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费涨价的争议
Posted: 29-12-06 Fri 10:07 pm
[转贴]《独立新闻在线》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3239
过路费涨幅远高于通膨率
大道失功能成政商摇钱树
■日期/Dec 29, 2006 ■时间/07:00:14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陈慧思
【本刊陈慧思撰述】兴建高速公路原是提供人民方便的公共设施,可是朋党挂帅的大道私营化计划却把大道化为摇钱树,处处从经营者利益角度构想,抹煞了大道的原始功能。大道绞干人民的口袋,饱填政商私囊,人民理应发出怒吼,促政府公开大道合约以及停止推行大道私营化计划!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社会经济委员会委员李敬添(右图)表示,大道公司的大股东不是官联公司就是巫统党营企业,大道收费可说是政党的主要收入来源;政府签署大道合约时,为它们提供优渥的条件,以致兴建大道成为一盘稳赚的生意,人民的血汗钱顿成政党挪用为巩固其势力的政治活动经费。
李敬添昨晚在隆雪华堂社会经济委员会和《独立新闻在线》联办的“从良好治理角度检讨大道收费涨价”讲座会上发表上述言论。昨晚的讲座会在隆雪华堂举办,另一名主讲人为城市规划专才吴木炎,主持人也是该委员会委员之一的杨安泰。
白蒲大道、沙阿南大道、蕉赖加影大道、加叻大道及牙直利走廊大道将从明年一月一日起涨价,新过路费涨幅惊人,介于20%至60%,令每天使用市内大道的巴生谷居民叫苦连天,不过由于副首相已经下令主流媒体低调处理大道涨价课题,民愤无法反映在媒体上。
大道涨幅与通膨率不符
李敬添提出,我国大道的收费额和调升幅度皆不合情理,显示政府倾向于维护大道特许经营公司的利益,甚于维护人民的利益。此一局面的产生,皆因国阵政府及巫统与大道公司有密切的利益关系。
他表示,依据联合国报告,大道收费应该根据通膨率调升;根据官方数据,我国1980年至2004年的通膨率仅达2.9%,大道收费显然已经远远超出通膨率。无论如何,他说:“官方数字通常小于实际数字,就算我们以4%的通膨率计算,那么从1999年1月至2007年1月,白浦大道最多也只能调升37分而已,这个涨幅少于60分,更少于1元10分。”
白蒲大道、沙阿南大道、蕉赖加影大道、加叻大道及牙直利走廊大道将从明年1月1日起涨价,其中白蒲大道的涨幅最为惊人,即高达60%,收费从原先的1元暴涨至1元60分。政府宣称,按照合约的规定,白蒲大道明年起收费应为2元10分,不过政府津贴了其中的50分,因此人民只需付1元60分。
车流少即涨价;车流多不降价
李敬添表示,政府没有兴建合理的替代公路供人民使用,于是大道成了人民没有选择之下的选择。由于大道收费及使用率并没有市场无形的手自动调节,因此,政府签署大道合约时应该将此市场机制的缺席纳入考量,压低过路费和过路费调幅,以及缩短收费期限。
可是从工程部长三美威鲁在报章上漏出的口风看来,政府签约时处处维护大道公司,没有为人民争取最大的利益。李敬添说:“三美威鲁曾经漏口风说,如果白蒲大道车辆比预料中少,政府就需要补贴大道公司。照此看来,政府也应该在合约中提出,如果车辆流量比预算多,那么大道公司就需降低收费,那么,市场机制就会发生效用,但是白蒲大道比预期多,收费却不见降低。”
李敬添表示,根据白蒲大道特许经营公司Lingkaran Trans Kota私人有限公司(简称“LITRAK”)的财务报告,该公司在2002年的税前盈利是7300万元、2003年是8000万元、2004年是1亿2100万元、2005年是8800万元、2006年是1亿1600万元;白蒲大道是LITRAK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该大道车辆流量比预期高,LITRAK可说赚得盘满钵满。
虽然白蒲大道的汽车流量超出预算,该大道的过路费不降反涨。李敬添认为,从大道调幅和大道起始收费两方面看来,政府签约时都尽量维护大道公司。
人民的钱流入私营公司口袋
李敬添认为,如果政府认为合约不合理,便应该强制修改合约,根据LITRAK的2006年财务报告,其最大股东Gamuda占40%股权、第二大股东雇员公积金占6.7%股权、第三大股东土著信托基金(Amanah Saham Bumiputra)占3.4%股权,接下来是国民投资机构(Permodalan Nasional Berhad),占1.96%股权。
从这家公司的股权分配就可获知,大部份大道公司皆由政府相关公司(government-linked companies,简称“GLC”,也称“官联公司”)控制,因此政府要修改大道合约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政府不修改大道合约,非不可为,而是不为也。
李敬添分析说,政府之所以不愿修改大道合约,原因是大道与政府或政党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比如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公司就是巫统控制的公司;修改合约会影响官联公司的表现,这等于打击政党的利益,因此,政府拒绝修改合约的用意,就昭然若揭。
官联公司是人民的投资公司,因此官联公司赚钱,钱最后也会流到人民的口袋,看来政府推行大道私营化计划不过是把钱从人民的口袋拿出来,放入官联公司,最后钱又回到人民的口袋,无损人民的利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李敬添说:“大道公司的大股东不是雇员公积金这些公司,因此很大部分的钱还是流入了一些私人公司的口袋。”
他表示,马来西亚的大公司或多或少与政府有关联,他认为,政府的“正业”应该拟定完善的政策、制度和法律,供市场自由运作,而非透过商业臂膀介入人民的生活,干扰市场游戏规则。
大道劫“贫”济“富”
大道公司与政治利益挂钩,折损人民的利益,以致政府酿成的“错误”已非单纯意义的“错误”。吴木炎就不无嘲讽地说:“我们从错误中学习,但是我们永远一错再错,这就是我们的文化!”
