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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詩傑報警查《號外》
編協:遺憾!難接受!
(八打靈再也22日訊)馬來西亞華文報刊編輯人協會(編協)對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傑報警調查《號外週報》,表示遺憾。
編協今天發表文告說,任何事情都應該有解決的方案,即使事情最終無法解決,通過民事訴訟向媒體索償或要求道歉仍是比較可以接受的一種管道;但翁詩傑首開先例報警調查,這種處理手法令人難以接受。
文告說,政府最近才宣佈將檢討內安法令,媒體也正期待政府能夠撤銷遏制新聞自由的印刷及出版法令,但翁詩傑卻選擇報警援引這項法令來對付《號外週報》,必將妨礙我國的新聞自由及媒體的發展空間。
文告指出,媒體是人民喉舌,也是扮演官民溝通的橋樑,彼此有很密切的關係;政治人物如果對媒體的報道有所不滿,應該通過互動的方式尋求解決,而非報警援引印刷及出版法令及刑事法典調查相關的媒體。
翁詩傑是不滿這家雜誌刊登3篇剖析文章而向警方報案。這3篇文章是剖析他與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醫生的關係、霹靂州政變和有關九洞州議員許月鳳的政治評論。
翁诗杰与《号外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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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訴媒體太嚴重
黨團遺憾言論受約束
報導:潘佩玉、歐玉萍
(吉隆坡22日訊)朝野政黨領袖和華團領導人今日異口同聲地認為,對媒體報導採取刑事控訴的做法,無疑是太嚴重了些。
雪州議長鄧章欽認為,作為政治人物,對媒體言論應以寬大胸襟看待,因為政治人物對社會和國家有著重大責任,並受到公眾無時無刻的監督。
他說,媒體對政治人物的苛刻要求是必需的;但如果媒體不據實報導,當事人就要以事實辯駁,不是以刑事法律對付媒體,這猶如封殺言論空間。
鄧章欽針對《號外週報》日前發表聲明透露,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傑已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條、刑事法典第500條下的誹謗條文,調查這份週報一事,受詢及時這么回應。
據瞭解,這是大馬史上第一位部長,援引這兩條法令向警方投報華文媒體。通常,報刊如刊登令當事人不滿的內容,當事人會採取民事訴訟索賠、要求更正或公開道歉,不會採取刑事訴訟行動。
鄧章欽說,如果報導不正確、歪曲事實,相關媒體在得到正確資訊后,仍然冥頑不靈,當事人就應通過民事訴訟管道處理問題。
“我們也不允許媒體作出毫無限制、為了提高銷量而作出破壞性報導;但通過掌權者對付媒體的做法,是不能被苟同。”
鄧氏強調,他並不是袒護媒體,但媒體必須確保報導屬實,而且要有根據,公眾也不能接受不負責任的報導。
可用民事法起訴
*民主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
通過警方採取刑事法對付媒體的做法,有些不太正常。
一般來說,如果報導含有誹謗成分,大可直接用民事法起訴對方,何需通過警方對付?
涉及雜誌也非主流新聞,肯定是有一些針對性內容,但最重要的是媒體並未持有特別政治議程,並非只針對某些人而來。
以刑事法對付媒體,只會帶來更負面的效果,包括受對付媒體會在日后突出涉及當事人的負面新聞,這是自然的結果。
媒體不必擔憂日后的言論自由會受約束,因為這對當事人帶來更深遠的影響。
法庭有公平裁決
*民政黨署理主席拿督鄭可揚
言論自由固然重要,但也要對被報導者公平。
不論是報警或依循民事途徑,這都是受害者為自己討回公平與清白的選擇權利。
在前首相敦阿都拉領導國家期間,國內媒體言論無疑是開放了些,對一些人造成很大傷害。
受害人因為名譽被破壞,可以循任何所要途徑,來糾正或澄清,這是前者權利。
新聞自由絕對不能超越個人隱私權,任何報導都要基于事實來作出。
如果相關媒體報導是有事實根據,他也不用過于擔心,法庭自有公平裁決。
其他媒體也無需因為部長這項舉動,而過于擔憂,相反會促使更負責任與公平的報導。
言論空間更狹窄
*華總義務總秘書鄭榮興
對媒體報導採取刑事控訴做法,無疑是太嚴重了些。
如果當事人不滿意相關報導,大可依循民事訴訟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或者致函要求相關媒體糾正或澄清,無需動用到刑事法。
媒體享有的言論空間已非常狹窄,如果再以刑事法對付媒體,無疑是更約束媒體言論。
這或會造成媒體在日后報導,再也不敢“暢所欲言”,有“隱惡揚善”趨勢,這不是好事。
民眾都有知情權,但如果過于嚴厲與約束,日后媒體會在殺雞儆猴下,或多或少再也不敢報導事實真相,以免受刑事法對付。
有更好應對方法
*部落客聯盟籌委會主席阿希魯丁
政治人物應以更好的方式,應對負面報導。
最常見方法是致函向刊登相關報章,否認相關報導。
我同意每個國民都有權對媒體的誹謗或謊言辯護,但政治人物應採用更好的方式應對。
馬華總會長加入大馬政治人物以訴訟行動,令媒體封口的行列。這些政治人物也是高喊新聞自由的人,尤其是選舉時。
報導前應更謹慎
*全國新聞從業員職工會副會長陳城周
通過刑事法典對付媒體之舉可能過于嚴重,但那是當事人的權利。
但此事件也可讓媒體視為警惕,在報導時應更謹慎,畢竟每個人都不想發生這樣的問題。
很多時候,媒體在挖掘新聞必須引述某些消息,可能才會導致這種情況出現。
部長在認為受到誹謗時有權報案,這也是他個人利益。
作為媒體工作者,彼此仍有本身的做法,最重要的是每個新聞工作者或從業員在報導前,實事求是,掌握證據,並要客觀看待事情即可。
刑事法訴媒體太嚴重
黨團遺憾言論受約束
報導:潘佩玉、歐玉萍
(吉隆坡22日訊)朝野政黨領袖和華團領導人今日異口同聲地認為,對媒體報導採取刑事控訴的做法,無疑是太嚴重了些。
雪州議長鄧章欽認為,作為政治人物,對媒體言論應以寬大胸襟看待,因為政治人物對社會和國家有著重大責任,並受到公眾無時無刻的監督。
他說,媒體對政治人物的苛刻要求是必需的;但如果媒體不據實報導,當事人就要以事實辯駁,不是以刑事法律對付媒體,這猶如封殺言論空間。
鄧章欽針對《號外週報》日前發表聲明透露,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傑已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條、刑事法典第500條下的誹謗條文,調查這份週報一事,受詢及時這么回應。
據瞭解,這是大馬史上第一位部長,援引這兩條法令向警方投報華文媒體。通常,報刊如刊登令當事人不滿的內容,當事人會採取民事訴訟索賠、要求更正或公開道歉,不會採取刑事訴訟行動。
鄧章欽說,如果報導不正確、歪曲事實,相關媒體在得到正確資訊后,仍然冥頑不靈,當事人就應通過民事訴訟管道處理問題。
“我們也不允許媒體作出毫無限制、為了提高銷量而作出破壞性報導;但通過掌權者對付媒體的做法,是不能被苟同。”
鄧氏強調,他並不是袒護媒體,但媒體必須確保報導屬實,而且要有根據,公眾也不能接受不負責任的報導。
可用民事法起訴
*民主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
通過警方採取刑事法對付媒體的做法,有些不太正常。
一般來說,如果報導含有誹謗成分,大可直接用民事法起訴對方,何需通過警方對付?
