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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9-08-12 Wed 8:31 pm
by 老黄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07454

确保新校“比独中更独中”
工委会放话不容教部干涉
李伟伦
2012年8月29日


虽然关丹复办独中运动因为一纸批文闹出漫天争议,不过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今日率先公布该校的办学方针,即以吉隆坡中华独中的双轨制教学,并坚持华文独中教育的理念和目标。

吉隆坡中华独中董事会、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及华总三造,今午在隆中华独中召开联合记者会。他们在交代了申请书与批文内容后,交由工委会召集人黄道坚念出联合声明,以阐明新校的办学方针。

这份声明同样是由隆中华独中董事会主席童玉锦、黄道坚及华总会长方天兴所联署。

黄道坚在读出联合声明时表示,新校将坚持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独中统一课程为主要课程,高初中统考为必修必考的主要会考,但也必修必考教育部课程与大马教育文凭(SPM)。

“本校的办学方针是采用以华文为主,国英文并重的双轨制,即规定学生参与全国华文独中统考和政府公共考试即SPM。”

黄道坚也强调,新校将采用华文独中的“三三学制”,即初中三年制和高中三年制,而且实行升留级制度。学生修完初中和高中的课程,成绩及格将可获得初中和高中毕业文凭。

针对课程方面,他说,新校将依循双轨制的内容编制,以华文独中课程为主体,同时引进政府文凭考试课程的内容,使二者相容并蓄,相辅相成,发挥双轨制的效能。

他也强调,关丹新校将确立,董事会为学校最高权力之领导机构,凡学校办学大方向、校务、财务、人事任免、学校发展及其他,董事会都是最高决策机构。

虽然新校批文出现许多争议,引起“变种独中”的揣测,不过黄道坚在受询时强调,工委会将确保新校“比独中更独中”。

他说,新校董事会成立后,将坚持这份办学方针,就算面对政府干涉,也绝对不会妥协。

但他不排除,政府确会干涉的可能性。

“我们今后将紧抓着办学方针,既然我们公布了办学方针,肯定会照着去做。”

“政府会干涉吗?他们可能会干涉,我们要有心理准备,不过我们要想,我们办华教这么久了,何时政府不曾干涉我们?但我们什么时候乖乖听他们的干涉?没有。这一点,基本立场我们还是有的。”

黄道坚表示,政府批文在统考部门确实是“模模糊糊,遮遮掩掩”,然而大家也要了解华教一路来的处境和环境。

“我举一个例子,我们没有增建华小的政策,不能够增建,只能够迁校。但我们都认同迁校吗?我们不认同,但我们就根据这样的环境去做。”

“在这个环境里面,我们要怎样去做,怎样兴建我们自己的学校。这点如果我们都做不到的话,我们很多东西都不能够去做。”

Posted: 31-08-12 Fri 12:21 am
by 老黄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_v2.php?n=26520

第61所独中乎?(补编)
作者/黄集初
2012年08月30日

自上篇《第61间独乎?--论关丹中华中学》日前发表后,出乎意料引起读者的热烈回应及提问,也有朋友和华教界前辈给我提意见,更有人提供了一份相当“劲爆”的资料。这里就針对五个问题加以补充。

类名与校名混淆

第一个问题就是类名与校名的混淆。所谓类名,在这里是指学校的归类。在《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16条里,是把教育机构分三种:1.政府教育机构;2.政府资助教育机构;3.私立教育机构。这是所谓的第一级分类。

每一种类別又可进行第二级的分类,简称二级分类。比如私立教育机构这一大类底下,又可分成私立幼稚园、私立中小学、私立宗教中小学、华文独立中学及其他小类。

问题出在私立中学和独立中学这两个二级分类的类名,我们常容易混淆,而这往往是因为翻译的问题。为了清楚起见,把与本课题有关的类名所对应的中文、马来文、英文整理成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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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时问题是出在有些学校的校名和类名会有不一致的现象,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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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所独立中学,马来文是用“Persendirian”,可是英文却用“Private”,这也是引起混淆的地方,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很多学校的历史比这个国家的历史还要久,所以,校名在法令规范之前就已存在了。因此,在批文里的校名不是重点,重点是学校的类名,这是在批文里完全没有提到的地方。