大道合约成为人民刺痛胸口30年的一根芒刺,主讲人和与会者皆声促政府公开大道合约供人民检视。吴木炎说:“一些合约列明,合约签署之前不能公开合约,但是合约签署之后,我实在是看不出政府有何理由不公开合约。”
与会的书籍出版商王宗麟则说:“我们对签了的合约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先要求政府公开合约才提说要更改合约。”
他说,大道私营化是大道剥削人民的最关键因素,如果合约和大道工程招标两者之间有一者公开,那么情况便不至于落到如此糟糕的地步,招标和合约“双重不公开”是人民的致命伤。
他提出,我国的大道乃根据大道公司牟取最大利益的方式设计,以致许多大道明明交叉穿过,驾驶人士却无法交替使用大道,以致多走不少冤枉路,也多付许多过路费。
除了在设计上尽量维护大道公司的利益,大道公司也有“欺善怕恶”、“劫贫济富”之嫌。吴木炎提出,按照白蒲大道收费站的建设地点推算,该大道65%的使用者无须付费,只有35%的使用者需要付费,而付费者恰恰是家居蒲种12英里、Penchala Link这些低收入者,全国最高收入者聚居的万达镇(Bandar Utama)和双威城的大道使用者却无须面对“出门即遇收费站”的痛苦。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3239
过路费涨幅远高于通膨率
大道失功能成政商摇钱树
■日期/Dec 29, 2006 ■时间/07:00:14 pm
■新闻/家国风云 ■作者/本刊陈慧思
【本刊陈慧思撰述】兴建高速公路原是提供人民方便的公共设施,可是朋党挂帅的大道私营化计划却把大道化为摇钱树,处处从经营者利益角度构想,抹煞了大道的原始功能。大道绞干人民的口袋,饱填政商私囊,人民理应发出怒吼,促政府公开大道合约以及停止推行大道私营化计划!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社会经济委员会委员李敬添(右图)表示,大道公司的大股东不是官联公司就是巫统党营企业,大道收费可说是政党的主要收入来源;政府签署大道合约时,为它们提供优渥的条件,以致兴建大道成为一盘稳赚的生意,人民的血汗钱顿成政党挪用为巩固其势力的政治活动经费。
李敬添昨晚在隆雪华堂社会经济委员会和《独立新闻在线》联办的“从良好治理角度检讨大道收费涨价”讲座会上发表上述言论。昨晚的讲座会在隆雪华堂举办,另一名主讲人为城市规划专才吴木炎,主持人也是该委员会委员之一的杨安泰。
白蒲大道、沙阿南大道、蕉赖加影大道、加叻大道及牙直利走廊大道将从明年一月一日起涨价,新过路费涨幅惊人,介于20%至60%,令每天使用市内大道的巴生谷居民叫苦连天,不过由于副首相已经下令主流媒体低调处理大道涨价课题,民愤无法反映在媒体上。
大道涨幅与通膨率不符
李敬添提出,我国大道的收费额和调升幅度皆不合情理,显示政府倾向于维护大道特许经营公司的利益,甚于维护人民的利益。此一局面的产生,皆因国阵政府及巫统与大道公司有密切的利益关系。
他表示,依据联合国报告,大道收费应该根据通膨率调升;根据官方数据,我国1980年至2004年的通膨率仅达2.9%,大道收费显然已经远远超出通膨率。无论如何,他说:“官方数字通常小于实际数字,就算我们以4%的通膨率计算,那么从1999年1月至2007年1月,白浦大道最多也只能调升37分而已,这个涨幅少于60分,更少于1元10分。”
白蒲大道、沙阿南大道、蕉赖加影大道、加叻大道及牙直利走廊大道将从明年1月1日起涨价,其中白蒲大道的涨幅最为惊人,即高达60%,收费从原先的1元暴涨至1元60分。政府宣称,按照合约的规定,白蒲大道明年起收费应为2元10分,不过政府津贴了其中的50分,因此人民只需付1元60分。
车流少即涨价;车流多不降价
李敬添表示,政府没有兴建合理的替代公路供人民使用,于是大道成了人民没有选择之下的选择。由于大道收费及使用率并没有市场无形的手自动调节,因此,政府签署大道合约时应该将此市场机制的缺席纳入考量,压低过路费和过路费调幅,以及缩短收费期限。
可是从工程部长三美威鲁在报章上漏出的口风看来,政府签约时处处维护大道公司,没有为人民争取最大的利益。李敬添说:“三美威鲁曾经漏口风说,如果白蒲大道车辆比预料中少,政府就需要补贴大道公司。照此看来,政府也应该在合约中提出,如果车辆流量比预算多,那么大道公司就需降低收费,那么,市场机制就会发生效用,但是白蒲大道比预期多,收费却不见降低。”