涉及雜誌也非主流新聞,肯定是有一些針對性內容,但最重要的是媒體並未持有特別政治議程,並非只針對某些人而來。
以刑事法對付媒體,只會帶來更負面的效果,包括受對付媒體會在日后突出涉及當事人的負面新聞,這是自然的結果。
媒體不必擔憂日后的言論自由會受約束,因為這對當事人帶來更深遠的影響。
法庭有公平裁決
*民政黨署理主席拿督鄭可揚
言論自由固然重要,但也要對被報導者公平。
不論是報警或依循民事途徑,這都是受害者為自己討回公平與清白的選擇權利。
在前首相敦阿都拉領導國家期間,國內媒體言論無疑是開放了些,對一些人造成很大傷害。
受害人因為名譽被破壞,可以循任何所要途徑,來糾正或澄清,這是前者權利。
新聞自由絕對不能超越個人隱私權,任何報導都要基于事實來作出。
如果相關媒體報導是有事實根據,他也不用過于擔心,法庭自有公平裁決。
其他媒體也無需因為部長這項舉動,而過于擔憂,相反會促使更負責任與公平的報導。
言論空間更狹窄
*華總義務總秘書鄭榮興
對媒體報導採取刑事控訴做法,無疑是太嚴重了些。
如果當事人不滿意相關報導,大可依循民事訴訟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或者致函要求相關媒體糾正或澄清,無需動用到刑事法。
媒體享有的言論空間已非常狹窄,如果再以刑事法對付媒體,無疑是更約束媒體言論。
這或會造成媒體在日后報導,再也不敢“暢所欲言”,有“隱惡揚善”趨勢,這不是好事。
民眾都有知情權,但如果過于嚴厲與約束,日后媒體會在殺雞儆猴下,或多或少再也不敢報導事實真相,以免受刑事法對付。
有更好應對方法
*部落客聯盟籌委會主席阿希魯丁
政治人物應以更好的方式,應對負面報導。
最常見方法是致函向刊登相關報章,否認相關報導。
我同意每個國民都有權對媒體的誹謗或謊言辯護,但政治人物應採用更好的方式應對。
馬華總會長加入大馬政治人物以訴訟行動,令媒體封口的行列。這些政治人物也是高喊新聞自由的人,尤其是選舉時。
報導前應更謹慎
*全國新聞從業員職工會副會長陳城周
通過刑事法典對付媒體之舉可能過于嚴重,但那是當事人的權利。
但此事件也可讓媒體視為警惕,在報導時應更謹慎,畢竟每個人都不想發生這樣的問題。
很多時候,媒體在挖掘新聞必須引述某些消息,可能才會導致這種情況出現。
部長在認為受到誹謗時有權報案,這也是他個人利益。
作為媒體工作者,彼此仍有本身的做法,最重要的是每個新聞工作者或從業員在報導前,實事求是,掌握證據,並要客觀看待事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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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没有注意这个新闻的,但是因为警方的介入,倒很好奇《号外》写了什么。大家看看链接吧!

第一篇:
http://ccliew.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3493.html
第二篇:
http://ccliew.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21.html
第三篇:
http://ccliew.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706.html

第一篇:
http://ccliew.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3493.html
第二篇:
http://ccliew.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21.html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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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先例报警调查《号外周报》
编协难以接受翁诗杰处理手法
5月22日 傍晚6点49分
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编协)针对马华总会长翁诗杰(左图)报警调查《号外周报》一事表示遗憾,表示难以接受翁诗杰的处理手法,认为此举必将阻碍我国新闻自由的发展空间。
编协发表文告指出,任何事情都应该有解决的方案,即使事情最终无法解决,通过民事诉讼向媒体索偿或要求道歉仍是比较可以接受的一种管道;但翁诗杰首开先例报警调查,这种处理手法令人难以接受。
文告声称,政府最近才宣布将检讨内安法令,媒体也正期待政府能够撤销遏制新闻自由的印刷及出版法令,但翁诗杰却选择报警援引这项法令来对付《号外周报》,必将妨碍我国的新闻自由及媒体的发展空间。
编协指出,媒体是人民喉舌,也是扮演官民沟通的桥梁,彼此有很密切的关系;政治人物如果对媒体的报道有所不满,应该通过互动的方式寻求解决,而非报警援引印刷及出版法令及刑事法典调查相关的媒体。
《号外周报》日前发表声明透露,马华总会长翁诗杰已经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刑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周报》。
