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生男女伦理难容?
Posted: 08-07-06 Sat 10:41 pm
[转贴]〈东方日报〉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detail.asp?alp=7444
選生男女倫理難容(上):醫學宗教界贊成立法約束 7/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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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的今天,生男或生女依然是許多家庭的生育規劃重點。最近醫學界和宗教界討論得火熱的課題,就是「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技術,原因是它可用來篩選胎兒的性別。
所謂選擇性別,其實多是選擇男性、放棄女性,因為多數文化都偏好男性。人們關注的是,父母對子女性別的選擇權,是否有違自然,並已造成性別歧視。
對宗教界來說,由醫藥技術甄選一個嬰兒的性別,等同由凡人剝奪了上帝的權力。它帶來的震撼雖然比不上「複製人」,但卻強烈挑戰了傳統的倫理價值。
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技術(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簡稱PGD)開始為醫學界使用之初,是為了避免夫妻產下患有遺傳病的嬰兒。因為透過PGD,可檢測出由染色體異常造成的遺傳疾病。然而,由於檢驗過程可知道嬰兒的性別,PGD已被一些父母用來選擇嬰兒性別。
衛生部長拿督蔡細歷已經在2006年6月28日表示,政府正在草擬一項法令,規定除非是基於醫藥理由,否則父母不可透過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技術篩選嬰兒的性別。預料這項法令將在今年底宣佈。
大馬醫藥協會醫學倫理委員會主席拉芬德蘭(Ravindran Jegasothy)說,該協會強烈反對父母利用PGD篩選嬰兒的性別,因為這違反了醫學倫理,並強調PGD只能用作醫療疾病的用途。
根據洛杉磯生育專家斯坦博格博士透露,在其診所接受過PGD的人士,有85巴仙至90巴仙是為了選擇嬰兒的性別而來。
因此,對於我國衛生部立法約束PGD的使用,大馬醫藥協會表示支持。
無法杜絕墮胎問題
Pusat Jana Daya (Empower) 組織發起人之一何玉苓直批:「選擇胎兒的性別,等於是贊同性別歧視,贊同多數社會重男輕女的文化。」
Pusat Jana Daya是民間發起的人權組織,成立約一年,專注人權和父權課題,也參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海嘯災后重建計劃。
何玉苓表示,她贊同基於醫學需求而使用PGD,但反對人們以此篩選嬰兒性別。因為,在爭取兩性平權的道路上,濫用PGD選擇孩子性別,無疑是開倒車的做法。
因此她贊成衛生部立法約束PGD的使用範圍,強調PGD必須是在醫學需求的條件下使用。
此外,宗教界對人們濫用PGD的反彈是一致的。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咨詢委員顏愛心博士表示:「父母在選擇嬰兒的性別時,已經在情感上有所選擇,這種感情是不自然的,也是對人類情感的侮辱。」
顏愛心本身也是一名中醫師。她認為,站在醫學界的立場,PGD的應用能夠避免遺傳疾病,是醫學界非常歡迎的事。
「不過也不是所有遺傳疾病都能利用PGD檢測出來。選擇性別的做法,是性別歧視,也是本末倒置。」
她也強調:「PGD也不是解決墮胎的根本問題。觀念沒有改變,墮胎的問題便無法杜絕。」。
