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port..虎宝宝 wrote:星期五的时候上道德科
举办了一个讨论会讨论关于爱国之类的
就说到了这一个黄明志的事件
讨论的人有好多个
却只有一个人支持黄明志~
![]()
你支持吗?
NEGARA KUKU 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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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 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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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志滥用了“言论自由”此一理念。
你要怎样写自己也无所谓,甚至骂到自己一无是处也没问题,那是你的自由;
可若你要写他人,就得小心你的谴词用句了,更何况,写的是国家!
何谓自由?侵犯到他人了,还能称曰自由吗?
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的“自由”,我不敢苟同!
不是说不可挖苦或讽刺社会现象,而是要用更为恰当的方式为之。
真正的幽默,是不靠下流的言辞的!
欲达目的而用词不雅,只能说明修为不够火候。
敬请多读好书及多交益友吧!
(想说一句:凭我的功力,若要批判社会,黄明志肯定得靠边站。不过,我不想为难他人,是故我只在无啥名气的《法情》发发牢骚而已,用词方面也尽量客气点。做人低调,无人打扰,只是有时,寂寞难耐……)
你要怎样写自己也无所谓,甚至骂到自己一无是处也没问题,那是你的自由;
可若你要写他人,就得小心你的谴词用句了,更何况,写的是国家!
何谓自由?侵犯到他人了,还能称曰自由吗?
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的“自由”,我不敢苟同!
不是说不可挖苦或讽刺社会现象,而是要用更为恰当的方式为之。
真正的幽默,是不靠下流的言辞的!
欲达目的而用词不雅,只能说明修为不够火候。
敬请多读好书及多交益友吧!
(想说一句:凭我的功力,若要批判社会,黄明志肯定得靠边站。不过,我不想为难他人,是故我只在无啥名气的《法情》发发牢骚而已,用词方面也尽量客气点。做人低调,无人打扰,只是有时,寂寞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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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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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 GAN wrote:黄明志滥用了“言论自由”此一理念。
你要怎样写自己也无所谓,甚至骂到自己一无是处也没问题,那是你的自由;
可若你要写他人,就得小心你的谴词用句了,更何况,写的是国家!
何谓自由?侵犯到他人了,还能称曰自由吗?
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的“自由”,我不敢苟同!
不是说不可挖苦或讽刺社会现象,而是要用更为恰当的方式为之。
真正的幽默,是不靠下流的言辞的!
欲达目的而用词不雅,只能说明修为不够火候。
敬请多读好书及多交益友吧!
(想说一句:凭我的功力,若要批判社会,黄明志肯定得靠边站。不过,我不想为难他人,是故我只在无啥名气的《法情》发发牢骚而已,用词方面也尽量客气点。做人低调,无人打扰,只是有时,寂寞难耐……)
绝对支持您的观点,用低等思考方式表达自己、引人注意,有什么好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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蠹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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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他妈的!”①AH GAN wrote:黄明志滥用了“言论自由”此一理念。
你要怎样写自己也无所谓,甚至骂到自己一无是处也没问题,那是你的自由;
可若你要写他人,就得小心你的谴词用句了,更何况,写的是国家!
何谓自由?侵犯到他人了,还能称曰自由吗?
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的“自由”,我不敢苟同!
不是说不可挖苦或讽刺社会现象,而是要用更为恰当的方式为之。
真正的幽默,是不靠下流的言辞的!
欲达目的而用词不雅,只能说明修为不够火候。
敬请多读好书及多交益友吧!