Posted: 31-08-12 Fri 12:22 am
by 老黄
独中不同于私立教育机构

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IPS”这个名词的翻译。在黄士春译的《1961年教育法令》里,“Institusi Pendidikan”是翻译成“教育机构”。在董总出版的《1996年教育法令》中译本,“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是翻译成“私立教育机构”。在这两份有代表性的文本下,“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应统一译成“私立教育机构”。

可是对于批文,就出现不同的翻译。批文的主题,原文是为“Kelulusan Penubuhan 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 SEKOLAH MENENGAH CHONG HWA KUANTAN”,而《星洲日报》(电子版)8月21日所刊登的批文中译本,却把这句翻译成“批准成立私立学校:关丹中华中学”。

你们看出其中玄妙之处吗?在教育部的归类里,不管是“私立学校”,还是“华文独立中学”,都归属于“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如果把“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翻译成“私立学校”,那独中就变成也是私立学校,在申请书(BPS-1)上勾选“私立中学”也变成是正确的选择。

所以,把“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翻译成“私立学校”肯定是有误导的成份在里面,致于是有心还是无意,那就交由诸位去判断。而且,你们稍为注意,马华公会诸公常把“私立学校”和“独立中学”混著交替使用,往往上一句是“私立学校”,下一句就变成“独立中学”。认识不清者,真的会给蒙过去。

Posted: 31-08-12 Fri 12:24 am
by 老黄
以国际学校类别申办?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国际学校。有人感到疑惑,曰:“目前“国际学校”已能招收100%本地学生。那么我们是否能办一间关丹中华“国际”学校呢?这样在教授课程的拟定上是不是更有伸缩性和自主性?”

我们先从技术面看这个问题。申请表格附件中,私立学校是填写表格5A,而国际学校是填写表格5B。我们就这两份表格归纳整理成下表,做一个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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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了有何感觉?是不是想骂人呢?

从技术上来看,表格5B更适合用来申办华文独中,只是表格5B仅限两种学校使用:国际学校和外侨学校。那是否可以变通一下,借国际学校的名义来申请呢?反正现在也是借“私立学校”的名义来申请嘛。

这问题就不能只从技术面来考量了,必须从更高的层面来考虑了。从马华公会那一方来看,如以“国际学校”的名义来申办独中,就会面临华教同道的质问,为何不能用独中名义申请。这时,马华公会就会避不开这个紧箍咒:“历史协议”。

当初,就是为了从这个漩渦中脫身,而搞个“新型独中”出来,现在以“国际学校”的名义申办,豈不是又陷的更深。况且,正如前述,私立学校还可模糊说成是独中,国际学校要怎样诠释为独中呢。

从华教界一方来说,问题更大。其实,彭亨当地华教人士也考虑过这个方案的,但却面临一个理念的问题,那就是华文独中为什么不可以得到国家的认可呢?非要如此委曲去弄个像独中又不像独中的国际学校来。这个问题如果激化起来,会引起內部的分裂。

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深入去思考这个问题,那就是统考是否受承认的问题,这个问题太大了,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

总之,“国际学校”的方案是技术上可行,理念上却是争议性极大,还是算了。

Posted: 31-08-12 Fri 12:26 am
by 老黄
华文独中有特殊意涵

第四个问题是关于“华文独立中学”。在华教史的论述上,华文独立中学是在《1961年教育法令》下才出现的,可是翻完所有的条文,没有一条有明确提到“华文独立中学”,更遑论《1996年教育法令》的条文。可是,华文独立中学也不是我们自己命名的。那这个“独立中学”是那里跑出来的?

其实,“独立中学”是源自于《1960年达立报告书》。这份报告书的全称是:《1960年教育政策检讨委员会报告书》,由于委员会的主席是当时的教育部长达立,所以又称《达立报告书》。在报告书的第八章里,有一节专门讨论“独立中学”的地位。

而在第九章里的第186条,明确指出:“独立中学没有义务使其学生准备参加公共考试,但独立中学之学生,可自愿参加这些考试,独立学校可采用任何媒介语,但目前有关共同课程之条例,须遵守之。”

(There will be no obligation for independent secondary schools to prepare their pupils for pulic examinations but any such pupils may voluntarily sit for these examinations. Any language-medium may be used in independent schools, provided current regulations about common syllabuses and courses of studies are observed.)