她是反駁一些人提出PGD可減少墮胎的見解。有人認為事先篩選嬰兒性別,有助減少墮胎或棄嬰事件,因為根據一項統計,印度在過去的20年來,已經有大約1千萬女性胎兒遭到墮胎的厄運。在重男輕女的文化中,儘管印度法律禁止國人基於胎兒的性別而墮胎,但仍阻止不了根深蒂固的文化要求。
方既志牧師則擔憂地說:「過度偏好一種性別,在未來可能會引發社會問題。」
方既志是衛理公會八打靈新氏堂的主理牧師。他指出,目前我國人口的男女比例是105(男)比100人(女);篩選性別可能使該比例變成120位男性對比100位女性,造成人口性別失衡。
此外,他亦對親子關係可能產生的變化感到擔憂。「孩子不知道也罷了,若他知道自己不是自然力生下來的,可能會造成心理不健全發展。」
不育問題日增,預料將會有越來越多來自中上階層經濟的家庭接受PGD,因為這項技術有助於提高試管嬰兒的成功率,並且能減少流產率,對不育夫妻是一項喜訊。一些父母為了平衡家庭成員的性別,也可能會在嬰兒處於胚胎階段時,即篩選其性別。
我國首個接受PGD技術出生的嬰兒在2004年出世,是一名華裔。男嬰的父母基於前3次自然懷孕均得女兒,欲求一子。
2003年夫婦倆接受人工授精技術(intrauterine insemination, IUI),希望一舉得男,但不果,復於2004年接受PGD,終于得嘗所願。
淘汰帶遺傳病基因
胚胎植入前基因診斷(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PGD ),又稱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是指透過體外射精與試管嬰兒的方式,製造多個胚胎,然後經過基因篩選,從中挑選出合適的胚胎,植入母親的子宮孕育寶寶。
1989年這項技術開始運用之初,是為了避免夫妻將遺傳病傳給下一代,因為透過這項技術,可檢測出遺傳疾病。這些遺傳疾病包括唐氏症、地中海貧血、愛德華綜合症、透納氏症等;以及一些性聯疾病,如肌肉萎縮症和血友病。
由於性聯疾病是透過性別的篩選和淘汰,避免將疾病使之遺傳給下一代,因此PGD可用來鑒別胎兒的性別。醫生會确保,只有正常基因的胚胎被置入母親的子宮裏。
在診斷的過程中,醫生主要會檢測7條比較重要的染色體,即染色體13、16、18、21、22、X和Y;尤其是第13、18、21、X和Y,因為染色體異常多數發生在這幾條,譬如唐氏綜合症就是第21條染色體異常所致。
醫生可在胚胎的階段,便診斷出胚胎是否帶有遺傳疾病。如有,淘汰之;如無,選擇「合適的」或「想要的」保留,植入母親的子宮孕育。
PGD的好處是可增加著床率,減少自發性流產和3倍體受孕的發生。因此,經常流產(超過兩次自發流產的婦女)、高齡婦女(超過35歲)和做試管嬰兒經常失敗(失敗超過兩次)的夫妻,都可以接受PGD。
據估計,PGD雖然只有17年的歷史,但全球已有大約1000名嬰兒透過此技術降臨這個世界。
世界上第一個PGD嬰兒是英國寶寶,1990年誕生。馬來西亞的第一個PGD嬰兒是在2004年誕生,取名姚德(音譯),是個男嬰,診斷共花費2萬5千令吉。
平衡成員性別 保護生育選擇
PGD創始人之一休斯博士說:「性別不是疾病!」,性別選擇導致性別歧視加劇的可能性,是人們反對利用PGD來篩選嬰兒性別的主因,因此大多數國家均立法禁止性別選擇,除了美國。
香港、新加坡和我國政府禁止人們利用PGD技術,選擇胎兒性別。我國衛生部預料將於今年杪確立相關法令,以免人口出現男多女少的失衡情況。
然而在美國,政府對此診斷的運用依然莫衷一是,為數不多的診所曾為一些家庭進行基因篩選,理由是「保護與珍愛生育選擇」。
一般而言,美國社會沒有重男輕女的文化,接受PGD的夫婦並非為了求子而來,而是為了達到家庭成員性別的平衡。
英國雖是PGD發源地,但該國人工授精及胚胎管理局是在2005年才允許基因篩選技術,並限制它只能用在避免遺傳疾病傳給下一代,以免技術被濫用。
1989年英國首個PGD案例,是一名患有視網膜母細胞瘤(眼癌)的母親,為了避免將此遺傳疾病傳給下一代,而接受PGD技術。