《号外周报》是在3月2日出版的第417期,刊登了三篇剖析翁诗杰和署理总会长蔡细历的关系,以及有关霹雳州政变和许月凤的政治评论文章。
结果,翁诗杰在4月30日通过代表律师发信给《号外周报》,指控以上三篇文章内含涉嫌诽谤的成份,并限《号外周报》在5月5日前作出解释。
接着,翁诗杰在5月4日前往格那拉再也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刑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周报》。
《号外》指出,据了解,这是大马史上第一位部长援引以上两条法令向警方投报华文媒体。通常,报刊如刊登令当事人不满的内容,当事人会采取民事诉讼索偿、要求更正或公开道歉,而不会采取刑事诉讼行动。
首开先例报警调查《号外周报》
编协难以接受翁诗杰处理手法
5月22日 傍晚6点49分
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编协)针对马华总会长翁诗杰(左图)报警调查《号外周报》一事表示遗憾,表示难以接受翁诗杰的处理手法,认为此举必将阻碍我国新闻自由的发展空间。
编协发表文告指出,任何事情都应该有解决的方案,即使事情最终无法解决,通过民事诉讼向媒体索偿或要求道歉仍是比较可以接受的一种管道;但翁诗杰首开先例报警调查,这种处理手法令人难以接受。
文告声称,政府最近才宣布将检讨内安法令,媒体也正期待政府能够撤销遏制新闻自由的印刷及出版法令,但翁诗杰却选择报警援引这项法令来对付《号外周报》,必将妨碍我国的新闻自由及媒体的发展空间。
编协指出,媒体是人民喉舌,也是扮演官民沟通的桥梁,彼此有很密切的关系;政治人物如果对媒体的报道有所不满,应该通过互动的方式寻求解决,而非报警援引印刷及出版法令及刑事法典调查相关的媒体。
《号外周报》日前发表声明透露,马华总会长翁诗杰已经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刑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周报》。
《号外周报》是在3月2日出版的第417期,刊登了三篇剖析翁诗杰和署理总会长蔡细历的关系,以及有关霹雳州政变和许月凤的政治评论文章。
结果,翁诗杰在4月30日通过代表律师发信给《号外周报》,指控以上三篇文章内含涉嫌诽谤的成份,并限《号外周报》在5月5日前作出解释。
接着,翁诗杰在5月4日前往格那拉再也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刑事法典第500条下的诽谤条文调查《号外周报》。
《号外》指出,据了解,这是大马史上第一位部长援引以上两条法令向警方投报华文媒体。通常,报刊如刊登令当事人不满的内容,当事人会采取民事诉讼索偿、要求更正或公开道歉,而不会采取刑事诉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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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
马华与华文报刊
马华总会长翁诗杰报警调查华文《号外周报》的消息,乍听之下有点愕然,尤其是所援引的是圈内人闻之色变的《印刷及出版法令》和刑事法典,更令人侧目。
不过,仔细想想,这又有何不可?任谁都可以援引国家的法律为自己维权,马华总会长当然不例外,不需要对天下人解释什么。
再翻转过来想想,毕竟这还是新闻。因为在印象中,马华领导如此严厉对付华文报刊,这是头一遭。我说“印象中”是根据个人老化了的印象,因为我几十年来涂涂写写,对马华领导颇有不敬之处,结果连个电话也没有来,在此要补说一句:多谢包涵。同行之中,也没听说有谁因为骂马华而被马华修理了。一般上,我觉得“骂马华”就像骂美国总统一样安全。
别的不敢说,至少有一位马华领导很令人怀念,写评论的朋友应该都会同意,他就是当年的代总会长梁维泮。老梁可说是历任总会长之中,被摇笔杆的人修理得最呛的一位了,尤其是在一些三日刊的操弄下,他简直变成了过街老鼠。然而这位牛一般的老梁埋头党争,战斗犹酣,完全不理会报纸上写些什么。
他可以被封为“最尊重言论自由的马华领袖”。
当然,老梁在那种情况下,要管也管不了许多,他的情况是例外。除了他,忍功一流的林良实,对报刊的批评也一样忍得。把梁、林两位指名道姓,也只是印象较突出而已,没有特别意思。总体的感觉是:马华自总会长以下的领袖们,一般上对传媒还算宽容的,不像早期的林吉祥和行动党那样咄咄逼人。
马华领导们对华文报刊为什么这样“好”,得空不妨猜测一下。当然,是以最高的善意来猜测:
#可能马华领导比较能尊重言论自由。
#或者,他们以华社大家长自居,站在家长的高度,对家庭内的小打小闹看成家务事,以和为贵,不太计较。
#再或者,他们有负疚感,因为在政府内面对跋扈的政治对手,对华社很多事情无以交待。
#领导人的政治性格特强,做人比较“四海”。如果是书生性格或性情狷介,就没那么圆融。
不管什么原因,马华领袖们能够对处境艰难的传媒多一点谅解,终究是是令人感激的。毕竟,马华在政治上的处境,与华社的处境,以及华文传媒的处境应是“同病相怜”的,互相责怪有时是难免的。假如马华在改善传媒的处境方面无能为力,在对付传媒方面却是有风使尽艃,那就很令人遗憾。
翁诗杰总会长对付华文报刊的权利无可置疑,但他是公众人物,我们对公众人物的行为也有权好奇一下吧。
我的好奇是:翁总这么做结果会是什么?如果他成功地告到《号外》罪名成立,甚至被查封,那将是一项纪录,然而这项纪录,在翁总的政绩中,应该怎样评分?
