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记得在初中时,开始有晚上读书的习惯。
那时候住的环境可真好玩,五户人家共住一屋檐下,厨房里摆了四个灶,灶旁各摆一个饭桌,开饭时可真热闹,就像小贩中心熟食档一样。晚上,我们便在饭桌做功课。
真正每晚到小贩中心报到,是一位“粉丝”来了之后。
这位粉丝可真好玩儿。他是我们同屋的一位妇女的同母异父的弟弟,小时候很好玩,到处溜达,所以考试成绩总是满江红。上了中学,却发奋图强,要把学业搞好。就那么巧,他也到了公主学校。他时时向我示好,但我却常常忘记他,
他来之后,每天晚上便“催促”我们读书做功课。
说实在,他可是找错人了。我虽是全级第一名,但靠的是小聪明,功课都有做,书本却不怎么读。所以他来到小贩中心想偷师,是要失望的。反而是他来后,才激励我们用功读书。说说他用功的可爱之处——
1 他勤做数学题,书本上的习题都是反复的做。有趣的是,他的草稿纸都是涂得密密麻麻的小字,而且用上三种笔——第一次用铅笔,第二次用蓝笔,第三次用红笔。像他这样用纸,该是最早的环保先锋。
2 他善于思考,阅读后会问我们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真发人深省。我记得的其中一个是他说:瞧瞧各大宗教的创始人,都有强烈的创教意识,独有释迦牟尼,没有创教的意图,真是与众不同!(注:我们那时候读的历史,是世界历史,所以各大宗教的发展历史都有。)
3 用功要有伴。在小贩中心,除了他和我,还有一位比我们长一岁的同屋谢明林(20余年不见,听说他去了美国传教。今年农历新年假期他竟然出现在我家,真意外。原来情报有误,他是在六年前去了纽约,成为当地居民,不过不是当传教士,而是从事电脑工作)。三人各自占据一张台温习功课,到了晚上10点(还真准),他便要打瞌睡,往往就伏在桌子上睡去,11点钟才会恢复精神。生理闹钟还真有趣。由于他常伏案而睡,那时候我们又刚看了电影“汪洋中的一条船”,便笑他苦读正如郑丰喜。
呵呵,那么可爱的一个人,最终当然醒觉,他过来我家,不会从我这里学到什么,所以不久后便回到他老家去。
这位朋友姓郑,名世海。中学几年都与我同班。学历是机械工程师(马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