要是她自然懷孕和生產,孩子極有可能遺傳此疾病,並可能在後天的治療過程中失明。因此,儘管夫婦倆沒有生育問題,他們依然透過試管授精,讓醫生篩選並淘汰導致眼癌的基因,然後再植入母親的子宮讓受精卵著床。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detail.asp?alp=7444
選生男女倫理難容(上):醫學宗教界贊成立法約束 7/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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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的今天,生男或生女依然是許多家庭的生育規劃重點。最近醫學界和宗教界討論得火熱的課題,就是「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技術,原因是它可用來篩選胎兒的性別。
所謂選擇性別,其實多是選擇男性、放棄女性,因為多數文化都偏好男性。人們關注的是,父母對子女性別的選擇權,是否有違自然,並已造成性別歧視。
對宗教界來說,由醫藥技術甄選一個嬰兒的性別,等同由凡人剝奪了上帝的權力。它帶來的震撼雖然比不上「複製人」,但卻強烈挑戰了傳統的倫理價值。
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技術(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簡稱PGD)開始為醫學界使用之初,是為了避免夫妻產下患有遺傳病的嬰兒。因為透過PGD,可檢測出由染色體異常造成的遺傳疾病。然而,由於檢驗過程可知道嬰兒的性別,PGD已被一些父母用來選擇嬰兒性別。
衛生部長拿督蔡細歷已經在2006年6月28日表示,政府正在草擬一項法令,規定除非是基於醫藥理由,否則父母不可透過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技術篩選嬰兒的性別。預料這項法令將在今年底宣佈。
大馬醫藥協會醫學倫理委員會主席拉芬德蘭(Ravindran Jegasothy)說,該協會強烈反對父母利用PGD篩選嬰兒的性別,因為這違反了醫學倫理,並強調PGD只能用作醫療疾病的用途。
根據洛杉磯生育專家斯坦博格博士透露,在其診所接受過PGD的人士,有85巴仙至90巴仙是為了選擇嬰兒的性別而來。
因此,對於我國衛生部立法約束PGD的使用,大馬醫藥協會表示支持。
無法杜絕墮胎問題
Pusat Jana Daya (Empower) 組織發起人之一何玉苓直批:「選擇胎兒的性別,等於是贊同性別歧視,贊同多數社會重男輕女的文化。」
Pusat Jana Daya是民間發起的人權組織,成立約一年,專注人權和父權課題,也參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海嘯災后重建計劃。
何玉苓表示,她贊同基於醫學需求而使用PGD,但反對人們以此篩選嬰兒性別。因為,在爭取兩性平權的道路上,濫用PGD選擇孩子性別,無疑是開倒車的做法。
因此她贊成衛生部立法約束PGD的使用範圍,強調PGD必須是在醫學需求的條件下使用。
此外,宗教界對人們濫用PGD的反彈是一致的。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咨詢委員顏愛心博士表示:「父母在選擇嬰兒的性別時,已經在情感上有所選擇,這種感情是不自然的,也是對人類情感的侮辱。」
顏愛心本身也是一名中醫師。她認為,站在醫學界的立場,PGD的應用能夠避免遺傳疾病,是醫學界非常歡迎的事。
「不過也不是所有遺傳疾病都能利用PGD檢測出來。選擇性別的做法,是性別歧視,也是本末倒置。」
她也強調:「PGD也不是解決墮胎的根本問題。觀念沒有改變,墮胎的問題便無法杜絕。」。
她是反駁一些人提出PGD可減少墮胎的見解。有人認為事先篩選嬰兒性別,有助減少墮胎或棄嬰事件,因為根據一項統計,印度在過去的20年來,已經有大約1千萬女性胎兒遭到墮胎的厄運。在重男輕女的文化中,儘管印度法律禁止國人基於胎兒的性別而墮胎,但仍阻止不了根深蒂固的文化要求。