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
马华与华文报刊
马华总会长翁诗杰报警调查华文《号外周报》的消息,乍听之下有点愕然,尤其是所援引的是圈内人闻之色变的《印刷及出版法令》和刑事法典,更令人侧目。
不过,仔细想想,这又有何不可?任谁都可以援引国家的法律为自己维权,马华总会长当然不例外,不需要对天下人解释什么。
再翻转过来想想,毕竟这还是新闻。因为在印象中,马华领导如此严厉对付华文报刊,这是头一遭。我说“印象中”是根据个人老化了的印象,因为我几十年来涂涂写写,对马华领导颇有不敬之处,结果连个电话也没有来,在此要补说一句:多谢包涵。同行之中,也没听说有谁因为骂马华而被马华修理了。一般上,我觉得“骂马华”就像骂美国总统一样安全。
别的不敢说,至少有一位马华领导很令人怀念,写评论的朋友应该都会同意,他就是当年的代总会长梁维泮。老梁可说是历任总会长之中,被摇笔杆的人修理得最呛的一位了,尤其是在一些三日刊的操弄下,他简直变成了过街老鼠。然而这位牛一般的老梁埋头党争,战斗犹酣,完全不理会报纸上写些什么。
他可以被封为“最尊重言论自由的马华领袖”。
当然,老梁在那种情况下,要管也管不了许多,他的情况是例外。除了他,忍功一流的林良实,对报刊的批评也一样忍得。把梁、林两位指名道姓,也只是印象较突出而已,没有特别意思。总体的感觉是:马华自总会长以下的领袖们,一般上对传媒还算宽容的,不像早期的林吉祥和行动党那样咄咄逼人。
马华领导们对华文报刊为什么这样“好”,得空不妨猜测一下。当然,是以最高的善意来猜测:
#可能马华领导比较能尊重言论自由。
#或者,他们以华社大家长自居,站在家长的高度,对家庭内的小打小闹看成家务事,以和为贵,不太计较。
#再或者,他们有负疚感,因为在政府内面对跋扈的政治对手,对华社很多事情无以交待。
#领导人的政治性格特强,做人比较“四海”。如果是书生性格或性情狷介,就没那么圆融。
不管什么原因,马华领袖们能够对处境艰难的传媒多一点谅解,终究是是令人感激的。毕竟,马华在政治上的处境,与华社的处境,以及华文传媒的处境应是“同病相怜”的,互相责怪有时是难免的。假如马华在改善传媒的处境方面无能为力,在对付传媒方面却是有风使尽艃,那就很令人遗憾。
翁诗杰总会长对付华文报刊的权利无可置疑,但他是公众人物,我们对公众人物的行为也有权好奇一下吧。
我的好奇是:翁总这么做结果会是什么?如果他成功地告到《号外》罪名成立,甚至被查封,那将是一项纪录,然而这项纪录,在翁总的政绩中,应该怎样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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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因《号外》事件遭到封杀
翁诗杰:不姑息养奸认同歪风
郭史光庆 | 5月25日 傍晚7点52分
因为报警调查《号外周报》而备受主流报章舆论施压的马华总会长翁诗杰,毫不畏惧会因此受到“封杀”;相反地,他反而放话强调,将坚持不因个人政途而“逆来顺受,姑息养奸”。
受询及他以马华总会长的身份报警调查《号外周报》,是否担心影响马华与主流中文报章的关系时,翁诗杰以一贯的强硬立场回应。
“是不是因为怕个人的政途,怕自己的新闻会被封杀,所以就应该逆来顺受,应该姑息养奸,应该认同这种歪风呢,如果是的话,请您告诉我。”
他也重申,媒体自由不应包括无中生有、伪造照片及凭空想象,进而伤害别人的自由。
曾在马华于2001年收购南洋报业控股期间,大力反对马华当权派收购南洋报业,因而差点典当自己政途的翁诗杰也表示,“当我们论及媒体自由时,这些年来,我想我的所作所为,比任何事物来得更有力”。
翁诗杰今日在吉隆坡马华大厦主持超过5个小时的马华中委会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受询及他报警调查《号外周报》的课题时,如是表示。
多家中文报连日来都报道和跟进翁诗杰报警调查《号外周报》的事件。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编协)日前也针对发表文告此事表示遗憾,表示难以接受翁诗杰的处理手法,认为此举必将阻碍我国新闻自由的发展空间。
《号外周报》是生活出版社旗下的刊物,后者是南洋报業集团的一分子。由于南洋报业集团与星洲媒体集团已经合并,因此《号外周报》与《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光明日报》及《中国报》同属世华集团的旗下刊物。
《中国报》之前曾针对此事,访问朝野政党领袖和华团领导人的看法,并异口同声地认为,对媒体报导采取刑事控诉的做法,无疑是太严重了些。
公正党格拉纳再也国会议员罗国本指媒体已受到某种程度的恐吓和威胁的评论,也登上《星洲日报》全国版的第七版头及《南洋商报》雪隆版第七版头。
不怕因《号外》事件遭到封杀
翁诗杰:不姑息养奸认同歪风
郭史光庆 | 5月25日 傍晚7点52分
因为报警调查《号外周报》而备受主流报章舆论施压的马华总会长翁诗杰,毫不畏惧会因此受到“封杀”;相反地,他反而放话强调,将坚持不因个人政途而“逆来顺受,姑息养奸”。
受询及他以马华总会长的身份报警调查《号外周报》,是否担心影响马华与主流中文报章的关系时,翁诗杰以一贯的强硬立场回应。
“是不是因为怕个人的政途,怕自己的新闻会被封杀,所以就应该逆来顺受,应该姑息养奸,应该认同这种歪风呢,如果是的话,请您告诉我。”
他也重申,媒体自由不应包括无中生有、伪造照片及凭空想象,进而伤害别人的自由。
曾在马华于2001年收购南洋报业控股期间,大力反对马华当权派收购南洋报业,因而差点典当自己政途的翁诗杰也表示,“当我们论及媒体自由时,这些年来,我想我的所作所为,比任何事物来得更有力”。
翁诗杰今日在吉隆坡马华大厦主持超过5个小时的马华中委会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受询及他报警调查《号外周报》的课题时,如是表示。
多家中文报连日来都报道和跟进翁诗杰报警调查《号外周报》的事件。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编协)日前也针对发表文告此事表示遗憾,表示难以接受翁诗杰的处理手法,认为此举必将阻碍我国新闻自由的发展空间。
《号外周报》是生活出版社旗下的刊物,后者是南洋报業集团的一分子。由于南洋报业集团与星洲媒体集团已经合并,因此《号外周报》与《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光明日报》及《中国报》同属世华集团的旗下刊物。
《中国报》之前曾针对此事,访问朝野政党领袖和华团领导人的看法,并异口同声地认为,对媒体报导采取刑事控诉的做法,无疑是太严重了些。
公正党格拉纳再也国会议员罗国本指媒体已受到某种程度的恐吓和威胁的评论,也登上《星洲日报》全国版的第七版头及《南洋商报》雪隆版第七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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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与纳吉功德无量
作者/唐南发专栏 May 26, 2009 01:19:13 pm
【乱石崩云/唐南发】国阵统治马来西亚,最爱谈的是“多元种族和平”(multiracial peace),但其手段不过威迫利诱、剥夺人们的结社自由、禁止民众公开讨论“敏感”课题而已。巫统掌控的媒体营造的“论述”不外是要非马来人接受马来人的土著地位,然后才可以享有“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语言、服饰、教育等等。这种千篇一律的肤浅论调,谁能不烦?
