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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可被控 或拟法令阻偷拍

Posted: 06-01-08 Sun 12:23 am
by clscnt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html ... 0801051401

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周六,1月5日)强调,侵犯他人隐私的偷拍者,可在现有法律下被控。

不过,他说,大马目前并没有特定的法律,阻遏不法之徒的偷拍行动。

“据我了解,我们有防止个人权利及隐私被侵犯的法律,至于是否草拟特定的法律阻遏偷拍,则需要研究。

纳吉是出席北根国会选区2007年小六评估考试卓越考生颁奖礼后,针对前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蔡细历被人偷拍的事件,如是表示。

他也呼吁民众不要把这起事件,与马华可能发生内斗扯在一起。

“不要胡乱猜测,让警方去调查,等有了结果再谈。”

针对人民代议士背景的调查,他说,警方向来都有针对候选人进行调查。

“当然,警方的调查不可能100%让我们知道他们的背景。”

Posted: 06-01-08 Sun 12:23 am
by clscnt
他语带双关。

一,司法丑闻偷拍者将会被控告。
二,公务人员被偷拍到犯罪,可以控偷拍者“侵犯被拍者隐私”。 :evil: :e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