李敬添表示,根据白蒲大道特许经营公司Lingkaran Trans Kota私人有限公司(简称“LITRAK”)的财务报告,该公司在2002年的税前盈利是7300万元、2003年是8000万元、2004年是1亿2100万元、2005年是8800万元、2006年是1亿1600万元;白蒲大道是LITRAK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该大道车辆流量比预期高,LITRAK可说赚得盘满钵满。
虽然白蒲大道的汽车流量超出预算,该大道的过路费不降反涨。李敬添认为,从大道调幅和大道起始收费两方面看来,政府签约时都尽量维护大道公司。
人民的钱流入私营公司口袋
李敬添认为,如果政府认为合约不合理,便应该强制修改合约,根据LITRAK的2006年财务报告,其最大股东Gamuda占40%股权、第二大股东雇员公积金占6.7%股权、第三大股东土著信托基金(Amanah Saham Bumiputra)占3.4%股权,接下来是国民投资机构(Permodalan Nasional Berhad),占1.96%股权。
从这家公司的股权分配就可获知,大部份大道公司皆由政府相关公司(government-linked companies,简称“GLC”,也称“官联公司”)控制,因此政府要修改大道合约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政府不修改大道合约,非不可为,而是不为也。
李敬添分析说,政府之所以不愿修改大道合约,原因是大道与政府或政党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比如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公司就是巫统控制的公司;修改合约会影响官联公司的表现,这等于打击政党的利益,因此,政府拒绝修改合约的用意,就昭然若揭。
官联公司是人民的投资公司,因此官联公司赚钱,钱最后也会流到人民的口袋,看来政府推行大道私营化计划不过是把钱从人民的口袋拿出来,放入官联公司,最后钱又回到人民的口袋,无损人民的利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李敬添说:“大道公司的大股东不是雇员公积金这些公司,因此很大部分的钱还是流入了一些私人公司的口袋。”
他表示,马来西亚的大公司或多或少与政府有关联,他认为,政府的“正业”应该拟定完善的政策、制度和法律,供市场自由运作,而非透过商业臂膀介入人民的生活,干扰市场游戏规则。
大道劫“贫”济“富”
大道公司与政治利益挂钩,折损人民的利益,以致政府酿成的“错误”已非单纯意义的“错误”。吴木炎就不无嘲讽地说:“我们从错误中学习,但是我们永远一错再错,这就是我们的文化!”
大道合约成为人民刺痛胸口30年的一根芒刺,主讲人和与会者皆声促政府公开大道合约供人民检视。吴木炎说:“一些合约列明,合约签署之前不能公开合约,但是合约签署之后,我实在是看不出政府有何理由不公开合约。”
与会的书籍出版商王宗麟则说:“我们对签了的合约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先要求政府公开合约才提说要更改合约。”
他说,大道私营化是大道剥削人民的最关键因素,如果合约和大道工程招标两者之间有一者公开,那么情况便不至于落到如此糟糕的地步,招标和合约“双重不公开”是人民的致命伤。
他提出,我国的大道乃根据大道公司牟取最大利益的方式设计,以致许多大道明明交叉穿过,驾驶人士却无法交替使用大道,以致多走不少冤枉路,也多付许多过路费。
除了在设计上尽量维护大道公司的利益,大道公司也有“欺善怕恶”、“劫贫济富”之嫌。吴木炎提出,按照白蒲大道收费站的建设地点推算,该大道65%的使用者无须付费,只有35%的使用者需要付费,而付费者恰恰是家居蒲种12英里、Penchala Link这些低收入者,全国最高收入者聚居的万达镇(Bandar Utama)和双威城的大道使用者却无须面对“出门即遇收费站”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