是什么人长年累月对巫统和其喉舌的霸权噤若寒蝉呢?当然是国阵的其他成员党,例如马华公会总会长翁诗杰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敢敢向警方投报《号外周报》,引发众怒之后,还死鸭子嘴硬地告诉媒体:“我不会说,因为担心个人政途,怕自己的新闻被封杀,就应该逆来顺受、姑息养奸,应该认同这种歪风呢?如果是的话,请您告诉我。”
自诩清流,傲视群伦的翁诗杰恐怕不知道,非马来人社群甚至不支持巫统当权派的任何人,包括马来人异议份子和在野党人士,遭《马来西亚前锋报》(Utusan Malaysia)造假诬蔑和妖魔化已行之有年,这种歪风邪气毒害了我国社会原本族群和谐的氛围,受害者甚蕃,奈何翁才子无论当年傲骨或如今软骨,对巫统喉舌的恶行尽皆充耳不闻,形同其口中的“姑奸养息”,却迫不急待对一份中文报刊。
正所谓柿子挑软的吃,如此行径,断不能为马华公会加分,却徒增民众愤怒。一旁暗笑者,蔡细历也。
霹雳州今日之乱局,巫统实为始作俑者,至今尚未闻翁总会长表态。纵使《号外周报》不炒作,马华公会一日不同巫统切割,就一日不能平民愤。翁总会长任由巫统在霹雳州议会妄为,对不利于他的报刊却穷追不舍。伸张正义不足,倒行逆施有余,继续让人民“肚烂”,下届大选就要马华公会好看。
至于国阵的龙头老大纳吉,自从二月初在布城接见青蛙时大展欢颜之后,往后局势的发展却让他再也笑不出来。最重要的是,纳吉妄顾法律,动用国家机关和皇室制造霹雳政变的后果激发了各族群的同仇敌忾,也颠覆了马来西亚立国以来的族群刻板印象。
在此之前,华人选民总认为出卖原则的跳槽行为只会出现在马来人和印度人当中。前者“贪财“,后者“狡猾”,所以都靠不住。不过,许月凤的出现却彻底粉碎了华人自以为义的骄傲,以致资深时评人谢诗坚要通过《号外周报》发表其身为客家人的痛心疾首。
政变以后,合法州务大臣尼查却展现了领袖风范,以不卑不亢和沉稳镇定的个性维持民联的气势;伪大臣赞比里宣誓“就职”当天,更有数以千计的马来人群众在江沙皇宫外示威抗议,令很多华人刹时清醒,意识到马来人社群内部的深刻转变。
许月凤变节,身为议长的西华古玛却坚守岗位,继续同国阵的伪政权周旋。可以这么说,这廿年来,马来西亚不曾出过一个让华人社会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淡米尔人领袖,西华古玛却在短短的几个月间赢得了各民族的敬重。
翁诗杰说他恨恶“无中生有、伪造照片及凭空想像”,但其党内同志马汉顺印制的“507光碟“当中,却刻意去掉西华古玛被巫统安插的流氓硬生生拖出议会那一幕,摆明扭曲事实,试图误导群众,就不知翁诗杰认同与否?华人常说“见到印度人和蛇要先打前者”,我却想知道霹雳州的民众看到西华古玛和马汉顺时会拥抱谁?
在霹雳州土生土长的黄进发和翁诗杰一样不要“逆来顺受,姑奸养息“,但他选择了登高一呼,号召民众穿黑衣,却遭当局扣留问话;所幸声援他的人涵盖了各族群人士,足见正义之举乃民心所向。
黄进发的支持者被逮捕之时,同警方交涉而被拖进警局的五名律师,四个是回教徒,一个是锡克族,跨族群正义显然成了主流。正当《星洲日报》的“资深”评论人淫浸在大中华美梦,沉溺于民族悲情之时,年轻的马来西亚人早已把族群意识放在一边,勇敢地向不法政权及其党羽说不。如此浩瀚的多元抗衡力量,纳吉和翁诗杰之流功不可没。
不管未来政局如何发展,老态龙钟的国阵已然很难诉诸种族主义作为政治动员。年轻的一代不吃这一套,而他们的勇气必然能够对年长的一辈产生影响。国阵固然可以借警方国家机器暂保霹雳政权,最终只怕还是要输掉整个战场。笑到最后的,未必是老翁和纳吉。
老翁与纳吉功德无量
作者/唐南发专栏 May 26, 2009 01:19:13 pm
【乱石崩云/唐南发】国阵统治马来西亚,最爱谈的是“多元种族和平”(multiracial peace),但其手段不过威迫利诱、剥夺人们的结社自由、禁止民众公开讨论“敏感”课题而已。巫统掌控的媒体营造的“论述”不外是要非马来人接受马来人的土著地位,然后才可以享有“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语言、服饰、教育等等。这种千篇一律的肤浅论调,谁能不烦?
