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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迪从枭雄变狗熊
作者/庄迪澎
Feb 15, 2011
马哈迪曾是马来西亚的强势首相,叱咤风云22载,许多政经学者和评论人皆认为他有枭雄性格,他任内决策独裁专断,不但不理会批评者的冷嘲热讽,还会以一幅不可一世的神情和口吻在记者会上反击批评者。
然而,马哈迪自2003年下台后,却似乎毫无自觉地沦为失去担当勇气且喋喋不休的狗熊。政治枭雄之所为,必然褒贬皆有,人们论断他们的功过不可能一边倒。面对贬损,政治枭雄常会有一套说法合理化本身的举措与决策,而且对其言行的正当性充满自信。这种自信,从另一侧面来说,是一种担当的勇气――是非功过自己承担。
马哈迪任内曾经展现这种枭雄性格,但是在他引退后的将近八年里,枭雄性格却逐渐斑驳褪色,最近一例是他在美国作者汤姆普拉特(Tom Plate)近期出版的《与马哈迪对话》访谈录(Doctor M: Operation Malaysia - Conversations with Mahathir Mohamad)中撇清自己对于1987年“茅草行动”的政治责任,宣称在1987年10月26日展开这场大逮捕行动是警方采取的行动,而他只是接受警方的决定。马哈迪甚至说,在“茅草行动”发生之前,曾会晤在野党领袖及保证他们不会被逮捕。
在“茅草行动”中,共有106名从政者、华教人士、环保分子及教会工作者被捕,其中40人遭延长扣留两年,而英文《星报》、马来文《祖国报》及中文《星洲日报》亦遭吊销出版准证,直到1988年才先后获准复刊。在将近24年之后,马哈迪否认自己是这场政治镇压行动的主谋,确实匪夷所思!
人们普遍认定是马哈迪发动“茅草行动”,并非无的放矢。自从斗走兼任内政部长的副首相慕沙希淡(Musa Hitam)之后,马哈迪自1986年就亲自兼任内政部长,直到1999年大选之后,才把内政部长职务交给当时的副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兼任。虽然执政初期的马哈迪备受各方围剿,但是茅草行动发生时,他已在激烈的巫统党争中打败了东姑拉沙里领导的B队,保住了首相兼内政部长,以及国阵兼巫统主席的权位。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隶属内政部管辖,以马哈迪独裁专断的性格与威权治理的现实,若说警队高层违逆其意,先斩后奏,确实是另一件匪夷所思之事。
即便暂时撇开抽象的政治权威关系不谈,检视《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的“防范性扣留”条款的内容,马哈迪也不可能与“茅草行动”撇清关系。在106名被扣留者当中,有40人遭扣留两年,而根据《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第8(1)条款阐明,内政部长若认定扣留某人能阻止此人采取危害马来西亚安全的行为,可下令扣留此人不超过两年。第8(2)条款则进一步阐明,内政部长有权再延长此扣留令。
虽然第73条款授权警官可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他们认为可以根据第8条款加以扣留的任何人,但是第73(3)有阐明,这些被扣留者不可被扣留超过60天;而且,假设扣留超过30天,全国总警长必须向内政部长汇报逮捕和扣留详情。
由此可见,假设马哈迪不认同这场不民主的镇压行动,他至少有两个机会阻止而不是促成此事。首先,警方发动如此大规模的逮捕行动,不可能不事前向马哈迪请示,但马哈迪没有反对,而是认同。其次,106人被捕之后,官方所谓的紧张局势已经控制下来,马哈迪为何还要签发两年扣留令,将其中40人扣留两年?马哈迪倘若从一开始就反对大逮捕,却迫于所谓“种族冲突一触即发”而认同大逮捕,他大可止于60天的扣留期,不必签发只有他才有权(而非警方)签发的两年扣留令。
马哈迪身为首相,是行政机关(政府)首长,对于整个行政机关的决策与作业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马哈迪身为内政部长,是皇家警察部队的主管机关,对于警队的决策与行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责任。如果他只是内政部长而不是首相,他反对警方大逮捕却遭首相阻拦或越权下令警方行动,我们或许还可谅解他力有不逮。然而,马哈迪同时兼任首相和内政部长,还能如何自圆其说呢?
马哈迪已经不是第一次否认他在任内的恶名昭彰事件的角色,虽然他是1988年“司法危机”的始作俑者,却在2008年振振有词地辩说,不是他开除最高法院院长沙烈阿巴斯(Salleh Abas,左下图)及另两名两名最高法院法官旺苏莱曼(Wan Suleiman)和佘锦成,而是仲裁委员会。【点击:“叫仲裁委员会道歉吧” 马哈迪:不是我开除沙烈】
1988 年“司法危机”的远因是马哈迪一心要控制司法机关,在爆发“司法危机”之前已和沙烈阿巴斯就司法独立情况隔空喊话;近因则是攸关巫统/新巫统存亡与马哈迪权位存亡的“巫统11人”(UMNO 11)官司。裁决沙烈阿巴斯“行为不检”的所谓仲裁委员会,是马哈迪凭其首相权限向国家元首建议成立,动机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马哈迪竟也试图以似是而非的论调撇清关系,“厚颜无耻”一词恐怕也还不足以形容其言行之可恶!
马哈迪过去八年来的言行,令他一手经营的政治强人的形象与卡里斯玛(charisma)的印象大打折扣。马哈迪如果选择:(一)大方承认任内所犯的政治错误,表达深切反省之意,或是(二)坚持任内所为乃为社稷着想,但自行承担一切政治责任与指责,都比如今这种不认错,却将一切责任推卸给他人,缺乏担当的做法好得多。
马哈迪也许以为,趁还活着时留下撇清责任的文字记录能补救他的历史定位,那真是大错特错,此举只会令他的历史地位徒添一笔笑话。
一代枭雄沦落至此,脸是自己丢的!
庄迪澎是《独立新闻在线》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