(想说一句:凭我的功力,若要批判社会,黄明志肯定得靠边站。不过,我不想为难他人,是故我只在无啥名气的《法情》发发牢骚而已,用词方面也尽量客气点。做人低调,无人打扰,只是有时,寂寞难耐……)
鲁迅
无论是谁,只要在中国过活,便总得常听到“他妈的”或其相类的口头禅。我想:这话的分布,大概就跟着中国人足迹之所至罢;使用的遍数,怕也未必比客气的“您好呀”会更少。假使依或人所说,牡丹是中国的“国花”,那么,这就可以算是中国的“国骂”了。
我生长于浙江之东,就是西滢先生之所谓“某籍”②。那地方通行的“国骂”却颇简单:专一以“妈”为限,决不牵涉余人。后来稍游各地,才始惊异于国骂之博大而精微:上溯祖宗,旁连姊妹,下递子孙,普及同性,真是“犹河汉而无极也”③。而且,不特用于人,也以施之兽。前年,曾见一辆煤车的只轮陷入很深的辙迹里,车夫便愤然跳下,出死力打那拉车的骡子道:“你姊姊的!你姊姊的!”
别的国度里怎样,我不知道。单知道诺威人Hamsun④有一本小说叫《饥饿》,粗野的口吻是很多的,但我并不见这一类话。Gorky⑤所写的小说中多无赖汉,就我所看过的而言,也没有这骂法。惟独Artzybashev⑥在《工人绥惠略夫》里,却使无抵抗主义者亚拉借夫骂了一句“你妈的”。但其时他已经决计为爱而牺牲了,使我们也失却笑他自相矛盾的勇气。这骂的翻译,在中国原极容易的,别国却似乎为难,德文译本作“我使用过你的妈”,日文译本作“你的妈是我的母狗”。这实在太费解,——由我的眼光看起来。
那么,俄国也有这类骂法的了,但因为究竟没有中国似的精博,所以光荣还得归到这边来。好在这究竟又并非什么大光荣,所以他们大约未必抗议;也不如“赤化”之可怕,中国的阔人,名人,高人,也不至于骇死的。但是,虽在中国,说的也独有所谓“下等人”,例如“车夫”之类,至于有身分的上等人,例如“士大夫”之类,则决不出之于口,更何况笔之于书。“予生也晚”,赶不上周朝,未为大夫,也没有做士,本可以放笔直干的,然而终于改头换面,从“国骂” 上削去一个动词和一个名词,又改对称为第三人称者,恐怕还因为到底未曾拉车,因而也就不免“有点贵族气味”之故。那用途,既然只限于一部分,似乎又有些不能算作“国骂”了;但也不然,阔人所赏识的牡丹,下等人又何尝以为“花之富贵者也”⑦?
这“他妈的”的由来以及始于何代,我也不明白。经史上所见骂人的话,无非是“役夫”,“奴”,“死公”⑧;较厉害的,有“老狗”,“貉子” ⑨;更厉害,涉及先代的,也不外乎“而母婢也”,“赘阉遗丑”⑩罢了!还没见过什么“妈的”怎样,虽然也许是士大夫讳而不录。但《广弘明集》⑾(七)记北魏邢子才“以为妇人不可保。谓元景曰,‘卿何必姓王?’元景变色。子才曰,‘我亦何必姓邢;能保五世耶?’”则颇有可以推见消息的地方。
晋朝已经是大重门第,重到过度了;华胄世业,子弟便易于得官;即使是一个酒囊饭袋,也还是不失为清品。北方疆土虽失于拓跋氏⑿,士人却更其发狂似的讲究阀阅,区别等第,守护极严。庶民中纵有俊才,也不能和大姓比并。至于大姓,实不过承祖宗余荫,以旧业骄人,空腹高心,当然使人不耐。但士流既然用祖宗做护符,被压迫的庶民自然也就将他们的祖宗当作仇敌。邢子才的话虽然说不定是否出于愤激,但对于躲在门第下的男女,却确是一个致命的重伤。势位声气,本来仅靠了“祖宗”这惟一的护符而存,“祖宗”倘一被毁,便什么都倒败了。这是倚赖“余荫”的必得的果报。
同一的意思,但没有邢子才的文才,而直出于“下等人”之口的,就是:“他妈的!”