这个第186条,其实可以视为“独立中学”的定义,而且还是官方的定义。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叫私立学校(Private School),因为“独立中学”是有其特定的意思,不是“私立学校”这个名词所能涵蓋的。所以,用这个官方定义来衡量,现在批下来的“关丹中华中学”还能算是“独立中学”吗?

Posted: 31-08-12 Fri 12:30 am
by 老黄
不能增设独中的官方“证据”

第五个问题是关于一份“官方文件”。有人提供了一份网页上的文件:《BUKU DASAR 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我从网址上查回去,原来是来自彭亨教育局的私立教育单位的官方网站。各位请顺著下面方格的指示去下载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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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有关文件了吗?如找到,请在同一网页,继续往下看,就会看有一段解释“独立中学”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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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归纳出独中的两个特点:一、以华语为教学媒介语;二、教育计划是受华文独中考试局监管。

所以,各位,什么是独中呢?

一向来,我们都习惯自称“独中”或“独立中学”,很少会加上“华文”这个字眼。只是跟国外朋友解说时,才会加上“华文”二字。现在是政府怕大家不知独中是用华文,所以特意加上“华文”(Cina)这个字眼。

在《达立报告书》里,也是不用“华文”,只是称呼“独立中学”或“独立学校”。其次,这段解说的文字避开了统考是否受承认的问题,而巧妙地代之以“华文独中考试局监管的教育计划”。这或许也算是一种折衷方案吧。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在教育部官员的思维里,课程和考试是一体的两面,上什么样的课程,就考什么样的考试;没有相应的课程,就没有相应的考试。而且还要注意,科目(Mata Pelajaran)和课程(Kurikulum)是不同等级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所以,批文的第8条是真的非常地模糊。如要明确点,第8条里的“科目”,最低限度也要改成“教育计划”(Program Pendidikan)或者解释成其他“教育计划”的科目。

好了,有关这段文字的解读就此打住,我们看回有关的文件。这份文件其实是对各类型学校加以详细的解说,而且还列成表格,对每一事项都列出政策说明、解释及法律依据,让人一目了然。请各位翻到华文独立中学(Sekolah Menengah Persendirian Cina)那一部份。找到了吗?那请看第一个事项的政策说明,原文如下:

“Bilangan SMPC yang sedia ada sebanyak 60 buah dikekalkan tanpa sebarang dasar untuk penambahan atau pengurungan bilangannya. ”

在这里,SMPC就是指华文独立中学。这段文字的翻译如下:“现有华文独立中学的数量保持60所,没有任何政策予以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

够清楚了吧?还须要解说吗?这算不算是“历史协议”的官方证明呢?

Posted: 31-08-12 Fri 12:32 am
by 老黄
不过,如仔细的推敲,其实是有一些薄弱之处。一是这是彭亨的教育局的官方网页,不是联邦政府教育部的官方网页,那这份文件是否只能算是地方教育局的政策,而不是联邦教育部的政策呢?可是,我国宪法很明确的规定教育权力是归联邦事务,不属于地方政府的权力,所以,地方上的教育政策不可能违反联邦的教育政策,特別是白纸黑字的文件。

二是这份文件本身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日期、没页数、没单位,很难说是一份正式的官方文件。但从一个官方网站下载的文件不能算是官方文件,也很难说得通。所以,这份文件算不算是一份官方文件,就交由各位自行判断。

过后,有点不放心,又花点时间查一下其他州的官方教育网页。结果,发现在霹雳州教育局的官方网页上,也出现同样的文字解说及得到同样的文件。各位请顺著下面方格的指示去寻找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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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现在至少可以从两个州教育局的官方网页上,找到同样的文字解说和同样的文件:《BUKU DASAR INSTITUSI PENDIDIKAN SWASTA》。各位,这算不算是证据充份呢?