是什么人长年累月对巫统和其喉舌的霸权噤若寒蝉呢?当然是国阵的其他成员党,例如马华公会总会长翁诗杰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敢敢向警方投报《号外周报》,引发众怒之后,还死鸭子嘴硬地告诉媒体:“我不会说,因为担心个人政途,怕自己的新闻被封杀,就应该逆来顺受、姑息养奸,应该认同这种歪风呢?如果是的话,请您告诉我。”
自诩清流,傲视群伦的翁诗杰恐怕不知道,非马来人社群甚至不支持巫统当权派的任何人,包括马来人异议份子和在野党人士,遭《马来西亚前锋报》(Utusan Malaysia)造假诬蔑和妖魔化已行之有年,这种歪风邪气毒害了我国社会原本族群和谐的氛围,受害者甚蕃,奈何翁才子无论当年傲骨或如今软骨,对巫统喉舌的恶行尽皆充耳不闻,形同其口中的“姑奸养息”,却迫不急待对一份中文报刊。
正所谓柿子挑软的吃,如此行径,断不能为马华公会加分,却徒增民众愤怒。一旁暗笑者,蔡细历也。
霹雳州今日之乱局,巫统实为始作俑者,至今尚未闻翁总会长表态。纵使《号外周报》不炒作,马华公会一日不同巫统切割,就一日不能平民愤。翁总会长任由巫统在霹雳州议会妄为,对不利于他的报刊却穷追不舍。伸张正义不足,倒行逆施有余,继续让人民“肚烂”,下届大选就要马华公会好看。
至于国阵的龙头老大纳吉,自从二月初在布城接见青蛙时大展欢颜之后,往后局势的发展却让他再也笑不出来。最重要的是,纳吉妄顾法律,动用国家机关和皇室制造霹雳政变的后果激发了各族群的同仇敌忾,也颠覆了马来西亚立国以来的族群刻板印象。
在此之前,华人选民总认为出卖原则的跳槽行为只会出现在马来人和印度人当中。前者“贪财“,后者“狡猾”,所以都靠不住。不过,许月凤的出现却彻底粉碎了华人自以为义的骄傲,以致资深时评人谢诗坚要通过《号外周报》发表其身为客家人的痛心疾首。
政变以后,合法州务大臣尼查却展现了领袖风范,以不卑不亢和沉稳镇定的个性维持民联的气势;伪大臣赞比里宣誓“就职”当天,更有数以千计的马来人群众在江沙皇宫外示威抗议,令很多华人刹时清醒,意识到马来人社群内部的深刻转变。
许月凤变节,身为议长的西华古玛却坚守岗位,继续同国阵的伪政权周旋。可以这么说,这廿年来,马来西亚不曾出过一个让华人社会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淡米尔人领袖,西华古玛却在短短的几个月间赢得了各民族的敬重。
翁诗杰说他恨恶“无中生有、伪造照片及凭空想像”,但其党内同志马汉顺印制的“507光碟“当中,却刻意去掉西华古玛被巫统安插的流氓硬生生拖出议会那一幕,摆明扭曲事实,试图误导群众,就不知翁诗杰认同与否?华人常说“见到印度人和蛇要先打前者”,我却想知道霹雳州的民众看到西华古玛和马汉顺时会拥抱谁?
在霹雳州土生土长的黄进发和翁诗杰一样不要“逆来顺受,姑奸养息“,但他选择了登高一呼,号召民众穿黑衣,却遭当局扣留问话;所幸声援他的人涵盖了各族群人士,足见正义之举乃民心所向。
黄进发的支持者被逮捕之时,同警方交涉而被拖进警局的五名律师,四个是回教徒,一个是锡克族,跨族群正义显然成了主流。正当《星洲日报》的“资深”评论人淫浸在大中华美梦,沉溺于民族悲情之时,年轻的马来西亚人早已把族群意识放在一边,勇敢地向不法政权及其党羽说不。如此浩瀚的多元抗衡力量,纳吉和翁诗杰之流功不可没。
不管未来政局如何发展,老态龙钟的国阵已然很难诉诸种族主义作为政治动员。年轻的一代不吃这一套,而他们的勇气必然能够对年长的一辈产生影响。国阵固然可以借警方国家机器暂保霹雳政权,最终只怕还是要输掉整个战场。笑到最后的,未必是老翁和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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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忘了他吧!
Mksow | 5月26日 下午1点10分
我们知道了。他是个很脆弱的人,他忍受不了任何文字上的伤害。
你可以赞扬他的好,但切记,你不能批评他的不好。只要他认定你的批评伤害了他脆弱的心灵,民事刑事双诉讼跑不掉。也就是说,除了鞠躬道个歉,或赔个一千几百万之外,你甚至还要去蹲苦窑。很可怕。
让你写1600年来还债
评论人写一篇文章,稿酬一百几十。一千几百万,少说要写十几二十万篇文章。以一个月十篇来计,估计需时十几二十千个月方可达标。意谓只要这人不爽你的文章,这人认为你的文章伤害了他,如果他以民事法告你,要你赔个一千几百万,你或许需要写一千六百年的文章来还债。
鞠躬道个歉,或花二十世人写文章赔钱都好,对我们这些在他眼中有如写娱乐新闻的时事评论人来说,不算什么。但现在,你还要以刑事法来让我们去蹲个三几年苦窑。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我们这些弱不禁风的摇笔杆穷酸,可不似那些虎背熊腰的揸枪柄悍匪啊,要我们在苦窑蹲个三几年,岂不是要了我们的命?
写一篇文章,赔上哈腰鞠躬道歉的尊严和一千六百年的青春不只,搞不好还要遭受赔上一条命的厄运,太不值得了。
无中生有就让你睡牢房
所以,为了不让以上非常可怕的厄运降落到我们的身上,也为了不让不小心使他感觉受伤害的事情发生,更为了不让对方有机会民事刑事双剑齐发,我劝请,所有的评论人,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写,不评,不提他;从今天开始,我们特意的,故意的漠视他的存在;从今天开始,我们忘了他吧。
我们知道了。他是个很敏感的人,他忍受不了任何无中生有的侵犯。
你可以刊登他认为确凿无疑的内容,但切记,你不能刊登他认为无中生有的内容。不然,只要他认定你无中生有的报导伤害了他敏感的心灵,除了鞠躬道个歉,或你公司赔个一千几百万之外,你甚至还要去睡牢房。很可怕。
一则新闻赔160年薪资
总编辑辛苦一个月,薪资五六七千。一千几百万,少说要干个一两千个月。公司因你刊登被他认为是无中生有的报导,可能就要赔上你辛苦工作一百六十多年的薪资给对方。
就算公司有钱到不把这一千几百万放在眼里,就算公司不把最近常常有记者集体无中生有听错看错记错写错大人物谈话的案例记在心上,但现在,无中生有可将把你们送去牢房睡个三五年。这是非常可怕的事。你们这些搞新闻的孱弱斯文,可不似那些搞社团的勇猛剽悍啊,要你们在牢房睡个三五年,岂不是要了你们的命?
为了一则新闻,赔上哈腰鞠躬道歉的尊严和一百六十年的薪资不只,搞不好还要遭受赔上一条命的厄运,太不值得了。
不再提起避免厄运附身
所以,为了不让以上非常可怕的厄运降落到我们的身上,也为了不让不小心使他受到无中生有新闻的伤害,更为了不让对方有机会民事刑事双剑齐发,我劝请,所有的新闻工作者,从今天开始,你们不写,不访,不登他;从今天开始,你们特意的,故意的漠视他的存在;从今天开始,你们忘了他吧。
没有错,我们大家一起忘了他吧。为了保护他不受任何文字的伤害,为了保证他不受任何无中生有的侵犯,为了他的好,为了我们的好,为了公司的好,为了大家的平安无事,从今天开始,所有的评论人和新闻工作者,我们务必,努力的把他给忘记。
从此不再提起他。
后记:由于笔者没有内裤外穿,硬不起来之余,再加上最近的道德考试也不甚理想,只达敢怒不敢言阶段,所以不敢写出有庞大律师团撑腰的“他”的名讳。请各位读者海涵一二。
我们一起忘了他吧!
