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届全国华人文化节除了一系列的文化表演节目之外,还筹备了文化研讨会,以借此机会反思与探讨马来西亚华人文化的定位和方向。马来西亚各州大会堂暨董教总等华团领队机构於一九八三年三月三十日联合向文化、青年及体育部提呈有关《国家文化备忘录》至今已25年了,是时候该认真审视并好好思索有关文化备忘录需否重新修订或作出改善。
也许很多年轻一辈的新生代对《国家文化备忘录》闻所未闻,至于听过或知道者也几乎记忆模糊了。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或重新复习《国家文化备忘录》吧。
《国家文化备忘录》
马来西亚各州大会堂暨董教总等华团领队机构於一九八三年三月三十日联合向文化、青年及体育部提呈有关国家文化备忘录,全文如下:
1. 序言
1.1 我们,下列署名的各华团,为了响应文化、青年及体育部的要求,特联合提呈这份备忘录,原则性地表达了华人社会对国家文化问题的基本观点,作为当局检讨有关政策的参考。
1.2 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多元语文,多元宗教及多元文化的国家。要达至全民团结,首先必须承认及接受我国社会的多元性本质。但是,目前的国家语文,教育及文化政策却具有浓厚的种族主义色彩与强制同化他族的倾向,只从单一民族的立场与观点看待与处理语文,教育及文化问题。这个「马来族中心主义」的政策与我国社会多元性本质之间的矛盾,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1.3 我们认为,应该以联合国人权宣言,联邦宪法,国家原则,各族平等与民主协商的精神与原则作为讨论国家文化问题的基础,以确保各族人民继承与发展其民族文化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及各族之间真正做到互相尊重彼此的文化传统。由於现行的国家语文,教育及文化政策,及文青体育部据以塑造国家文化的三项原则,并不是建立在上述各项基础上,如果继续施行,不但不能达致国民团结的目标,而且必将加剧种族极化的不良趋势。
2. 国家文化的客观基础与特征
2.1 文化一般是指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简单的说,就是指人类的生活方式,因此各族人民与其本民族的文化都有不可分割的血肉关系。
2.2 既然文化是人类的生活方式,国家文化也就是国民的生活方式。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多元文化的国家,国民生活方式必然是各族人民生活方式的总和。因此,国家文化的客观基础不可能是单一民族的文化,而应该是各民族的文化,正如国家原则「自由社会」一项所指明:「马来西亚是个非常特殊的国家,它有丰富及多元化的传统及风俗习惯,我们渴望这个社会的多元文化将成为我们的资产及力量的来源」。建设国家文化,应重视文化发展的自然规律,让各族文化互相交流,去诬存菁,并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建立共同文化价值观。在塑造国家文化的过程中,不应有人为的干预,更不能只凭着单一民族的主观愿望去塑造。
2.3 我国的马来文化,马华文化与印族文化,在我国的客观环境中经过长期的演变,不论在形式或内容上,已经有别於印尼文化,中华文化与印度文化。它们不但继承各自渊源的文化财富,而且互相丰富,交流与融合,早已成为我国文化不可分割的各个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它们都具有本地的色彩。
2.4 我们认为,当前的国家文化应该具有下列三个基本特征:
(A) 多元的文化形式;
(B) 共同的价值观;
(C) 本地色彩。
多元文化形式是我国各族人民不同宗教,生活习惯与文化传统的自然反映。它使我国文化显得多彩多姿,因此是优点而不是弱点。共同价值观以科学、民主、法治精神及爱国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共同的价值观与本地色彩主要是体现在文化的内容方面,这是国家文化所应注意的。马来色彩固然是本地色彩,但本地色彩不等於马来色彩;我国华、印、伊班、卡达山、达雅等族的色彩也同样是本地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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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 on 19-09-08 Fri 12:54 pm, edited 3 times in to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