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02-06-09 Tue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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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五大版揶揄
世华媒体再挑翁诗杰
作者/本刊记者 Jun 02, 2009 04:38:35 pm
【本刊记者撰述】遭马华公会总会长翁诗杰举报刑事诽谤的《号外周报》,最新一期以封面主题及五大版的报道规格,高调反击及揶揄翁诗杰;这份时事杂志除了说明挨告的来龙去脉,也访问党团人士及新闻工作者评论翁诗杰报案的举措,而封面主题《你敢写,我敢告》显然是借助翁诗杰八年前的一句“名言”揶揄他。

最新一期《号外周报》是在昨天(6月1日)面市,封面图片是翁诗杰神情严肃,举起右手以食指指向前方的照片,封面主题则是《你敢写,我敢告》,而翻开第三页的“主编的话”,题目是《你敢告,我敢登》;这两个题目是借助八年前《号外周报》访问翁诗杰时,翁诗杰讲出的一句“名言”:“我敢讲,你敢登吗?”
《号外周报》主编萧宏隆在“主编的话”的结尾写道:“8年前,《号外》第2期访问翁总,翁总挑战《号外》,‘我敢讲,你敢登吗?’当时《号外》的回应是‘你敢讲,我敢登’,这句金句,一直为人津津乐道,没想到8年后,金句也变了,一位传媒前辈感叹,‘人事已非,有时想起真的无限唏嘘。’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尽管以《你敢写,我敢告》为封面主题,乃以翁诗杰八年前的“金句”影射回他,但萧宏隆在上述文章中写道:“至于封面‘你敢写,我敢告’、主编的话相应小题‘你敢告,我敢登’,哎哟,玩押韵而已啦,翁才子,不要连这一小点文字创意也动气哦!”
《号外周报》在5月20日证实,翁诗杰在5月4日报案,要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及《刑事法典》调查在今年3月2日面市的第417期《号外周报》的三篇文章涉嫌刑事诽谤,而主编萧宏隆及两名作者也先后因此事录口供。
该期《号外周报》封面以《内裤外穿,硬给你看》为题,图片则是翁诗杰穿上超人服饰的合成图造型,内容刊登了三篇剖析翁诗杰与署理总会长蔡细历的关系、霹雳州政变及霹雳州九洞区州议员许月凤的政治评论文章。除了向警方报案,翁诗杰也向《号外周报》发了律师信,要诉诸民事诽谤诉讼。
萧宏隆在“主编的话”里回应道:“新闻自由或不自由当然都不可以中伤损人,只是到底这3篇被指控涉嫌毁谤的文章,有没有真的中伤或损害到翁总,也不由翁总自己充当法官,一口裁定。尽管翁总多么本事转移视线,始终无法正面回答,为何要动用到如此恶法的出版法令,这跟他一向高喊媒体言论自由是背道而驰的。”
除了第三页的“主编的话”,《号外周报》也在第8页至第11页刊登题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专文,作者钱源财除了叙述翁诗杰举报该周刊的经过,也引述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编协)、党团人士及新闻工作者对此事的看法,包括雪兰莪州议会议长邓章钦、华总义务秘书郑荣兴、雪兰莪州格拉娜再也区国会议员罗国本、马华公会前总会长黄家定的新闻秘书吴健南、吉隆坡甲洞区国会议员陈胜尧、副新闻、通讯与文化部长王赛芝、资深报人陈玉水、八度空间华语新闻总监陈贞团、时事评论人胡逸山及律师李素桦。
由于翁诗杰以《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第8(A)条款及《刑事法典》第500条款(刑事诽谤罪)报案,触犯这两道法规而被判罪成者,有可能被判监禁,因此业界普遍认为翁诗杰小题大作,上述这些受访者大多数都不认同翁诗杰向《号外周报》下重手。
陈贞团就如此表示:“在媒体界16年,从平面跨越电子媒体,从来没有遇见过政治人物使用这两种法令来对付媒体,而翁总通过警察来调查《号外周报》是前无古人的,这件事值得大家去讨论和深思。”
陈贞团也说:“有些人在政治圈失意的时候,没有受到媒体的重视,不过却有杂志给他一个平台,也让他平反,要不然哪有现在的盛况?而且那个时候他的对手也没有动用警方来对待媒体呀!”