Mksow | 5月26日 下午1点10分
我们知道了。他是个很脆弱的人,他忍受不了任何文字上的伤害。
你可以赞扬他的好,但切记,你不能批评他的不好。只要他认定你的批评伤害了他脆弱的心灵,民事刑事双诉讼跑不掉。也就是说,除了鞠躬道个歉,或赔个一千几百万之外,你甚至还要去蹲苦窑。很可怕。
让你写1600年来还债
评论人写一篇文章,稿酬一百几十。一千几百万,少说要写十几二十万篇文章。以一个月十篇来计,估计需时十几二十千个月方可达标。意谓只要这人不爽你的文章,这人认为你的文章伤害了他,如果他以民事法告你,要你赔个一千几百万,你或许需要写一千六百年的文章来还债。
鞠躬道个歉,或花二十世人写文章赔钱都好,对我们这些在他眼中有如写娱乐新闻的时事评论人来说,不算什么。但现在,你还要以刑事法来让我们去蹲个三几年苦窑。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我们这些弱不禁风的摇笔杆穷酸,可不似那些虎背熊腰的揸枪柄悍匪啊,要我们在苦窑蹲个三几年,岂不是要了我们的命?
写一篇文章,赔上哈腰鞠躬道歉的尊严和一千六百年的青春不只,搞不好还要遭受赔上一条命的厄运,太不值得了。
无中生有就让你睡牢房
所以,为了不让以上非常可怕的厄运降落到我们的身上,也为了不让不小心使他感觉受伤害的事情发生,更为了不让对方有机会民事刑事双剑齐发,我劝请,所有的评论人,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写,不评,不提他;从今天开始,我们特意的,故意的漠视他的存在;从今天开始,我们忘了他吧。
我们知道了。他是个很敏感的人,他忍受不了任何无中生有的侵犯。
你可以刊登他认为确凿无疑的内容,但切记,你不能刊登他认为无中生有的内容。不然,只要他认定你无中生有的报导伤害了他敏感的心灵,除了鞠躬道个歉,或你公司赔个一千几百万之外,你甚至还要去睡牢房。很可怕。
一则新闻赔160年薪资
总编辑辛苦一个月,薪资五六七千。一千几百万,少说要干个一两千个月。公司因你刊登被他认为是无中生有的报导,可能就要赔上你辛苦工作一百六十多年的薪资给对方。
就算公司有钱到不把这一千几百万放在眼里,就算公司不把最近常常有记者集体无中生有听错看错记错写错大人物谈话的案例记在心上,但现在,无中生有可将把你们送去牢房睡个三五年。这是非常可怕的事。你们这些搞新闻的孱弱斯文,可不似那些搞社团的勇猛剽悍啊,要你们在牢房睡个三五年,岂不是要了你们的命?
为了一则新闻,赔上哈腰鞠躬道歉的尊严和一百六十年的薪资不只,搞不好还要遭受赔上一条命的厄运,太不值得了。
不再提起避免厄运附身
所以,为了不让以上非常可怕的厄运降落到我们的身上,也为了不让不小心使他受到无中生有新闻的伤害,更为了不让对方有机会民事刑事双剑齐发,我劝请,所有的新闻工作者,从今天开始,你们不写,不访,不登他;从今天开始,你们特意的,故意的漠视他的存在;从今天开始,你们忘了他吧。
没有错,我们大家一起忘了他吧。为了保护他不受任何文字的伤害,为了保证他不受任何无中生有的侵犯,为了他的好,为了我们的好,为了公司的好,为了大家的平安无事,从今天开始,所有的评论人和新闻工作者,我们务必,努力的把他给忘记。
从此不再提起他。
后记:由于笔者没有内裤外穿,硬不起来之余,再加上最近的道德考试也不甚理想,只达敢怒不敢言阶段,所以不敢写出有庞大律师团撑腰的“他”的名讳。请各位读者海涵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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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启事(散文诗)
郑云城 | 5月27日 中午12点47分
本刊记者少不更事,一篇政治报道写得充满漫画英雄的遐思又像一枚无知图钉,误伤您脆弱的心灵,造成您茶饭不思,白日无法集中精神开会,夜不安寝,导致原本一份答应出来和大家见面的贪污舞弊报告,乘机拐个弯跑去参加说谎比赛得到冠军,本刊甚感内疚。
由于此事牵连重大,间接造成全民利益受损,也逼使反贪污局官员无所事事,在自贸区放风筝,观看苍鹰天空盘旋,俯冲啄食小鸡,导致肉鸡短缺,商家乘机抬高价格,本刊心有戚戚。
经过一番检讨,我们决定自罚停刊。只要您心灵的创伤未愈,未能正常办公,我们绝不随便撤消假期。因为本刊一时之疏忽,无法及时预知一篇报道能如此够力,除了向您,也特别向全国纳税人说声抱歉。
编辑部全体同仁启
道歉启事(散文诗)
郑云城 | 5月27日 中午12点47分
本刊记者少不更事,一篇政治报道写得充满漫画英雄的遐思又像一枚无知图钉,误伤您脆弱的心灵,造成您茶饭不思,白日无法集中精神开会,夜不安寝,导致原本一份答应出来和大家见面的贪污舞弊报告,乘机拐个弯跑去参加说谎比赛得到冠军,本刊甚感内疚。
由于此事牵连重大,间接造成全民利益受损,也逼使反贪污局官员无所事事,在自贸区放风筝,观看苍鹰天空盘旋,俯冲啄食小鸡,导致肉鸡短缺,商家乘机抬高价格,本刊心有戚戚。
经过一番检讨,我们决定自罚停刊。只要您心灵的创伤未愈,未能正常办公,我们绝不随便撤消假期。因为本刊一时之疏忽,无法及时预知一篇报道能如此够力,除了向您,也特别向全国纳税人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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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总对付《号外》捍卫民众权益
陆垠佑:部分媒体滥用新闻自由
5月27日 下午4点39分
马华总会长翁诗杰破天荒援引两条法令要求警方调查《号外周报》的行动,引起中文主流媒体的舆论抨击后,马华副总秘书陆垠佑今日挺身为上司护航。
他声称翁诗杰这么做是为了捍卫广大民众的权益,避免受到不负责任的媒体,滥用新闻自由的名义来侵害个人名誉。
陆垠佑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一些民联议员以“新闻自由”的堂皇旗号,要求翁诗杰撤销对某杂志的指控,是一种是非不分的说法,看不清楚事情的本质。
“在部分不负责任媒体动辄滥用‘新闻自由’之名来侵害个人人身名誉与自由的情况下,翁诗杰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如果连马华总会长也无可避免遭到部分不负责任媒体侵害其个人人身名誉,更何况一般的平民百姓?”