要攻击高门大族的坚固的旧堡垒,却去瞄准他的血统,在战略上,真可谓奇谲的了。最先发明这一句“他妈的”的人物,确要算一个天才,——然而是一个卑劣的天才。
唐以后,自夸族望的风气渐渐消除;到了金元,已奉夷狄为帝王,自不妨拜屠沽作卿士,“等”的上下本该从此有些难定了,但偏还有人想辛辛苦苦地爬进“上等”去。刘时中⒀的曲子里说:“堪笑这没见识街市匹夫,好打那好顽劣。江湖伴侣,旋将表德官名相体呼,声音多厮称,字样不寻俗。听我一个个细数:粜米的唤子良;卖肉的呼仲甫……开张卖饭的呼君宝;磨面登罗底叫德夫:何足云乎?!”(《乐府新编阳春白雪》三)这就是那时的暴发户的丑态。
“下等人”还未暴发之先,自然大抵有许多“他妈的”在嘴上,但一遇机会,偶窃一位,略识几字,便即文雅起来:雅号也有了;身分也高了;家谱也修了,还要寻一个始祖,不是名儒便是名臣。从此化为“上等人”,也如上等前辈一样,言行都很温文尔雅。然而愚民究竟也有聪明的,早已看穿了这鬼把戏,所以又有俗谚,说:“口上仁义礼智,心里男盗女娼!”他们是很明白的。
于是他们反抗了,曰:“他妈的!”
但人们不能蔑弃扫荡人我的余泽和旧荫,而硬要去做别人的祖宗,无论如何,总是卑劣的事。有时,也或加暴力于所谓“他妈的”的生命上,但大概是乘机,而不是造运会,所以无论如何,也还是卑劣的事。
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依赖门第,还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就是“他妈的”,围绕在上下和四旁,而且这还须在太平的时候。
但偶尔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惊异,或表感服。我曾在家乡看见乡农父子一同午饭,儿子指一碗菜向他父亲说:“这不坏,妈的你尝尝看!”那父亲回答道:“我不要吃。妈的你吃去罢!”则简直已经醇化为现在时行的“我的亲爱的”的意思了。
一九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语丝》周刊第三十七期。
② 西滢先生之所谓“某籍” 在一九二五年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反对校长杨荫榆事件中,鲁迅等七名教员曾在五月二十七日的《京报》上发表宣言,对学生表示支持。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五期(一九二五年五月三十日)发表的《闲话》中攻击鲁迅等人说:“以前我们常常听说女师大的风潮,有在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势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动,可是我们总不敢相信。……但是这篇宣言一出,免不了流言更加传布得利害了。”某籍,指鲁迅的籍贯浙江。陈西滢(1896—1970),即陈源,字通伯,现代评论派重要成员。
③ “犹河汉而无极也” 语见《庄子·逍遥游》:“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河汉,即银河。
④ Hamsun 哈姆生(1859—1952),挪威小说家。《饥饿》是他在一八九○年发表的长篇小说。
⑤ Gorky 高尔基。参看本卷第189页注。
⑥ Artzybashev 阿尔志跋绥夫。参看本卷第164页注⑤。
⑦ “花之富贵者也” 语见宋代周敦颐《爱莲说》:“牡丹,花之富贵者也。”
⑧ “役夫” 见《左传》 文公元年,楚成王妹江骂成王子商臣(即楚穆王)的话:“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杀女(汝)而立职也。”晋代杜预注:“役夫,贱者称。”按职是商臣的庶弟。“奴”,《南史·宋本纪》:“帝(前废帝刘子业)自以为昔在东宫,不为孝武所爱,及即位,将掘景宁陵,太史言于帝不利而止;乃纵粪于陵,肆骂孝武帝为奴。”,鼻上的红疱,俗称“酒糟鼻子”。“死公”,《后汉书·文苑列传》祢衡骂黄祖的话:“死公!云等道?”唐代李贤注:“死公,骂言也;等道,犹今言何勿语也。”
⑨ “老狗” 汉代班固《汉孝武故事》:栗姬骂景帝“老狗,上心衔之未发也”。衔,怀恨在心。“貉子”,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惑溺》:“孙秀降晋,晋武帝厚存宠之,妻以姨妹蒯氏,室家甚笃;妻尝妒,乃骂秀为貉子,秀大不平,遂不复入。”
⑩ “而母婢也” 《战国策·赵策》:“周烈王崩,诸侯皆吊。齐后往,周怒,赴于齐曰:‘天崩地坼,天子下席,东藩之臣田婴齐后至则[昔斤] 之。’(齐)威王勃然怒曰:‘叱嗟,而(尔)母碑也!’”“赘阉遗丑”,陈琳《为袁绍檄豫州(刘备)文》:“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赘阉,指曹操的父亲曹嵩过继给宦官曹腾做儿子。