走笔至此,要补充也补充完了。在《独立新闻在线》写了这么久的专栏,也到了曲终人散之时,在这里要感谢《独立新闻在线》给我机会,能刊登如此长篇大论的文章而不须刪减。

最后,在国庆前夕,预祝各位有一个快乐的假期。

注:请各位赶快把有关网页的资料下载及做截图,你懂的。

黄集初毕业于台大历史系,取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曾服务于独中17年。

Posted: 18-09-12 Tue 3:22 pm
by 老黄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09162

关丹中华中学:办还是不办?
李万千
2012年9月18日

(一)通过博客曝光的批文

马来西亚教育部教育机构及教师注册总监阿都嘉化于2012年7月26日致给丹斯里童玉锦,批准建立“关丹中华中学”的教育部批文,在移交给隆中华董事部之后,由于迟迟未见公布,遂引起华社广泛关注和争议。最不可思议的是,批文内容竟然可以在各种理由下被“封锁”了长达近一个月之久,一直到8月下旬才在林放的博客上全文曝光。林放“越俎代庖”的“揭密”行为,显凸了事情的复杂性,和申办者似乎有身不由己的难言之隐。

在“黑箱”已经打开,“丑媳妇”见过“公婆”之后,隆中华独中董事会、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及华总三造,终于在8月29日召开联合记者招待会,证实该批文里“有不尽人意之处”,而且表明已经去函教育部要求厘清:(a) 有关条文8:新学校将推行独中统一考试(UEC),其主要教学媒介语为华文;(b) 新学校的课程与行政制度均以吉隆坡中华独中的模式为准,其行政语言为华文与国语。

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召集人黄道坚进一步表明工委会“不满意批文也要建校”的立场,表示准备“在‘小门’中做一些事情”。虽然争议还在延续中,但一些关键的问题已经逐渐明朗化。

(二)“华文独中”变成“私立国中”

首先,教育部批准的既不是隆中华的“分校”,也不是什么全新的“独中”,而是一所称为“关丹中华中学”的“私立教育机构”。若以批文的内容为准,它更像是一间“私立国中”,因为批文第8条规定:“这所学校被批准的课程是国家课程,即中学综合课程(KBSM )/中学标准课程纲要(KSSM)”,根本没有提到准许教授“独中统一课程”,提到的只是语焉不详的“教育部已经获悉,这所学校也会教授国家课程以外的科目”;而3.7条则规定其考试为初中评估考试

(PMR)、大马教育文凭( SPM)和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独中统一考试则完全没有提及。

换句话说,教育部批准的这所“关丹中华中学”,根本不具有目前60间华文独中所具有的各项主要特征,包括董事会拥有办学主权、以华语作为主要教学与行政语言、采用独中统一课程及学生必须参与独中统一考试等。它关系到华文独中变质的严重问题,不是一句“有不尽人意之处”的轻描淡写可以加以概括的。

Posted: 18-09-12 Tue 3:24 pm
by 老黄
(三)批文贯彻“历史协议论”

我国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在回应“520申办关丹独中和平大集会”的要求时,以“历史协议论”作为藉口,说什么维持现有独中数量是先贤的协议,而教育法令也因此没有阐明增建独中的条文。他表明在现阶段,如果没有更改政策和修改法令,身为教育部长,他不能作出任何决定。“关丹中华中学”的批文,无疑是在贯彻慕尤丁的“历史协议论”。

我们不清楚魏家祥在教育部起草批文的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但从他处处为该批文辩护,胡说什么“申请什么就批什么” ;而且不但不敦促教育部正式回复要求厘清批文内容的函件,反而自甘沦为批文的辩护士,紧抓语焉不详的第8条文 作为可以教授独中课程和参与独中统一考试的根据,认为批文无需作任何更改,教育部不回复童玉锦要求厘清批文内容的公函也无所谓等等。

教育部不准备批下一间“华文独中”,其实从6月16日教育部长慕尤丁向媒体发表的言论中,已经有迹可寻。当时他说:内阁会议原则上同意在关丹兴建学校事宜,而该所学校要符合我国教育法令和政策,这所学校的性质及如何进行建设,则交给马华公会负责。

慕尤丁不但对内阁会议原则上同意在关丹兴建的学校的性质含糊其辞而且还重申“该所学校要符合我国教育法令和政策”。不要忘记,慕尤丁早已表明根据所谓“历史协议”制定的我国的现行教育法令和政策,是不允许增建任何华文独中的!