“所以,翁诗杰的做法不是为了自己,也不是针对整个媒体或个人,而是为了捍卫广大民众,包括民联政治人物在内,不受部分不负责任媒体来侵害个人人身名誉。”
他说,翁诗杰身为马华总会长兼内阁部长,在内阁肩负捍卫国民利益的重任,但部分不负责任媒体在没有仔细求证或具名的情况下,作出对翁诗杰的不实报导,除了可能损及翁诗杰的个人人身名誉,也可能损及他在内阁的代表性。
“我坚信,本地绝大部分媒体都是秉持中立报导、客观评论的负责任媒体,只有一小撮不负责任媒体成为害群之马,玷污新闻工作者的崇高价值。”
陆垠佑指出,我国有一小部分媒体的发展有令人担忧的趋势,开始走上好像台湾媒体滥用新闻自由、产生种种社会乱象的歪路,在商业利益强势主导的情况下,不同媒体展开恶性竞争,炒作来源不明的负面新闻以刺激销量,妄顾被报导对象的个人人身名誉。这种做法已经违反新闻界坚持的社会准则,也违反了新闻学的基本教导。
陆垠佑强调,自由和责任是孪生的,任何社会的一分子,在享受自由权利的同时,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何况是作为社会公器的传播媒体,更应该负起社会义务,为弘扬良好社会风气尽一份力量。
《号外周报》是生活出版社旗下的刊物,后者是南洋报業集团的一分子。由于南洋报业集团与星洲媒体集团已经合并,因此《号外周报》与《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光明日报》及《中国报》同属世华集团的旗下刊物。
世华媒体旗下的报章连日来都报道和跟进这项课题,《中国报》就针对此事访问朝野政党领袖和华团领导人,他们都异口同声认为,对媒体报导采取刑事控诉的做法,无疑是太严重了些。
公正党格拉纳再也国会议员罗国本指媒体已受到某种程度的恐吓和威胁的评论,也登上《星洲日报》全国版的第七版头及《南洋商报》雪隆版第七版头。
《星洲日报》今日也刊登,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文告,呼吁马华党员向翁诗杰施压,撤销对《号外》的指控。
不过翁诗杰毫不畏惧这股舆论压力,他反而放话强调,不会因为担心自己的新闻受到媒体封杀而“逆来顺受,姑息养奸”。
翁总对付《号外》捍卫民众权益
陆垠佑:部分媒体滥用新闻自由
5月27日 下午4点39分
马华总会长翁诗杰破天荒援引两条法令要求警方调查《号外周报》的行动,引起中文主流媒体的舆论抨击后,马华副总秘书陆垠佑今日挺身为上司护航。
他声称翁诗杰这么做是为了捍卫广大民众的权益,避免受到不负责任的媒体,滥用新闻自由的名义来侵害个人名誉。
陆垠佑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一些民联议员以“新闻自由”的堂皇旗号,要求翁诗杰撤销对某杂志的指控,是一种是非不分的说法,看不清楚事情的本质。
“在部分不负责任媒体动辄滥用‘新闻自由’之名来侵害个人人身名誉与自由的情况下,翁诗杰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如果连马华总会长也无可避免遭到部分不负责任媒体侵害其个人人身名誉,更何况一般的平民百姓?”
“所以,翁诗杰的做法不是为了自己,也不是针对整个媒体或个人,而是为了捍卫广大民众,包括民联政治人物在内,不受部分不负责任媒体来侵害个人人身名誉。”
他说,翁诗杰身为马华总会长兼内阁部长,在内阁肩负捍卫国民利益的重任,但部分不负责任媒体在没有仔细求证或具名的情况下,作出对翁诗杰的不实报导,除了可能损及翁诗杰的个人人身名誉,也可能损及他在内阁的代表性。
“我坚信,本地绝大部分媒体都是秉持中立报导、客观评论的负责任媒体,只有一小撮不负责任媒体成为害群之马,玷污新闻工作者的崇高价值。”
陆垠佑指出,我国有一小部分媒体的发展有令人担忧的趋势,开始走上好像台湾媒体滥用新闻自由、产生种种社会乱象的歪路,在商业利益强势主导的情况下,不同媒体展开恶性竞争,炒作来源不明的负面新闻以刺激销量,妄顾被报导对象的个人人身名誉。这种做法已经违反新闻界坚持的社会准则,也违反了新闻学的基本教导。
陆垠佑强调,自由和责任是孪生的,任何社会的一分子,在享受自由权利的同时,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何况是作为社会公器的传播媒体,更应该负起社会义务,为弘扬良好社会风气尽一份力量。
《号外周报》是生活出版社旗下的刊物,后者是南洋报業集团的一分子。由于南洋报业集团与星洲媒体集团已经合并,因此《号外周报》与《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光明日报》及《中国报》同属世华集团的旗下刊物。
世华媒体旗下的报章连日来都报道和跟进这项课题,《中国报》就针对此事访问朝野政党领袖和华团领导人,他们都异口同声认为,对媒体报导采取刑事控诉的做法,无疑是太严重了些。
公正党格拉纳再也国会议员罗国本指媒体已受到某种程度的恐吓和威胁的评论,也登上《星洲日报》全国版的第七版头及《南洋商报》雪隆版第七版头。
《星洲日报》今日也刊登,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文告,呼吁马华党员向翁诗杰施压,撤销对《号外》的指控。
不过翁诗杰毫不畏惧这股舆论压力,他反而放话强调,不会因为担心自己的新闻受到媒体封杀而“逆来顺受,姑息养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