⑾ 《广弘明集》 唐代和尚道宣编,三十卷。内容系辑录自晋至唐阐明佛法的文章。邢子才(496—?),名邵,河间(今属河北)人,北魏无神论者。东魏武定末任太常卿。元景(?—559),即王昕,字元景,北海剧(今山东东昌)人,东魏武定末任太子詹事,是邢子才的好友。
⑿ 拓跋氏 古代鲜卑族的一支。公元三八六年拓跋[王圭]自立为魏王,后日益强大,占有黄河以北的土地;公元三九八年建都平城(今大同),称帝改元,史称北魏。
⒀ 刘时中 名致,字时中,号逋斋,石州宁乡(今山西离石)人,元代词曲家。这里所引见于他的套曲《上高监司·端正好》。曲子中的“好顽劣”,意即很无知。“表德”,即正式名字外的“字”和“号”。“声音多厮称”,即声音相同。子良取音于“粮”。仲甫取音于“脯”。君宝取音于“饱”。德夫取音于“脯”。《乐府新编阳春白雪》,元代杨朝英编选的一部散曲选,共十卷(另有九卷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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蠹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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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您的国家指党派的国家,还是超越党派的国家?是精神上的国家,还是现在报纸上的国家?AH GAN wrote:黄明志滥用了“言论自由”此一理念。
你要怎样写自己也无所谓,甚至骂到自己一无是处也没问题,那是你的自由;
可若你要写他人,就得小心你的谴词用句了,更何况,写的是国家!
何谓自由?侵犯到他人了,还能称曰自由吗?
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的“自由”,我不敢苟同!
不是说不可挖苦或讽刺社会现象,而是要用更为恰当的方式为之。
真正的幽默,是不靠下流的言辞的!
欲达目的而用词不雅,只能说明修为不够火候。
敬请多读好书及多交益友吧!
(想说一句:凭我的功力,若要批判社会,黄明志肯定得靠边站。不过,我不想为难他人,是故我只在无啥名气的《法情》发发牢骚而已,用词方面也尽量客气点。做人低调,无人打扰,只是有时,寂寞难耐……)
第二什么叫侵犯?什么叫“不雅”?谁是最终的裁决者?让我多读好书多交益友,来个尚友“古人”,引一段“三代以上的古人”鲁迅《花边文学·谩骂》:
“假如指着一个人,说道: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骂;倘使她实在是做卖笑生涯的,就并不是漫骂,倒是说了真实。诗人没有捐班,富翁只会计较,因为事实是这样的,所以这是真话,即使称之为漫骂,诗人也还是捐不来,这是幻想碰在现实上的小钉子。 ”
案:让后母自动去照镜子罢,“婊子”会自动显现在镜子上的,不管是世界上最美的,还是孬货或者不如。
- ku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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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 GAN wrote:黄明志滥用了“言论自由”此一理念。......
个人觉得黄明志的确拥有抒发己见的所谓“言论自由”,无论他是用写得、唱的、甚至是rap的。让我们看看,Negarakuku是否真有明顯地煽惑叛亂、誹謗、發佈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秘密之嫌。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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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與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近來,它通常被理解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創作及發佈電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種形式的富有表現力的資訊。
言論自由通常被認為是現代民主中一個不可或缺的概念,在這概念下,它被認為不應受到政府的審查。然而國家可能仍然處罰(但非禁止)某些具有破壞性的表達的類型,如明顯地煽惑叛亂、誹謗、發佈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秘密等等。
先看煽惑叛亂吧,我左看右看,都不觉得这首歌在怂恿着咱人民们做些什么所谓“叛乱”的行为啊。抿心自问,这首歌不就是唱出了你我都已心照不宣了的社会现实吗?什么“警察收咖啡钱啊”、“政府部门效率低啊”、“回教堂七早八早便在唱歌啊”这些言论不是在咱四周都会听到的吗?Negarakuku将民间的心声唱了出来,它,煽惑叛亂了吗?