也许这才是教育部只能批准建立一所称为“关丹中华中学”的“私立教育机构” ,而不是魏氏所一再声称的首相、副首相及内阁已经同意的“华文独立中学”,而且坚持批文的内容无需更改,也无需复函厘清任何问题的真正原因。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教育部修改批文和正式复函,厘清新学校的各项华校特征,难道不是必要的吗?魏氏何需在这关键时刻强出头来“和稀泥”,以口头的说辞来代替教育部对批文的正式厘清和更正呢?

(四)绝不能让“批文”成为另一“历史协议”

目前60间独中的董事部仍拥有办学的主权。除了必须教授独中统一课程和参加独中统一考试之外,也有权决定是否教授及以什么方式教授部分国中课程,以协助有意愿及适合参加政府公共考试的学生。换句话说,在华文独中,国中课程和政府考试不是必读和必考的。

像隆中华独中这种兼授独中与国中课程,同时参与独中统一考试与政府公共考试(即所谓“双轨制”)的,毕竟是极为个别的城市精英学校。若从教育的观点出发,“应试教育”早已成为教育改革的对象,而以不同媒介语同时教授两种课程纲要,考两张文凭的所谓“双轨制”,无疑是更严重的“应试教育”模式,早就应该放弃,何况政府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只是迟早的事。

回想在申办关丹独中的过程中,申办单位不断强调要办的是 “双轨制”,现在批准的“关丹中华中学”已经不是隆中华独中的“分校”了,也还是有人紧抱着“双轨制”不放。笔者最初不了解其中的奥妙,直到看了批文第8条:“这所学校被批准的课程是国家课程,即中学综合课程(KBSM )/中学标准课程纲要(KSSM)”才恍然大悟。原来申请书有列明“国家课程”,结果“被批准”了——申请时的这项失策,大概就是魏氏所谓“申请什么就批什么”名句的来源吧!

然而魏氏对申请书中所列明的华文作为行政与教学语文之一、教授独中统一课程及参加独中统一考试等华文独中的特征,一一被批文公然阉割的粗暴作法却视而不见,反而要我们相信第8条文能化腐朽为神奇!

如果教育部批准的是隆中华“分校”,不论“双轨制”存在什么争议,它毕竟还是一间“独中”,而且还有“宽柔独中分校”(有人说只是Bangunan Tambahan)的先例可循。可是,现在教育部批准的是一间全新的“关丹中华中学”,在批文中“国家课程”和“政府考试”是“被批准”了,但独中的特征却不见踪影。这种马华称为“突破”的所谓“新型独中”,若以批文的内容为准,根本不能算是一所“华文独中”!

申办单位的当务之急,不仅仅是要求厘清,更重要的是必须确保这个“批文”,不会在将来成为华社已接受所谓“新型独中”的历史“证据”。谁敢担保有朝一日,它不会被利用来作为制定不利于华文独中的教育法令条文或政策的根据呢?

必须牢牢记住,1956年《拉萨报告书》第12条表明我国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是要“把各族儿童集合在一个以马来文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家教育制度之下”的单元政策。

到了《1996年教育法令》,也即现行的教育法令实施后, 国家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因为该法令第17(1)条款已经明确规定: “国语必须是国家教育制度内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除了在第28条款下设立的国民型学校,或者由部长豁免不受本条款约束的任何其它教育机构。”。

目前60间华文独中就是在教育部长的“豁免”下生存。若将来教育部长只“豁免”像“批文”下的“关丹中华中学”一样的“新型独中”,那么,60间华文独中就可能要面对另一次改制的浩劫。事关民族教育的存亡,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Posted: 18-09-12 Tue 3:25 pm
by 老黄
(五)华总等三造与董总会谈的结果

华总等三造与董总在9月7日就“关丹中华中学”课题的对话,除了各自表述之外,无法达致共识。会后,董总主席叶新田发表了以下几点看法,值得重视:

