,解散州议会,由人民决定霹雳州的执政权落谁家;否则,在法院上诉官司、议会合法性、实质行政权上,依然会存在众多争议与灰色地带。
本人非常赞同其说法。
但是,可能吗?
霹雳苏丹会同意尼查的要求,解散州议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