再来,我们看看诽谤。上面已经说明,Negarakuku是唱出了民间的心声,毫无“散布虚构的事实”之嫌。以此为前提,“诽谤”之名根本就无法强戴在Negarakuku身上。诽谤
作者: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后,是發佈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秘密。既然这首歌的内容都是由民间而来,如何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秘密”扯上关系呢?
基于Negarakuku并没犯上以上三点罪状,个人认为黄明志还是没有滥用所谓“言论自由”的。
最后补充,让我们再仔细看看维基百科对“言论自由”的诠释。
我们不难发现,“言论自由”在民主制度中是不应该受到政府的审查的。否则,所谓“言论自由”将无法受到保障,形同虚设。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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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與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近來,它通常被理解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創作及發佈電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種形式的富有表現力的資訊。
言論自由通常被認為是現代民主中一個不可或缺的概念,在這概念下,它被認為不應受到政府的審查。然而國家可能仍然處罰(但非禁止)某些具有破壞性的表達的類型,如明顯地煽惑叛亂、誹謗、發佈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秘密等等。
文中提到“......然而國家可能仍然處罰某些具有破壞性的表達的類型,如明顯地煽惑叛亂、誹謗、發佈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秘密等等。”
这只是陈述了当今的现实状况,而不是说国家这样做是合理的。
真正的民主为何物?这是我们应该深思的。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粗浅意见,还请多多指教。若有冒犯之处,还望海涵。
- ku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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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976.htm
灵机一动之际,以诗经之国风来喻黄明志之Negarakuku,还请多多指教。多有冒犯,还望海涵。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976.htm
诗经中有风、雅、颂之分。十五国风乃民间之作,想其措辞该不如雅、颂二者来得华丽。然,三者中以十五国风文学成就最大。由此可见,并非所谓“华丽高雅”才能传情达意,才能登堂入室。...《诗经》存三百零五篇,分《风》、《雅》、《颂》三部分。《风》有十五国风,是出自各地的民歌,这一部分文学成就最高,有对爱情、劳动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怀故土、思征人及反压迫、反欺凌的怨叹与愤怒。《雅》分《大雅》、《小雅》,多为贵族祭祀之诗歌,祈丰年、颂祖德。是西畿正音。《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颂》则为宗庙祭祀之诗歌。《雅》、《颂》中的诗歌,对于我们考察早期历史、宗教与社会有很大价值。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并教育弟子、孩子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颇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后来,《诗经》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六经》(包括《诗》、《书》、《礼》、《乐》、《易》、《春秋》)及《五经》(无《乐》)之一。...
灵机一动之际,以诗经之国风来喻黄明志之Negarakuku,还请多多指教。多有冒犯,还望海涵。
-
AH 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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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于“十大新帖”中见到《NEGARA KUKU 风波》此一帖子,我没点击之。
后来,堂妹向弟弟提及此事,我在一旁听到,三个人便一起做做功课。
点击了(原来是豪坤发的),不过,我没什么冲动要回帖。
这样的课题,我无啥兴趣。
最新消息:我回帖了……(灵光一闪,凑个热闹应该无罪吧!)
只是没想到:蠹鱼及kuanghong会这样回帖反击我!
朋友,凑个热闹而已,别那么认真,好不好?
没完没了的你来我往,我以前试过,而今不想再如是了!
不过,看在蠹鱼及kuanghong于《法情》的甚高地位,我就再发一帖凑个热闹,以示敬意吧!
出动鲁迅、百科全书、刑事辩护律师及《诗经》,阵势惊人,吓到了我!