* 大家都不满意批文内容,虽然不满意程度有所不同;根据董总目前的理解,这不是一所华文独中。

* 关丹华文独中的申办,不仅是关丹地区性问题,还是全国性问题,因为在关丹申办一所真正的华文独立中学,是来自全国各地的、5千人出席的520大集会的议决案。

* 董总必须确认工委会所办的是一所真正的华文独立中学后,才会提供办学的协助与支持。

争议发展到现在,能达致“大家都不满意批文内容”的共识,还是难能可贵的。事实证明,董总对有关批文内容的质疑与揭露基本上是正确的,虽然叶新田在申办过程中,如果真的有引荐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取得隆中华独中董事会的同意,以“双轨制”作为申办隆中华“分校”的模式,应是一种失策。

鉴于520大集会的议决是要办一间真正的华文独中,而工委会所申办和内阁所答应的也都是一间华文独中。现在批文出现了问题,答应为申办“护航”的董总,是否应该领导华社,开展某种形式的抗争运动,要求“一诺千金”的国阵内阁,指示教育部修改和厘清批文,兑现它答应关丹办一所华文独中的诺言?

至于说董总必须确认工委会所办的是一所真正的华文独立中学后,才会提供办学的协助与支持,则显得比较被动与消极。基于复办关丹独中工委员召集人黄道坚已表明会尽力复办一所符合独中办学方针的学校,董总为什么不是在关丹中华中学确立其办学方针与付之实施的过程中,而是在之后才给于协助与支持呢?

(六)到底办还是不办?

关丹中华中学到底办还是不办,我们不妨先从华总等三造在与董总对话时所表明的“边做边厘清”和董总所表明的“确认后才配合”的决策切入,我们可以得出:

第一, 双方都不会同意,按照批文的规定,办一所 “私立国中”. 因为关丹以至全国华社所要求的, 以及首相、副首相和内阁所答应关丹建立的乃是一所“华文独立中学”,而不是“私立国中”。

第二, 9月16日华总代表大会上重申“多年来不断通过协商陈情来争取关丹独中计划”,可见“边做边厘清”的策略,主要还

是想利用13届大选来临的“契机”,通过内部争取,批文若能获得修改与厘清最好;否则,就按照魏家祥对批文第8条的口头诠释,放胆去做。因为它毕竟牵涉到首相、副首相和内阁的许诺,相信当局也会一眼开、一眼闭。双方若能相安无事,所谓“边厘清”者,最后也可能是不了了之。

第三, 到目前为止,也看不出董总所表明的“确认后才配合”的决策,有准备领导任何具体反批文的抗争运动。至少到9月26日为止, 董总的火力都会集中在要魏家祥“引咎辞职”的“926华教救亡抗议行动”上。因此,“确认后才配合”的策略既不是为了对批文展开抗争,也不是为了协助工委会把关丹中华中学办成一间名副其实的华文独中,更多的也许是在提醒工委会: 如果关丹中华中学不是一间董总认可的真正的华文独立中学,董总有权不让该校的学生参加独中统一考试。

问题是若工委会办的是国中,它的学生有需要参加独中统一考试吗?

(七)两项具体建议

最后,以下列两项具体建议,作为本文的结束:

1. 董总是否可以考虑,于近期内召集一项反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内容的群众抗议大会,明确重申520大集会的议决是要办一间真正的华文独中,而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所申办和内阁所答应的也都是建立一间华文独中,因此有关批文必须加以更正和厘清。抗议大会的议决案必须寄给各有关当局备存。

2. 复办关丹独中工委会“边做边厘清”的决策,是否可考虑增加以下三点内容:即(一)明确表态反对批文,坚决不同意创办任何 “变种独中”;(二)中华中学董事部,承诺准备在各有关方面的协助下,制定符合华文独中特征的各项办学方针,并加以落实;(三)既然已经不是隆中华的“分校”,就可搁置具争议性的“双轨制”,集中教授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准备学生将来参加华文独中统一考试。这么做,既可显彰华文独中的课程特征,也可以摆脱国中课程和政府考试是必修和必考的困扰。