方既志牧師則擔憂地說:「過度偏好一種性別,在未來可能會引發社會問題。」
方既志是衛理公會八打靈新氏堂的主理牧師。他指出,目前我國人口的男女比例是105(男)比100人(女);篩選性別可能使該比例變成120位男性對比100位女性,造成人口性別失衡。
此外,他亦對親子關係可能產生的變化感到擔憂。「孩子不知道也罷了,若他知道自己不是自然力生下來的,可能會造成心理不健全發展。」
不育問題日增,預料將會有越來越多來自中上階層經濟的家庭接受PGD,因為這項技術有助於提高試管嬰兒的成功率,並且能減少流產率,對不育夫妻是一項喜訊。一些父母為了平衡家庭成員的性別,也可能會在嬰兒處於胚胎階段時,即篩選其性別。
我國首個接受PGD技術出生的嬰兒在2004年出世,是一名華裔。男嬰的父母基於前3次自然懷孕均得女兒,欲求一子。
2003年夫婦倆接受人工授精技術(intrauterine insemination, IUI),希望一舉得男,但不果,復於2004年接受PGD,終于得嘗所願。
淘汰帶遺傳病基因
胚胎植入前基因診斷(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PGD ),又稱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是指透過體外射精與試管嬰兒的方式,製造多個胚胎,然後經過基因篩選,從中挑選出合適的胚胎,植入母親的子宮孕育寶寶。
1989年這項技術開始運用之初,是為了避免夫妻將遺傳病傳給下一代,因為透過這項技術,可檢測出遺傳疾病。這些遺傳疾病包括唐氏症、地中海貧血、愛德華綜合症、透納氏症等;以及一些性聯疾病,如肌肉萎縮症和血友病。
由於性聯疾病是透過性別的篩選和淘汰,避免將疾病使之遺傳給下一代,因此PGD可用來鑒別胎兒的性別。醫生會确保,只有正常基因的胚胎被置入母親的子宮裏。
在診斷的過程中,醫生主要會檢測7條比較重要的染色體,即染色體13、16、18、21、22、X和Y;尤其是第13、18、21、X和Y,因為染色體異常多數發生在這幾條,譬如唐氏綜合症就是第21條染色體異常所致。
醫生可在胚胎的階段,便診斷出胚胎是否帶有遺傳疾病。如有,淘汰之;如無,選擇「合適的」或「想要的」保留,植入母親的子宮孕育。
PGD的好處是可增加著床率,減少自發性流產和3倍體受孕的發生。因此,經常流產(超過兩次自發流產的婦女)、高齡婦女(超過35歲)和做試管嬰兒經常失敗(失敗超過兩次)的夫妻,都可以接受PGD。
據估計,PGD雖然只有17年的歷史,但全球已有大約1000名嬰兒透過此技術降臨這個世界。
世界上第一個PGD嬰兒是英國寶寶,1990年誕生。馬來西亞的第一個PGD嬰兒是在2004年誕生,取名姚德(音譯),是個男嬰,診斷共花費2萬5千令吉。
平衡成員性別 保護生育選擇
PGD創始人之一休斯博士說:「性別不是疾病!」,性別選擇導致性別歧視加劇的可能性,是人們反對利用PGD來篩選嬰兒性別的主因,因此大多數國家均立法禁止性別選擇,除了美國。
香港、新加坡和我國政府禁止人們利用PGD技術,選擇胎兒性別。我國衛生部預料將於今年杪確立相關法令,以免人口出現男多女少的失衡情況。
然而在美國,政府對此診斷的運用依然莫衷一是,為數不多的診所曾為一些家庭進行基因篩選,理由是「保護與珍愛生育選擇」。
一般而言,美國社會沒有重男輕女的文化,接受PGD的夫婦並非為了求子而來,而是為了達到家庭成員性別的平衡。
英國雖是PGD發源地,但該國人工授精及胚胎管理局是在2005年才允許基因篩選技術,並限制它只能用在避免遺傳疾病傳給下一代,以免技術被濫用。
1989年英國首個PGD案例,是一名患有視網膜母細胞瘤(眼癌)的母親,為了避免將此遺傳疾病傳給下一代,而接受PGD技術。
要是她自然懷孕和生產,孩子極有可能遺傳此疾病,並可能在後天的治療過程中失明。因此,儘管夫婦倆沒有生育問題,他們依然透過試管授精,讓醫生篩選並淘汰導致眼癌的基因,然後再植入母親的子宮讓受精卵著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