我没如是,我不想搬那么多东西出来。
你搬我搬,没完没了……
我指的是全方位的国家。
的确,侵犯及不雅是见仁见智的,亦没有所谓的最终裁决者。
假若阁下认为不是侵犯,也不是不雅,我无言以对。
敬请设身处地问问自己的良知吧!
至于真话,也未必一定适合在任何场合及一切时段说出来。
真话大王吗?真话伤到人也无所谓吗?
这就是所谓的民主吗?
这就是所谓的人权吗?
这就是所谓的自由吗?
我身体“某一部分”是短了点,你宣告天下没有错,是真话,可是,却深深地伤害到我的心灵……
我不会告你的,因为这是事实。
只是,你做人可以不要那么绝吗?
谢谢你的体谅!
至于“没有明显地煽惑叛乱、诽谤、发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秘密之嫌”一句,可谓食“律”不化的言论。
法律,不过是人定下的,未必就是绝对。
用法律来看待这种事,不管黄明志有罪与否,相信到最后大家仍旧各持己见,没完没了。
一句话:已伤到人了,这是事实。
无论如何,很感谢黄明志为我们大马华人唱出了心中的哀歌。
只是,下一次可以不可以文雅一点?
我无法赞叹这样的方式,因为我是有文化的人。(要是有人认为这样的作品也能登堂入室,我无话可说。)
提高自己的境界吧!
言论自由,没错,什么也可说、可写;
只是,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要谈论他人时,敬请用他人心中的那把尺吧!
用他人心中的尺量一量自己言论的幅度吧!
设身处地,永不过时,共处一室,皆大欢喜!
祝福大家(特别是豪坤)!
后来,堂妹向弟弟提及此事,我在一旁听到,三个人便一起做做功课。
点击了(原来是豪坤发的),不过,我没什么冲动要回帖。
这样的课题,我无啥兴趣。
最新消息:我回帖了……(灵光一闪,凑个热闹应该无罪吧!)
只是没想到:蠹鱼及kuanghong会这样回帖反击我!
朋友,凑个热闹而已,别那么认真,好不好?
没完没了的你来我往,我以前试过,而今不想再如是了!
不过,看在蠹鱼及kuanghong于《法情》的甚高地位,我就再发一帖凑个热闹,以示敬意吧!
出动鲁迅、百科全书、刑事辩护律师及《诗经》,阵势惊人,吓到了我!
我没如是,我不想搬那么多东西出来。
你搬我搬,没完没了……
我指的是全方位的国家。
的确,侵犯及不雅是见仁见智的,亦没有所谓的最终裁决者。
假若阁下认为不是侵犯,也不是不雅,我无言以对。
敬请设身处地问问自己的良知吧!
至于真话,也未必一定适合在任何场合及一切时段说出来。
真话大王吗?真话伤到人也无所谓吗?
这就是所谓的民主吗?
这就是所谓的人权吗?
这就是所谓的自由吗?
我身体“某一部分”是短了点,你宣告天下没有错,是真话,可是,却深深地伤害到我的心灵……
我不会告你的,因为这是事实。
只是,你做人可以不要那么绝吗?
谢谢你的体谅!
至于“没有明显地煽惑叛乱、诽谤、发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秘密之嫌”一句,可谓食“律”不化的言论。
法律,不过是人定下的,未必就是绝对。
用法律来看待这种事,不管黄明志有罪与否,相信到最后大家仍旧各持己见,没完没了。
一句话:已伤到人了,这是事实。
无论如何,很感谢黄明志为我们大马华人唱出了心中的哀歌。
只是,下一次可以不可以文雅一点?
我无法赞叹这样的方式,因为我是有文化的人。(要是有人认为这样的作品也能登堂入室,我无话可说。)
提高自己的境界吧!
言论自由,没错,什么也可说、可写;
只是,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要谈论他人时,敬请用他人心中的那把尺吧!
用他人心中的尺量一量自己言论的幅度吧!