《号外周报》在这篇专文中,也看出三期以翁诗杰为封面主题的报道,并注明图说:“昔日翁诗杰被打压,《号外》仗义执言,就事论事,也以设计图为封面,但当时怎么翁总都不说这些照片是伪照(其实叫设计图)呢?如今超人封面就控诉本刊伪照伤人。”
《号外周报》刊出的旧封面包括《我敢讲,你敢登吗?》、《你敢讲、我敢登》及《不敢斩翁诗杰》。
比较倾向为翁诗杰辩解的受访者当属吴健南,《号外周报》引述他说:“比起过往政治人物在媒体背后干预和阻挠的传统手段来得磊落,这是他作为公民通过司法捍卫清白的权利,只是引用的法律基础却过于激烈了。”
《号外》五大版揶揄
世华媒体再挑翁诗杰
作者/本刊记者 Jun 02, 2009 04:38:35 pm
【本刊记者撰述】遭马华公会总会长翁诗杰举报刑事诽谤的《号外周报》,最新一期以封面主题及五大版的报道规格,高调反击及揶揄翁诗杰;这份时事杂志除了说明挨告的来龙去脉,也访问党团人士及新闻工作者评论翁诗杰报案的举措,而封面主题《你敢写,我敢告》显然是借助翁诗杰八年前的一句“名言”揶揄他。

最新一期《号外周报》是在昨天(6月1日)面市,封面图片是翁诗杰神情严肃,举起右手以食指指向前方的照片,封面主题则是《你敢写,我敢告》,而翻开第三页的“主编的话”,题目是《你敢告,我敢登》;这两个题目是借助八年前《号外周报》访问翁诗杰时,翁诗杰讲出的一句“名言”:“我敢讲,你敢登吗?”
《号外周报》主编萧宏隆在“主编的话”的结尾写道:“8年前,《号外》第2期访问翁总,翁总挑战《号外》,‘我敢讲,你敢登吗?’当时《号外》的回应是‘你敢讲,我敢登’,这句金句,一直为人津津乐道,没想到8年后,金句也变了,一位传媒前辈感叹,‘人事已非,有时想起真的无限唏嘘。’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尽管以《你敢写,我敢告》为封面主题,乃以翁诗杰八年前的“金句”影射回他,但萧宏隆在上述文章中写道:“至于封面‘你敢写,我敢告’、主编的话相应小题‘你敢告,我敢登’,哎哟,玩押韵而已啦,翁才子,不要连这一小点文字创意也动气哦!”
《号外周报》在5月20日证实,翁诗杰在5月4日报案,要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及《刑事法典》调查在今年3月2日面市的第417期《号外周报》的三篇文章涉嫌刑事诽谤,而主编萧宏隆及两名作者也先后因此事录口供。
该期《号外周报》封面以《内裤外穿,硬给你看》为题,图片则是翁诗杰穿上超人服饰的合成图造型,内容刊登了三篇剖析翁诗杰与署理总会长蔡细历的关系、霹雳州政变及霹雳州九洞区州议员许月凤的政治评论文章。除了向警方报案,翁诗杰也向《号外周报》发了律师信,要诉诸民事诽谤诉讼。
萧宏隆在“主编的话”里回应道:“新闻自由或不自由当然都不可以中伤损人,只是到底这3篇被指控涉嫌毁谤的文章,有没有真的中伤或损害到翁总,也不由翁总自己充当法官,一口裁定。尽管翁总多么本事转移视线,始终无法正面回答,为何要动用到如此恶法的出版法令,这跟他一向高喊媒体言论自由是背道而驰的。”
除了第三页的“主编的话”,《号外周报》也在第8页至第11页刊登题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专文,作者钱源财除了叙述翁诗杰举报该周刊的经过,也引述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编协)、党团人士及新闻工作者对此事的看法,包括雪兰莪州议会议长邓章钦、华总义务秘书郑荣兴、雪兰莪州格拉娜再也区国会议员罗国本、马华公会前总会长黄家定的新闻秘书吴健南、吉隆坡甲洞区国会议员陈胜尧、副新闻、通讯与文化部长王赛芝、资深报人陈玉水、八度空间华语新闻总监陈贞团、时事评论人胡逸山及律师李素桦。
由于翁诗杰以《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第8(A)条款及《刑事法典》第500条款(刑事诽谤罪)报案,触犯这两道法规而被判罪成者,有可能被判监禁,因此业界普遍认为翁诗杰小题大作,上述这些受访者大多数都不认同翁诗杰向《号外周报》下重手。
陈贞团就如此表示:“在媒体界16年,从平面跨越电子媒体,从来没有遇见过政治人物使用这两种法令来对付媒体,而翁总通过警察来调查《号外周报》是前无古人的,这件事值得大家去讨论和深思。”
陈贞团也说:“有些人在政治圈失意的时候,没有受到媒体的重视,不过却有杂志给他一个平台,也让他平反,要不然哪有现在的盛况?而且那个时候他的对手也没有动用警方来对待媒体呀!”
《号外周报》在这篇专文中,也看出三期以翁诗杰为封面主题的报道,并注明图说:“昔日翁诗杰被打压,《号外》仗义执言,就事论事,也以设计图为封面,但当时怎么翁总都不说这些照片是伪照(其实叫设计图)呢?如今超人封面就控诉本刊伪照伤人。”
《号外周报》刊出的旧封面包括《我敢讲,你敢登吗?》、《你敢讲、我敢登》及《不敢斩翁诗杰》。
比较倾向为翁诗杰辩解的受访者当属吴健南,《号外周报》引述他说:“比起过往政治人物在媒体背后干预和阻挠的传统手段来得磊落,这是他作为公民通过司法捍卫清白的权利,只是引用的法律基础却过于激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