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玩火的政治博弈
郑丁贤
2014-06-13
雪州落實伊刑法可行性的動議,是一次沒有必要,愚蠢,玩火的政治博弈。
雪州巫統議員提出這項動議,有兩個目的:一、這是一個手段,討好保守穆斯林社會,表現其宗教熱忱,爭取政治積分。
二、這也是一個誘餌,刺激行動黨和伊斯蘭黨的反應;只要行動黨反對,而伊黨給予支持,雪州民聯就有新的裂痕;輕則尷尬,重則內鬨。
作為手段和誘餌,其重點不在於推動伊刑事法,而是一次打擊民聯對手的策略。
民聯的反應,決定它是否有智慧,或是否成熟。
很不巧,這項考驗,
落在閱歷稚嫩的年輕議長楊巧雙身上,以及她身後的黨意。
如果楊巧雙有足夠智慧,行動黨有負責任的態度,就應該知道雪州巫統的佈局,應該嚴厲回拒,不陪它玩下去。
議長可以冠冕堂皇的回覆:“伊刑事法不符合州憲法和聯邦憲法,不適於討論”,或者:“伊刑事法並不緊急,不需要討論”;兩下子就擋了回去,雪州巫統無論如何都搞不起這項課題,伊刑事法也不會在雪州成為爭議。
但是,議長楊巧雙準備接納巫統的動議,行動黨高層為她撐腰;擺明要和巫統玩一把,而且還要玩大的。
都說了,一玩下去,這不但是個愚蠢的博弈,甚至會玩出火來。
楊巧雙太嫩,不瞭解伊刑事法是一個泛宗教的政治手段,不適合辯論,而且愈辯愈危險的社會禁忌。
而行動黨的黨性太強,冒進和好斗是它的本色,明知危險,但為了本身的利益,置大局於不顧。
楊巧雙以自己為“中立”,但是,這種不明是非和危險的中立,其實是不負責的做法,有違議長的職責。
在伊刑事法議題,如果以“中立”為理由,為何行動黨之前對伊黨要在國會提呈伊刑法,並沒有要求下議院議長以中立原則而批准,反而要議長拒絕伊黨的提呈?
而行動黨高層支持辯論動議,是基於政治解套的考量,一旦它的14個州議員(不包括聲稱“中立”的楊巧雙)到時表態反對,就顯示火箭反伊刑事法,能夠向支持者交代,從而擺脫它和伊黨及伊刑事法的糾葛,挽回流失的支持率。
問題是,如此做法,試圖保護自己,卻足以為害群體,特別是非穆斯林的長遠利益。
楊巧雙和行動黨可以解釋說,這次的動議只是辯論可行性,而不是通過一項法案;但是,可以預見的是,巫統議員作為提呈者,其同僚必然支持;伊斯蘭黨議員以站在宗教立場,也必須支持;公正黨的穆斯林議員,也無法公然反對。
雪州的56名州議員中,巫統、伊斯蘭黨、公正黨的穆斯林議員,人數佔了38人;而行動黨只有15名議員,如何去否決這項動議?
一旦動議通過,肯定了落實伊刑事法的可行性,不管是巫統和伊黨,未來就可以提出在雪州落實伊刑事法的法案。
況且,通過之後就成為雪州政府的政治包袱,有責任在雪州推行伊刑事法,否則就違反了議會決定。
到時可能出現的結果,就是雪州民聯政府成全了伊刑事法,而且落實伊刑事法。
當然,也有人會認為情況不至於這麼嚴重,民聯或有應對的方式,但是,玩火的做法,沒有絕對的安全,任何的疏漏,都會自焚。
況且,只要伊刑事法在議會辯論,它的影響絕對不只局限在議會裡,而是會刺激很多穆斯林的情緒,形成宗教效應,而成為集體追求落實伊刑事法的意志。
在目前宗教保守勢力佔上風,宗教情緒高漲的穆斯林社會,任何趨向宗教主義的主張,包括伊刑事法,都有廣泛的社會基礎,成為受歡迎的政策,也是吸引選票的手段。
巫統懂得這點,伊斯蘭黨也懂,行動黨沒有理由不懂,但是,它為了本身的政治考量,情願跳下圈裡,玩一個自己不能控制的危險博弈。
雪州未來的政治,非穆斯林的權益,以及憲法的精神,就在一場各有算計的博弈中,成為下注的籌碼。
(星洲日報/非常常識‧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執行總編輯)
原文: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329 ... z350RTI6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