设身处地,永不过时,共处一室,皆大欢喜!
祝福大家(特别是豪坤)!

- ku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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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 GAN兄,大家针对课题讨论讨论,各抒己见,用到“回帖反击”似乎重了点吧。在下实在无意“攻击”您,只是按耐不住,想对“言论自由”说两句罢了。
见了AH GAN兄的回帖,深深感受到您字行间流露出来的那份仁爱之心,的确,“设身处地,永不过时”。
看看咱国家种种可爱的情况吧!希山老大与高材生凯里驸马不止一次祭出马来短剑,不止一次发表所谓种族主义言论;副首相口口声声咱国家是堂堂正正的回教国,首相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第九大马计划中华小的拨款明显不合理,高官显要们却辩说什么“这是历来最多的拨款”,什么“咱们应该知足了”。以上种种言论,哪一项不伤害广大人民?
然,只因为说话的人手掌重权,人们个个噤若寒蝉,敢怒而不敢言。想当年,前首相马哈迪医生的一番“拐杖论”,不知伤害了多少土著的心,但是老马知道,唯有这样,土著才能进步,国家才能昌盛。
今天,黄明志唱出了大家敢怒而不敢言之歌,挑出了深埋大家心中的那根刺。或许,这根刺不挑还好,一挑便划破血管,导致血花四溅。然而,埋在心中的刺始终在那儿,总有划破血管的那一天。长痛不如短痛,何不痛痛快快地将刺挑出,正面视之。
这个课题处理得当的话,咱国家无论在种族团结、言论自由或思想层面上都势必向前跨出一大步。怕只怕处理不当,咱国家在以上三个方面都将不进反退,国民们较之前更加噤若寒蝉,对“爱国”的概念只停留在唱国歌立正,国庆日挂国旗的肤浅层面上。
附:多元种族国家,文化差异产生的矛盾避无可避,唯有正视之,讨论之,甚至辩论之,达到共识,才能解决所谓矛盾。避而不谈,套之以“敏感课题”的名字,让人民活在敢怒而不敢言之中。试问,这是你我“国民团结”的伟大理想吗?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粗浅意见,还请多多指教。若有冒犯之处,还望海涵。
见了AH GAN兄的回帖,深深感受到您字行间流露出来的那份仁爱之心,的确,“设身处地,永不过时”。
看看咱国家种种可爱的情况吧!希山老大与高材生凯里驸马不止一次祭出马来短剑,不止一次发表所谓种族主义言论;副首相口口声声咱国家是堂堂正正的回教国,首相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第九大马计划中华小的拨款明显不合理,高官显要们却辩说什么“这是历来最多的拨款”,什么“咱们应该知足了”。以上种种言论,哪一项不伤害广大人民?
然,只因为说话的人手掌重权,人们个个噤若寒蝉,敢怒而不敢言。想当年,前首相马哈迪医生的一番“拐杖论”,不知伤害了多少土著的心,但是老马知道,唯有这样,土著才能进步,国家才能昌盛。
今天,黄明志唱出了大家敢怒而不敢言之歌,挑出了深埋大家心中的那根刺。或许,这根刺不挑还好,一挑便划破血管,导致血花四溅。然而,埋在心中的刺始终在那儿,总有划破血管的那一天。长痛不如短痛,何不痛痛快快地将刺挑出,正面视之。
这个课题处理得当的话,咱国家无论在种族团结、言论自由或思想层面上都势必向前跨出一大步。怕只怕处理不当,咱国家在以上三个方面都将不进反退,国民们较之前更加噤若寒蝉,对“爱国”的概念只停留在唱国歌立正,国庆日挂国旗的肤浅层面上。
附:多元种族国家,文化差异产生的矛盾避无可避,唯有正视之,讨论之,甚至辩论之,达到共识,才能解决所谓矛盾。避而不谈,套之以“敏感课题”的名字,让人民活在敢怒而不敢言之中。试问,这是你我“国民团结”的伟大理想吗?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粗浅意见,还请多多指教。若有冒犯之处,还望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